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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增值税转型推荐书籍《国家税收第3版》许善达中国税务出版社网站政府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税专业论坛:中国会计视野网、中国税务信息网问卷调查(1)会计人员的薪资水平?月薪RMB2000以下月薪RMB2000元至RMB5000元以下月薪RMB5000元至RMB10000元以下月薪RMB10000元以上问卷调查(2)你了解税务政策的渠道(方式)?公开媒体(网站、报纸、杂志等)专业咨询培训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专管员、综合业务科)其他(好友等)2009年,全省税收专项检查项目是:拍卖企业从2007年起调整出口退税率的从事纺织品、服装、玩具生产和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及外贸公司矿产资源采掘和加工企业、供电企业大型连锁超市财产及人寿保险业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他三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提纲现行增值税特点增值税转型增值税税制增值税转型应对现行增值税特点中央地方共享税生产型增值税非全面型增值税价外税发票扣税法中央地方共享税按照中国现行分税制政策的规定,增值税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又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代为征收管理)。生产型增值税现行增值税为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不过,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的增值税改革已经进行。非全面型增值税全面型增值税,是指其征收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以及服务等所有交易活动。中国现行增值税还不是全面型增值税,其征税范围不包括无形资产转让和不动产销售,以及除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之外的服务交易,这些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价外税中国现行增值税实行价外税,税金不包括在销售价格之内。纳税人开具发票,税金与价格分开注明,为简化计税提供了方便。至于零售环节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消费者支付的销售价格包含税金,主要是为了适应大众的付款习惯,避免税制改革导致涨价的误会,这并不改变增值税价外税的性质。纳税人对含税销售额计算增值税时,应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发票扣税法中国现行增值税采用发票扣税法,实行凭全部统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金和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抵扣的计税方法,计税准确,便于操作。提示:关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1.海关代征是入中央库还是地方库?2.出口退税是退中央库还是入地方库?3.查补税款入中央库还是入地方库?4.税收罚款入中央库还是地方库?5.增值税即征即退是退中央库还是退地方库?6.增值税先征后返,是中央返还是地方返?7.亭湖区财政和盐都区财政有何区别?增值税转型扩大抵扣范围降低小规模征收率延长申报期限取消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的免税规定。增值税转型政策核心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为预防出现税收漏洞,将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同时,作为转型改革的配套措施,将相应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统一调低至3%,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扩大抵扣政策比较一是企业新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额不再采用退税办法,而是采取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设备和原材料一样,按正常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二是转型改革在全国所有地区推开,取消了地区和行业限制;三是为了保证增值税转型改革对扩大内需的积极效用,转型改革后企业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交增值税增量的限制固定资产范围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固定资产主要是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因此,转型改革后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仍然是上述范围。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不能纳入增值税的抵扣范围。与企业技术更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排除在上述设备范围之外。取消进口设备免税《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国内投资项目自用设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项目外资进口自用设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取消进口设备免税其他相关设备免税政策引进《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先进技术,支付的软件费财税字【1999】第273号生产高新技术产品自用设备财税字【1999】第273号西部地区投资自用设备财税[2001]202号软件生产企业自用设备财税[2000]25号其他相关的进口设备免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06]6号)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第44号令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税总局第45号令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号关于实施《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有关办法其他相关的进口设备免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第128号企业按照《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实施的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按相关规定享受进口税收优惠。取消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外商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试行办法》(国税发[2006]111号)享受国产设备退税的企业范围是指,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交通运输、开发普通住宅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从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的中外合作企业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外商投资项目所采购的国产设备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自2009年1月1日起,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停止执行。CASE1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当年实现增值税应税收入1000万元,当期采购原材料800万元,当期购进固定资产200万(折旧期限5年),当年计提折旧额40万元,计算当年企业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800)×17%=34万固定资产折旧允许抵扣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800-40)×17%=27.2万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当期应纳增值税=(1000-800-200)×17%=0固定资产是否允许抵扣应税收入应纳税额增值税税负固定资产不允许抵扣1000343.4%固定资产折旧允许抵扣100027.22.72%固定资产允许抵扣100000税负情况一览表兼顾公平对不同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降低征收率至3%其他个人提高起征点需要解决政策问题固定资产范围在未全面征收增值税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包括了不动产,如何区分不征税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如何处理供水、电、气企业以贴费形式形成的固定资产是否允许抵扣需要解决的技术性问题固定资产兼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处理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进项税转出的处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如何征税使用过的规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处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用于出口,退税的处理总分支机构情况下固定资产的抵扣问题已经明确的技术性问题财税[2008]170号《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固定抵扣抵扣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以下简称增值税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进项税额应当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抵扣时点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09年1月1日以后(含1月1日,下同)实际发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或者依据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的增值税税额。已经明确的技术性问题财税[2008]170号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如何征税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本通知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已经明确的技术性问题财税[2008]170号改变用途的固定资产进项税转出处理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发生条例第十条(一)至(三)项所列情形的,应在当月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净值×适用税率本通知所称固定资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固定资产视同销售的处理纳税人发生细则第四条规定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对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无法确定销售额的,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增值税税制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及征税率计税原理税收优惠出口退税征收管理纳税人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一般规定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名词解释(1)单位细则第9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单位。(2)企业、企业性单位??(细则第4条)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3)个人细则第9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它个人。纳税人其他个人适用内容细则29条超过小规模标准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细则35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免税个体工商户适用内容细则3条内部雇佣劳务不属于征收范围细则4条视同销售细则5条混合销售企业、企业性单位适用内容细则5条混合销售非企业性单位适用内容细则29条超过小规模标准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处理纳税人特殊规定(1)承租承包经营处理细则第10条单位租赁或者承包给其它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的,以承租人或者承包人为纳税人(国税发[1994]186号)(2)代理进口货物:按抬头(国税函发[1995]288号)扣缴义务人条例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公司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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