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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一不超过1500元的不超过1455元的30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10105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20555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251005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302755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355505七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45135052011年个人所得税四大变化新税法主要从4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工薪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3500元。二是调整工薪所得税率结构,由9级调整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最低的一档税率由5%降为3%。三是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第一级级距由年应纳税所得额5000元调整为15000元,其他各档的级距也相应作了调整。四是个税纳税期限由7天改为15天,比现行政策延长了8天,进一步方便了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纳税申报。详解经济补偿金如何扣除个税2010-8-1617:10:03相关评论(112)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计税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已达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龄或接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内部退养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以及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包括买断工龄支出)等,属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二条规定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原则上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各种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一次性摊销对当年企业所得税收入影响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匀摊销。具体摊销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9年9月23日国税发[1999]178号)《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1年9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57号)《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2001年12月6日国税函[2001]18号)奖金多一元缴税可能多几千年终奖节税省钱攻略浙江在线2011-1-289:50:00相关评论(30)再过几天就是春节了,很多人眼前最关心的,莫过于年终奖。年终奖怎么花,很多人估计心里都已经有了筹划,有的人计划旅游,有的准备提前还房贷,有的准备进军股市。不过,如果问大家一句:你知道年终奖的税是怎么扣的吗?很多人可能就会给出这样一个答案:“不知道,单位说扣多少就扣多少。”那如果再告诉你,你税前年终奖多,不代表扣完税之后,你拿到的一定也比别人多,你信吗?很多人可能更疑惑了:“啊?怎么可能,我税前拿的多,扣完税之后,肯定也比别人拿的多啊,怎么可能还比别人少呢?”有这样疑问的人,一定不知道年终奖的扣税规则。年终奖金是这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年终奖的计算方法其实并不复杂,只要套用公式,每个人都可以轻松算出自己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是这样扣税的。先将某职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见下表)。举个例子来说,某外企工作的职员小王(此人物虚构),年终奖为6万元(税前)。将6万元除以12,得出5000元的商数。在表中可以找到5000元所对应的扣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那么就可以得出小王应缴纳的税款为60000×15%-125=8875元。当然,有些单位平时发钱发得很少(没有到扣税的标准),主要的钱都在年底一次性发放,如果套用这样的公式,税就要被扣很多,非常不划算。因此这种情况的单位发的年终奖扣税稍微复杂一些,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比如说小张(也是虚构人物),每个月拿1500元(没有到达2000元的个税起征点,差额为500),年终奖发了60000,那么他的年终奖扣税应该是这样的:(60000-500)×15%-125=8800元。由此可见,平时拿的少,年终拿的多,在缴税这个问题上,还是很不划算的。分页:1234奖金多一元缴税可能多几千年终奖节税省钱攻略浙江在线2011-1-289:50:00相关评论(30)奖金多一块钱税后少拿好几千如果说,在全年收入一样的前提下,平时拿的少,年终拿的多,在缴税这个问题上很不划算的话,那么还有一种情况比这个还要“悲惨”——那就是两个人的税前奖金额差不多,可能a比b多个1元钱,但最后a可能实际拿到手的比b要少很多。这其中涉及税率的临界点问题。举个比较极端的例子:还是外企工作的小王,拿到年终奖6万元,小王的同事小李,年终奖比小王多1元钱,为6万零1元。不要以为小李最后拿到手的肯定要比小王多那么一点点,因为在年终奖扣税这个问题上,小王和小李将享受完全不一样的待遇。