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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1第七章最优税制理论杜超2012310072Page2目录拉姆塞最优税制理论科特利和黑格的最优税制理论米尔利斯和维克里的最优税制理论Page37.4拉姆塞的最优税制理论一、拉姆塞的简要介绍拉姆塞在1927年在其经典性论文中,建立了最优税制论的一个简单框架。在这篇文章里,拉姆齐给出了对单个消费者问题的开拓性论述,第一次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研究最优税制问题。因此,拉姆齐被认为是最优税制论的创始人。Page4拉姆塞(1903~1930)出生于英国剑桥,他的父亲是数学家,弟弟以后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他在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毕业,24岁时就担任国王学院数学讲师和学术委员,27岁时死于黄疸性并发症。尽管他的一生只有如此短暂的年华,但却做出了许多长寿经济学家一生也没有做出的成就。早逝的天才作为经济学家,拉姆塞写的文章并不多,但他的天才之处就在于几乎每一篇文章中提出的思想都影响到当代经济学。文章在精不在多,一篇能不断给人以启发的短文胜过著作本身。Page5拉姆塞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包括《真实与概率》(truthandprobability,1926)、《对赋税理论的一个贡献》(acontributiontothetheoryoftaxation,1927)《储蓄的数学理论》(amathematicaltheoryofsaving,1928)。Page6从经济学的角度看,《真实与概率》研究不确定情况下的选择理论。传统的选择理论研究确定情况下人们如何根据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函数做出选择。但现实世界充满了不确定性,人们的效用最大化如何确定呢?拉姆塞用了预期效用的概念,并用数学预期的方法表述预期效用,用概率来计算和衡量预期效用,估算预期效用的值。这就是说,不确定世界中人们的选择行为受数学预期的支配,并且用概率衡量效用。这种理论已成为当代微观经济学的基础之一,对此做出贡献的是当时仅23岁的拉姆塞。美国经济学家阿罗公正地指出,现代有关预期效用的理论都“只是拉姆塞观点的变形”。Page7拉姆塞的《对赋税理论的一个贡献》探讨最优赋税结构问题,他所提出的拉姆塞规则(rmseyrule)成为现代商品税收理论的基础,税收理论要解决以尽可能最小的超额负担筹集税收的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首先要确定税收增加引起的边际超额负担,然后计算税收的增加额,最后是把第一步的结论除以第二步的结论,得出增加一元税收引起的边限超额负担。拉姆塞按这种思路得出了一个结论:为了使总超额负担最小化,税率的制定应该使各种商品在需求量上按相同的比例减少。这就是著名的拉姆塞规则。这个规则所说明的有效课税应使各种商品需求量按相同比例变动,而不是使各种商品的价格按相同比例变动,已成为税收的基本原理,至今仍是财政学的基础理论之一。Page8在《储蓄的数学理论》中,拉姆塞奠定了研究最优积累率和最优增长的基础,并确立了储蓄和利率的建设性理论。在这篇文章中,拉姆塞首先研究一个国家的最优储蓄率,结论是储蓄率乘以消费的边际效用应该是等于效用的总净享乐率与最大可能享乐率之差。这被称为凯恩斯—拉姆塞法则(因为凯恩斯为这个结论的得出提供了一个非技术性的论证)。这个法则的特点一是储蓄水平不取决于生产函数,二是储蓄水平不取决于利率(除非利率为零)。这一法则不仅提出了储蓄率应该是多少,而且还用动态最优化技术解决了这一问题。Page9拉姆塞还研究了一个部门经济的最优增长问题。他假设没有人口增长、没有技术进步,没有效用的贴现。他假设的世界里资本和劳动生产一种产品,一部分用于消费,余下的是储蓄。目标是实现所有时间内加总后取得最大的享乐水平,享乐等于消费的效用减去工作的负效用。