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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国税侯云洁2005年8月国税税收政策简介一、如何办理国税税务登记二、流转税业务1、增值税和消费税2、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3、增值税抵扣规定三、发票领购1、普通发票2、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一、需要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如何办理国税税务登记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非工作日,以下同)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需要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4.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5.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6.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需要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纳税人7.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8.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核发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如何办理国税税务登记二、需要提供的资料需要提供的资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外企业还需要提供外经贸委批文、批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需提供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办事处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企业验资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注明“未缴资”的除外);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除外);4.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需要提供的资料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三张;7.《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该证的个体工商户除外);8.经营场地证明(属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属租用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租赁协议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9.《国税税务登记表》一式两份;10.《纳税人税种登记表》一式一份。如何办理国税税务登记三、注意事项★提交的资料复印件要用A4纸,需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纳税人要加盖公章确认★有关设立登记的国税表格可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的网上下载亦可到各办税厅领取流转税业务一、增值税和消费税1、增值税——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在流通的各环节缴纳2、消费税——烟、酒、化妆品、小汽车等11大类需要调节的货物★在生产环节缴纳流转税业务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不含180万元)以下流转税业务一般纳税人•税率:17%、13%•凭票抵扣应纳税额=销项-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4%、6%•简易征收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普通发票(或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流转税业务2、申请一般纳税人需提供的资料★申请时提供的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实地调查时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帐册、合同、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等三、增值税抵扣规定1、凭票扣税★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流转税业务2、抵扣时限★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申报抵扣★运输发票自开票之日起90天内申报抵扣,最迟不得超过自发票开具日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流转税业务一、普通发票1、《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经办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4、工商业户、个体户领购合用发票鉴定表;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6、购票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时需提供)。发票领购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首次领购资格需要提供的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防伪税控企业使用专用发票申请表发票领购★最高开票限额需提供的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月领购数量需提供的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2、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发票领购1、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广州国税网站:咨询方式谢谢!
本文标题: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的资料-PowerPoint演示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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