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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卫健委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关于县卫健委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县卫健委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以及《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于2023年正式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扎实推进平安台山、健康台山建设。一、工作背景(一)服务资源1.卫健系统心理服务网络。我市现有一家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台山市慢性病防治站)、一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台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一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心理科门诊(台山市人民医院心理科),实际精神科住院床位600张,达到每10万人口张,已提前完成我市2023年每10万人口32张的目标。截至2023年年底,累计共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39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名;累计共有心理咨询师持证人员8名。2.基层心理服务平台。我市17个镇(街,下同)政府(办事处,以下统称镇政府),共设立64个心理辅导室/中心、6个社会工作室,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人员1人,持证社工553人。3.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我市97所高等院校中小学校、73所学前教育学校、1个特殊教育机构共设立98个心理辅导室/中心,配备专职心理教师10名,兼职心理教师282名。其中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人员5名,持有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证的人员58名,高中心理学二级教师2名。(二)工作基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神卫生事业发展,把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和救治救助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健全精神障碍防治管理机制。2023年3月建立我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1月印发《台山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23-2023年)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职责;2023年全面推进“一历五单”“联合入户随访”“关爱帮扶”“以奖代补”等工作机制,构建医院—社区一体化精神疾病防治康复模式。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我市获评为2023年度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县(区)、2023年度江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优秀市(区)、2023年度广东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先进县(市、区)。(三)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机构及个人对心理健康认识不足。个别部门对心理健康的重要性意识不强,缺乏将心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另外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焦虑、抑郁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部分公众对精神和心理疾病认识率低,讳疾忌医多,科学就诊少,心理健康意识不强。二是村(社区)心理服务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大部分村(社区)还没有完备的心理机构,更多是依托于精神专科医院(心理科)来开展部分服务,而且医疗机构开设心理门诊的甚少。三是村(社区)心理服务能力不足。群众精神疾病患病率高,且大多数没能得到及时诊治,心理卫生服务资源不足,心理服务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存在专业人员数量少、水平层次不齐、职业操守和标准缺乏、资格认证与督导制度缺乏等问题,远远不能满足大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四是社会普遍存在偏见和歧视。公众由于对心理健康知识认识不足,对心理、精神疾病普遍存在偏见和误解,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人群包容度低,存在一定程度的歧视,全社会理解、尊重、关爱氛围不足。二、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台山、健康台山建设。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居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管理机制,协调联动卫生健康、政法委、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信访、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参与组建并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联席会议机制;各镇政府建立由政法、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组成的社会心理服务管理小组,2023年到2023年年底,以村为单位建成率逐年递增达到≥20%、≥60%、100%。(二)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1.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到2023年年底,以村(社区)为单位的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逐年递增达到≥30%、≥80%、100%。2.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按照师生比≥1:4000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2023年到2023年年底,中小学心理辅导室逐年递增达到≥80%、≥90%、100%,且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比例逐年递增达到≥30%、≥50%、≥70%;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均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逐年递增达到≥30%、≥50%、80%。到2023年底,创建≥17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全市所有学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专业支持和转诊绿色通道。3.到2023年年底,100%精神病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10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门诊。4.到2023年年底,依托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或具备条件的社会服务机构,设立一条市级的24小时心理热线,提供公益心理援助服务。5.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万人以上企业可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2023年到2023年年底,目标比例逐年递增达到≥10%、≥20%、≥30%。规模较小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可通过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2023年到2023年年底,目标比例逐年递增达到≥15%、≥30%、≥50%。(三)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2023年到2023年年底,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逐年递增达到≥40%、≥50%、≥60%。三、试点示范项目(一)“社会心理服务管理体制”示范项目建立党委政府主导,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牵头开展社会心理健康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市卫生健康局、市委政法委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政府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综合服务工作小组。成立跨部门、跨行业试点专家组,负责试点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工作。各部门要树立“大健康”观念,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心理健康实施方案,将心理健康融入本部门各项政策、工作中。(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分工负责)(二)“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示范项目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设在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统筹规划、协调部署和监督考核我市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在市、镇、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要求覆盖≥80%;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要求覆盖≥80%。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基层综治中心等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信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分工负责)(三)“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示范项目统筹现有经费渠道,设立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专项经费,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我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建设。高等院校、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均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场所,配备充足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工作人员,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推进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建设。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合作,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通过购买社会心理咨询机构服务的形式,为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等提供心理评估、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等服务。同时积极与卫生健康部门协调与指定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建立专业支持和转诊绿色通道。(市教育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残联分工负责)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及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及康复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的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考核范围。(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团市委、市残联分工负责)(四)“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融入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制定完善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保障措施。规模较大的机关、事业单位依托本单位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等,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规模较小的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建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开展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工作,提升心理健康素质。(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分工负责)2.加强对企业心理健康指导和服务,协助企业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协助企业建立心理咨询平台,协助企业实施员工帮助计划(EAP);协助企业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应急体系建设,大型企业开设专门心理服务热线。企业结合自身实际,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通过购买社会心理咨询机构服务的形式,为员工提供心理辅导、咨询服务。(市总工会牵头,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局分工负责)3.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的办公场所针对特殊人群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置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和转诊等服务,也可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以购买服务形式开展服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分工负责)(五)“医疗机构心理服务”示范项目推进台山市精神卫生中心挂牌成立,统筹我市精神卫生防治相关业务管理。推进台山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台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开设心理门诊,开展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加快综合门诊大楼建设,实现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全市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技术指导中心、示范中心和服务中心。推动台山市人民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壮大心理卫生服务队伍,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心理障碍的筛查及诊疗工作。推动台山市妇幼保健院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鼓励台山市中医院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合作,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健康评估等工作。鼓励医联体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由医疗机构根据心理健康服务人力成本消耗,自主制定合理的心理健康服务收费标准。(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本文标题:关于县卫健委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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