小王的扣税为:60000×15%-125=8875元。(他适用的扣税率为15%)小李的年终奖6万零1元,除以12,得出的商数为5000元零8分钱,那么他所对应的扣税率就要上一个等级:“超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扣除数375”,那么小李的税最后是,60001×20%-375=11625.2元,比小王要多交2750.2元。原来,年终奖9个纳税区间的起点均为税率变化的相应点,会出现税前收入虽然增加,但税后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这就需要单位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合理安排金额,不要出现上述不公平的现象。买保险能避税?很可能只是误导眼下,不少保险公司打出这样的口号,吸引用人单位的眼球:“为员工买分红保险代替年终奖吧!不但有收益还免缴个人所得税”。这种说法是真的吗,如果你的年终奖是10万元,如果公司用价值10万的保单代替奖金,这10万元就不用交税了吗?不过记者咨询了税务部门的相关人士,这种“避税”的说法有明显的误导之嫌。因为根据国税函[2005]318号文件明确规定: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规定,对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在企业向保险公司缴付时(即该保险落到被保险人的保险账户)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另外,国家税务总局从未出台针对投资分红保险的免税规定,企业为职工购买的投资分红保险应计征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强调,单位为员工购买商品保险均计入收入进行个税申报,即便是社会统筹类保险超出规定的部分也需纳税。分页:1234有些单位认为发现金要缴税,那么采用购物券方式,是不是可以避开税款呢?但,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引起了税务部门的注意,因为税法对于这种情况也作了明确说明,即“所发生费用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全额计入应税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收统筹很重要那么到底这钱发多少,怎么发才合理,才能既合法履行公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同时也能达到合理节税的目的,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个名词,叫“税收统筹”。记者采访了在某上市公司工作的财务人员范小姐,因为是上市公司,所有财务报表必须规范公开,因此范小姐每年年初都要做一个税收统筹,以保证企业和员工的利益最大化。“简单地说,我们会在年初就将全年的员工月薪和年终奖做一个总体的纳税筹划,那么很有可能在“不赔本”的基础上进一步节税上万元。财务可以准备两套方案,分别计算一次性全部作为年终奖发放适用的税率,以及分次发放、部分并入当月工薪收入适用的税率,取二者中税率较低的一个作为节税最佳方案。”范小姐说。例如,月薪1万元,拟发年终奖25万元。其每月工资适用的税率是20%,而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是25%,高于工资适用税率。这种情况就可以考虑降低年终奖,将一部分奖金并入当月工资,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再如,对合并后适用个税率超过20%的职工,可通过转换为“劳务报酬”所得的方式降低个人所得税。根据个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不超过2万元的,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教你几招合理节税现在已经有不少用人单位都尝试在年终奖发放的方式上做了些许改变,现在就提几点建议,供用人单位参考。方法一:化整为零,将年终奖金平摊到各月中发放,而不采取一次性发放的方式。例如月薪1800元,年终奖25000元,若按传统做法,那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5000-200)×15%-125=3595元。如果选择年终奖分摊至每月发放,则变为25000÷12+1800-2000=1833.33元,因而所缴纳税款为(1833.33×10%-25)×12=1959.96元,相较于传统形式节约了3595-1959=1636元个人所得税。分页:1234不过该方式是将原本在年终时发放提前到年初开始分月发放,一定程度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和成本。然而若采取今年的奖金来年发放,那么对企业和个人将是一种双赢的局面,但这种方式要建立在来年企业的资金和存续情况相对稳定的前提之上。方法二:一分为二,这是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既不需要改变企业原有的奖金发放制度也不会增加任何成本。可将年终奖拆分为13月工资和年终奖两部分,以月薪10000元,年终奖70000元为例,按正常缴税方式可知,年终奖70000÷12=5833.33元,适用20%征税率,因而所缴纳税款为70000×20%-375=13625元。用“一分为二”的方法,便可将70000元的年终奖定义为发放“1.2万元的13月工资”以及“5.8万元年终奖”,则年终奖58000/12=4833.33元,适用于15%的征税率这一档,应缴税13月工资税金(12000×20%-375)+年终奖税金(58000×15%-125)=10600元,节约税金13625-10600=3025元。方法三:零头递延,这个办法主要就是为了避免上文中提到税前多,税后反而少的现象。所谓零头递延,即对计算出的商数和税率临界点相差不多的年终奖,采取零头滞后一个月发放。如年终奖62000元,计算出的商数得5166.67元,适用于20%的税率,因此个人所得税为62000×20%-375=12025元。如果将2000元奖金递延到下月作为工资发放,而本月只发60000元年终奖的话,所计算出的商数为5000元,适用于15%的税率比例,个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另外的2000元可得2000×15%=300元个税,合计缴税88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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