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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浙江省舟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和舟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联手查获了一起个人利用地税发票和假发票进行犯罪的案件。涉案人徐锡良已于10月13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此案正作进一步侦查和审理。投案自首另有隐情?2004年4月26日上午,舟山市某公司业务员徐锡良在公司领导的陪同下来到舟山市地税局稽查局投案自首。据徐锡良自己交代,他于2003年11月从一个做假证的人手里购得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2本,共50份,已开具金额180万元,剩下未开具的发票全部遗失。次日,徐锡良所在公司又向地税局稽查局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有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打电话向公司勒索30万元,理由是徐锡良以公司名义在其处印制了大量发票,未付清全部发票印刷费。他们再三催讨,徐仍未付款,他们只好向公司索要,并威胁说如不付款,立即向税务机关举报。这一线索引起了地税部门的高度重视。徐锡良来税务机关自首是否迫于发票印制人对他的威胁?发票来源是不是真像他自己所说的是从做假证的人手里购得的?徐锡良是否还隐瞒了什么犯罪事实呢?开发票也能赚大钱舟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当即与市公安局取得联系,一方面由市公安局配合查找发票印制人,并对徐锡良进行监控;另一方面,稽查局成立专案小组,通过徐锡良所在公司调查相关情况。经查,该公司主要经营代理货物水陆联运服务。自2000年2月~2004年2月,该公司从舟山市地税局直属局领用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52本,浙江省海洋运输业专用发票3本,合计55本,全部由徐锡良一个人对外开具。在审核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时,办案人员发现,所有发票存根联的每张金额都在1000元左右,办案人员初步判断发票开具存在问题,根据发票存根联提供的受票单位查找相应的发票联,却一张也没能找到。在接下去的取证过程中,办案人员又发现了一些同一字迹、同一号码的发票。经浙江省税务票证管理中心最后鉴别,确认为假发票。在大量确凿证据面前,徐锡良交代了全部作案经过。徐锡良,男,舟山市定海区人,系舟山某海运公司业务开票员。他因长期从事开具运输发票工作,认识了很多客户。随着这几年运输业的发展,开具水路货运发票业务越来越多,徐锡良心想开发票也能赚大钱,随之起了贪心。他的作案手法是:将一式六联发票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撕下,填上受票人所需的金额,按2%~2.5%的比例收取费用,其余四联随心所欲地填上受票单位及金额。根据目前已经取证查实的票据,可以确认自2000年2月~2004年2月,徐锡良开具的138份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及浙江省海洋运输业专用发票,合计开具金额4616164.18元,而存根联合计金额仅为141537元,二者相差金额高达4474627.18元。变本加厉印制假发票据徐锡良交代,2003年9月底,舟山市地税局直属局在缴销他所开具发票审核过程中,发现一张号码为0039111的发票存根联金额涂改得很严重,并写上了作废字样,发票审核员当场口头责成其收回其他五联发票,按规定作废,否则将停止其购领发票。徐锡良眼看着长期开具“大头小尾”发票的作案事实即将败露,于是产生了印制假发票的念头。他于2003年10月~11月先后三次通过中介人私自提供发票样板,印制假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6本,并且私刻某公司财务专用章一枚。根据目前已经取证查实的票据可以确认,徐锡良虚开假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16份(其中一份为作废发票),合计虚开金额高达801949.11元。据徐锡良交代,他开具的1375份浙江省水路货运专用发票及浙江省海洋运输业专用发票绝大多数为“大头小尾”,这些发票的具体金额目前正在进一步确认中。8月21日,舟山市地税局依法将徐锡良案移交到市公安局。10月13日,舟山市公安局经过深入侦查,提请舟山市检察院对徐锡良批准逮捕。大头小尾发票偷税案【正文】账,发现钢材系单独购进,但入账价格明显偏低,抽查记账凭证及有关原始凭证,所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售价为585,000元,注明税款99,450元。企业账务处理为:在建工程某市机械厂系一般纳税人。在某月日常工作中,税务人员了解到该厂搞了几个基建工程,因此,联想到基建工程必然需要钢材,而该厂钢材又是主要生产原料,该厂会不会以用于生产的名义购进而用于基建呢?带着疑问查阅企业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9,450在建工程585,000贷:银行存款684,450。企业财务人员明知钢材用于基本建设工程,不应扣税,且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单独核算,但仍然计算进项税额并扣税,少缴增值税99,450元,应该说情节严重。因此,税务机关除限其三天内补税99,450元,且处以一定的罚款。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账务调整(1)调整进项税额借:在建工程99,45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9,450(2)补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99,450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进货渠道是一般纳税人。该厂业务员了解到增值税额的计算是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因此想方设法多扣税款,在进货时,要求供货方多开进项税额,少开货物金额,但销售方多开税额,须多缴税,因此,要求对方采取大头小尾,不一次套写,从中进行偷税。如当月48#凭证,购进钢材700,000元,进项税额应为119,000元,但企业会计处理为:借:原材料61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9,000贷:银行存款819,000多记进项税额90,000元。通过核实库存,账实对照,发现入库数额大于账面金额,全月共多列进项税额230,000元。。该企业明知故犯,弄虚作假,多列进项税额,已构成偷税。根据《税收征管法》,责成该企业七日内应补税230,000元及三倍罚款690,000元,一并缴纳入库。账务调整建议:……(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五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扣税凭证未按规定注明税款及其他有关事项,其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调整进项税额借:原材料--钢材230,000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30,000处以罚款时借:营业外支出690,000贷:其他应交款690,000入库: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230,000其他应交款690,000贷:银行存款920,000
本文标题:大头小尾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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