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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通用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通用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第一篇】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召开信访专题会议,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意见》,并就贯彻《意见》精神,加强新时期涉诉信访工作制定八条措施。一是组织领导要到位。各部门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承担涉诉信访工作第一责任。院一把手要总揽信访工作全局,确保整个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健康运行。二是工作思路要到位。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涉诉信访工作思路,树立全局意识,运用战略思维,坚持有的放矢,综合考虑、整体谋划、有序推进,统筹好各项工作,协调好各项措施,分清轻重缓急,真正做到相互配合、彼此衔接、有条不紊。要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涉诉信访问题的事前防范,加强源头处置,着力促进涉及群众利益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促进审判作风特别是对群众态度的改进,最大限度地减少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三是工作方法要到位。各部门要大力发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在继承涉诉信访工作好传统、好经验、好做法的同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突破工作难点。努力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用新点子化解新矛盾。四是协调配合要到位。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所涉及的部门必须认真负责地履行好职责,加强沟通与联系,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相应工作。五是重点治理要到位。处理和解决群众上访问题,既要全面推进,又要重点突破。对那些反映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的案件,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坚决果断治理,限期改变面貌。六是治本控源措施要到位。各部门应树立超前意识,超前发现问题,超前化解矛盾,未雨绸缪,防微杜渐。一方面要建立预警排查机制;另一方面要受理好初信初访,加快信件办理速度,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同时还要经常深入基层,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倾听群众意见、呼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从而有效疏导和化解潜在的问题和矛盾。七是督促检查要到位。院要配备专门的督查人员,狠抓信访督查工作。对于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交办案件屡催不办的部门,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八是依法治访要到位。各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信访条例》,下大力气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第二篇】乡镇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信访工作,近年来,湖南地方的信访工作在机制上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整体上而言,在思想观念、工作方法、运行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仍有不少的问题。一是领导层认识不够。二是部分基层干部素质不高。三是组织协调的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信访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督办工作亟需加强。需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解决基层信访问题:第一,树立一个大局观念。这里的大局就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抓发展必须抓稳定,抓稳定必须抓信访,抓信访必须抓基层。基层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要把信访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认识,放到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落实。否则,小事拖大、大事拖难、难事拖乱,不利于我们工作,不利于农村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第二,选好一批人工作。要选用一批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观念强、具有较高法律政策文化水平的干部充实信访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单独成立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和办公性质的机构,没有条件的乡镇,可以在不增人员,不增编制,不增办公地点和设备的情况下,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部分精干人员充实信访工作。第三,强化基层纪委组织协调职能。强化纪委在基层信访工作中的组织协调能力,做到“组织有力不越权,协调有方不包办”。1、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纪委牵头、各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信访大格局。跳出过去那种只有信访部门抓信访的旧格局,组织整合有限的公共资源,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解决。2、突出督办。在工作人员看来,一些信访事件只是众多信访事件中的一件;而对当事人可能一生中只有这一次与政府打交道,对他而言,这是一辈子的大事。因此,对群众来信来访,要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案”。对那些推诿敷衍、弄虚作假甚至顶着不办和拒不执行处理意见或决定的部门和个人,要加强督办和查处。3、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相关领导和归口管理的部门或个人职责,强化首办责任制,抓好初信初访工作,把好第一关;对久拖不办的要求有关单位说明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上报虚假情况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首先,建立健全乡(镇)“三点三线一中心”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从信访信息监控上下工夫。“三点”,即乡(镇)、村、组分设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点。“三线”,即三条信息反馈线,分别是乡(镇)——村,乡(镇)——组两条直接双向互动线;乡(镇)——村——组逐级双向反馈线。“一中心”,即以乡(镇)为全乡镇维稳和信访信息中心。以各村村支书及其他本区德高望重之人为村信访信息联络员,以村各组组长为信访信息员。除平常发生矛盾纠纷上报外,每旬进行点对点的信息互动,每月进行一次信息调度,对本区域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和分析,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户、难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其次,建立信访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再次,建立健全“逢四说事”制度。每月4号、14号、24号规定为党政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和办公日。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了解面上情况,把握信访量的增减态势,掌握热点、难点问题,处理好信访问题。最后,建立健全信访调解工作制度,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格局的形成。