增长取决于储蓄,最优储蓄则用凯恩斯—拉姆塞法则决定。这就是今天所说的拉姆塞模型(remseymodel)。这一模型是美国经济学家索洛(robertsolow)的新古典增长模型之前最重要的古典静态增长模型,也是现代增长理论的出发点。Page10二、拉姆塞法则(一)拉姆塞法则的假设前提1.不考虑转移支付的影响(1)以效率作为拉姆塞法则的基本前提。转移支付作为一种政府单方面的、无偿的资金支付,不会从纳税人手中取得相应的报酬,可以看作一种负的税收,将直接增加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转移支付对收入分配的影响较大,执行财政收入分配公平职能的功能较强。而拉姆塞法则主要体现了税收的效率原则,而把公平视作一个己存的事实,这就要求在分析中忽略转移支付的影响因素。(2)财政分配过程要求忽略转移支付的影响。税收所要达到的目的就是首先把收入从个人手中转移到国家手中,然后再由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手段部分返还给食利者(领取抚恤金、失业救济、贫困补助等社会保险的穷人)。这种转移支付和税收的征收范围及支出方式密切相关,消费者可支配收入的变化又直接改变了消费者需求结构和消费偏好,这种变化我们可以忽略不计。Page112.除商品税外,政府不征收其他的扭曲性税种对不同商品课征不同比例的税率,必然造成原有资源配置均衡被破坏。直接税作为以消费者收入为税基的税种,只会单纯造成消费者的可支配收入降低,这就要求在研究过程中假定直接税不会改变消费者原有的消费需求结构,因为我们讨论的只是商品税作为扭曲性税种对社会福利函数的影响。Page12(1)假定消费者所有收入共消费n种商品,在一定时期内每种商品的产量为X1,X2,.....,Xn。(2)、我们用u=F(X1,X2,X3,.....,Xn)作为社会福利函数,来表示生产并消费(或储存)这些数量的商品的净效用。又假设经济中的人口由相同的家庭构成,他们有相同的偏好结构,因此可以假定在模型中只存在一个家庭。这一单人经济假设是以现存的收入分配己达合理的前提下的假定,认为个人之间的公平问题在征税以前就以按某一社会准则达到最佳,从而不考虑税收公平问题,社会作为一个联合体被视为一个家庭。Page13(3)假定各种商品间的需求是相互独立的,一种商品需求量的变化不会使得另一种商品需求量也发生变化,排除了需求和价格之间的相互影响及交叉价格效应。很明显,这一假定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实现。(4)在完全竞争市场体系中,没有国外部门贸易冲击。假设每一生产部门只生产一种商品,且生产的规模报酬不变。其含义为边际成本不变,在完全竞争体系中,边际成本等于价格。对于每一类产品,生产每一单位产出,便需要增加一定数量的投入。模型中也不需考虑国外经济行为的影响。Page14(二)拉姆塞法则的核心简而言之,拉姆塞法则的核心就是:1.税后商品需求量等比例递减法则2.反弹性法则Page15基本思路:边际税收的效率损失相等。第一次用一般均衡的分析方法研究最优税制问题。要使不同的课税所带来的总体效率损失最小,只有当从不同商品征得的最后一单位税收所引起的效率损失都相等的情况下才行。为使税收引起的效率损失最小,不同商品税率的确定应使对两种商品的需求同比例减小,要求使不同的商品税后需求量的变动比例能够统一。Page16从推导的结果上看,税前与税后消费结构即资源配置结构保持相对不变,而减少的消费全部以税收的形式转移到政府手中。这样就使税收的扭曲效应降到最低,效率损失降至最小,从而使社会总福利函数最大。由此可见,拉姆塞规则只重视税前、税后的资源配置结构是否相同,而不关心初始的资源配置结构是否符合公平标准,因而,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拉姆塞规则本质上还是一个效率原则。Page17拉姆塞法则本质上把公平视作一个己存的事实进而仅仅使之作为一个给定的外生环境变量,从而无需在模型中进行分析和考虑。其要考虑的核心问题还是在于如何设置商品税率以使资源配置扭曲程度最低,效率损失最小。应该说前面所做的很多假定不一定有约束性,但它把连接所有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关系都包括在模型考虑的范围内,其最大的优点就是可以保证问题完全可解。