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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方案【通用4篇】方案是控制活动的标准和依据,我们接到工作任务不知如何下手的时候。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写方案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我们特别注意的?这份“调整方案【通用4篇】”是我用心准备的希望它能够让您满意,这片文章很优秀请把它收藏下来!调整方案【第一篇】青海省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2017杨颐介绍,2017年,青海省调整提高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140元,较国家标准提高70元,列全国第六位,西部第一位。“我们连续13年调整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并首次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两项加权平均增幅%左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月人均3255元,列西部12省区第二位、西北五省区第一位。”杨颐说,这些惠民措施的出台,社会反映良好。杨颐表示,为了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从深入研究、掌握全国调整动态、做好监控督办、加强舆情监测、总结经验六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办法,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水平。青海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青海2017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于批准,决定从2017年元月开始,给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根据两部《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的要求,青海结合实际,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研究拟定了青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实施方案。经省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今年青海调整的政策内容与人、财两部的要求完全一致,主要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同时考虑艰苦地区因素进行调整。国家批复,青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加权平均后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46元,调整幅度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215元,调整幅度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340元,调整幅度为%。此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调整的比例是指全省总体的平均增加水平,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员必须提高的水平。青海省人社厅副厅长苏全仁介绍,此次调整范围为参加青海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规定纳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此次调整后青海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在西部省份依然处于较高水平。进行定额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考虑青海自然条件艰苦等因素,对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此次调整,一是向企业建国前老工人进行了倾斜,企业退休人员中,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70元。二是向高龄人员倾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按照年龄阶段进行倾斜,年龄越大的标准越高,分别为10元、30元50元、70元不等。三是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原省人事厅、原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步同比例调整解困补助标准。调整方案【第二篇】根据《xxx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一、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万元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年二、出资各方: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整方案【第三篇】受有关单位委托,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对下述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一、挂牌转让标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二、转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3764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70万元。三、受让申请截止时间:20xx年6月23日下午4:00时整。即日起接受咨询。愿在起始价及以上受让本次股权的法人,并符合《xxx商业银行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投资入股商业银行股东资格的相关要求、以及其他银行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均可送交相关资料进行受让资格审核,并在受让资格确认后受让申请截止前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具体详见挂牌资料。四、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571—85085366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钱江新城城星路59号东杭大厦六楼杭州产权交易所20xx年05月26日调整方案【第四篇】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国人部字[20xx]70号),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字[20xx]87号),原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5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湘政办发[20xx]11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函[20xx]7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学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xx]9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一、岗位设置与聘用的实施范围与对象1、参加过20xx年工资套改的正式工作人员;2、20xx年工资套改后按规定程序来院工作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3、20xx年7月1日至完成首次岗位设置管理期间退休,且退休时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待遇的人员。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人事部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二、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一)岗位总量依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湖南女子学院机构编制的批复》(湘编〔20xx〕28号)核定的编制数,我校各类岗位总量为735个。(二)岗位设置类别全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包括:1校级党政工领导岗位;
本文标题:调整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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