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第三篇】最高人民法院13日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创造适应群众新需要、体现时代新特征的涉诉信访工作模式,打造网上申诉主渠道,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意见提出,加强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机制,及时解决涉诉信访苗头性问题,“一站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和萌芽。意见强调,打造网上申诉主渠道,全面应用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打通网上申诉与现场接访、来信办理、视频接访、12368“一号通办”等应用系统信息壁垒和数据互认通道,提供申诉申请、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第三方化解、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投诉建议等服务,实现申诉信访“一网通办”,全面提升网上信访整体效能。建立“有信必复”来信办理机制,建立健全信访必录机制,做到“有访必录、有信必录、有录必全”。意见要求,将信息化、智能化作为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的重要支撑,优化四级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平台,以“网络通”“数据通”“业务通”为标准,做到涉诉信访全流程、全业务的网上办理,推动涉诉信访工作模式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增强防范化解风险、服务科学决策的能力水平。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第四篇】做好新时代涉诉信访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至关重要。作为人民法院一定要把握新时代信访工作原则和要求,高度重视信访稳控工作,将人民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放在首位。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我们党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规范信访工作的党内法规,对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规范和加强新时代信访工作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条例分为总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及附则六章五十条,为人民法院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信访工作是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信访工作错综复杂,是一项系统性、业务性、政策性、法治性很强的工作,学懂弄通《信访工作条例》是当好信访干部的基本条件。《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要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是坚持人民至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是为党分忧的职责使命。信访就是解决“终而不结、无限申诉”的信访群众心理疙瘩。被冰冻的信访群众诉求不解决就是永远的问题,只有解决好这个诉求,让群众暖心,才能铲除干群之间的“堵梗”。因此,对涉法信访案件应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信息灵、措施准。只有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才能增强群众对人民法院的信任,树立司法权威。信访工作规范化必须创新机制。《信访工作条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是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的指导。作为人民法院,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治引领,确保信访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是建设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有担当精神,敢于直面信访人和信访问题,坚持换位思考,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工作队伍,为信访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勤于研判善于创新。建立信访必录机制和“有信必答”办理机制,出台加强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实施方案和多元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的对接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专项调解组织,共同解决信访问题。三是建立信访案件主体责任制。明确“谁承办、谁负责”解答疑惑,移送督办制、定期研判分析通报制、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规范多人走访推选代表制度,完善事项办理流程,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四是对涉诉信访事项做到“诉求有人管、案件及时办、效果有监督、办结有回应”,坚持依法治访,加快形成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的正确导向,形成依法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双向规范”的局面。信访工作格局化必须综合施策。构建信访工作格局化,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条例》的核心要义,将信访条例内容融入日常信访接待与信访稳控工作中,严格信访事项办理时限,做到全面培训、学习、掌握、运用、宣传,构建党组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落实、推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一站式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协调处理化解发生在当地的信访事项,提升涉诉信访源头预防、就地解决、前端化解,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方式,从做好接待、调查、处置、督办各个环节入手,强化初信初访的处置,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推动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坚持用好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争取与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平台形成互联互通,提升网上处理涉诉信访处置能力,打通网上申诉、视频接访与现场接访、来信办理互联互通,实现涉诉信访“一网通办”;三是坚持拓宽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渠道,邀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心理咨询师、律师等第三方社会力量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对涉诉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让信访人感受到司法温暖;四是加强法治宣传,在妥善办理信访案件的同时,加强对上访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积极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是群众进行监督的渠道。做好信访工作是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我们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带着感情和责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稳妥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信访通常是群众认为案件久拖不决或处理存在错误,且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时,个别干部不能耐心接待,认真听取群众呼声,使小问题变成信访积案,由此损害了人民法院在群众心中的形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早发现早报告,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应当集体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这一规定,对于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中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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