Page187.5科特利和黑格的最优税制论Page19科利特-黑格法则:拉姆塞对最优产品课税的分析,并没有考虑劳动力供给问题。如果我们把劳动力或闲暇当做一种特殊的产品,我们就会发现,由于一般产品税并不把闲暇这种特殊产品包括在税基中,而且闲暇与其他产品之间并不具有弱可分离性,也就是说,任何两种产品的边际替代率都独立于闲暇的数量,或者没有任何产品与闲暇有替代或互补关系,因而课征平均产品税,会扭曲人们在闲暇和一般产品消费之间的选择,鼓励人们多消费闲暇,而减少劳动力的供给。Page20为了纠正产品课税对工作-----闲暇关系的干扰,有必要在设计产品税税率结构时,采取一种补偿性措施,即对于闲暇互补的产品如高尔夫球场、游艇等课征较高的税率,对于闲暇互替的产品,即与劳动互补的产品,如工作服等,课征较低的税率。该观点最初是有科利特和黑格于1953年提出的,故人们将其称为科利特----黑格法则。Page21该法则实际上指出了人们普遍认可的一条效率原则,即对与闲暇呈互补关系的商品应更重地课税,而对与闲暇呈替代关系的商品则应较轻地课税。由于税务当局无法对闲暇征税,所以无法根据闲暇的需求弹性实行拉姆齐法则,但税务当局可以通过对与闲暇有关的商品的课税来间接实现对闲暇的课税。实行这一原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矫正所得税对人们工作-闲暇选择的歪曲。Page227.6米尔利斯和维克里的最优税制Page23詹姆斯·米尔利斯(JamesA·Mirrlees),英国人,1936年7月5日出生于苏格兰的明尼加夫,与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是同乡。14岁时他就对数学产生了超乎寻常的兴趣,自学微积分。1954年考入爱丁堡大学,1957年,获爱丁堡大学的数学和理学硕士学位,于1963年获剑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69年,年仅33岁的米尔利斯就被正式聘为牛津大学的教授。1993年与他感情甚笃的夫人去世,为换个环境,1995年起担任剑桥大学经济学教授。1968、1970、1976年,他出任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经济系客座教授。1982年被选为美国经济学学会的外籍荣誉会员,于1989~1992年荣任英国皇家经济学学会会长。米尔利斯担任香港中文大学经济学教授,为中国学子介绍“通往诺贝尔之路”。米尔利斯预言中国经济增长在10至15年内将持续维持在10%左右。Page24Page25莫里斯自60年代便活跃于西方经济学界,以激励经济理论的研究见长。70年代,他与斯蒂格里茨、罗斯、斯彭斯等人共同开创了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并卓有成就。现在流行的委托——代理的模型化方法就是莫里斯教授开创的。莫里斯分别于1974、1975、1976年发表的三篇论文,即《关于福利经济学、信息和不确定性的笔记》、《道德风险理论与不可观测行为》、《组织内激励和权威的最优结构》,奠定了委托——代理的基本的模型框架。莫里斯教授开创的分析框架后来又由霍姆斯特姆(Holmstrom)等人进一步发展,在委托——代理文献中,被称为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模型方法(Mirrlees-HolmstromApproach)。Page26除对委托——代理理论的贡献外,莫里斯还在研究最优税制结构、非对称信息结构下的最优契约设计、公共财政理论、不确定性下的福利经济理论等方面造诣精深,成为这些领域的代表人物。有关论文有:《不确定下的最优积累》、《最优税制和公营生产:1、生产效率和2、税收条例》、具有消费外部性的聚集生产》、《人口政策和家庭规模的税制》、《不确定性下的最优积累:投资不变利润的案例》、《税率的意义》、《对公共支出的讨论》。Page27威廉·维克瑞(WilliamVickrey,1914-1996)。在信息经济学、激励理论、博弈论等方面都做出了重大贡献。1914年,维克瑞生于加拿大1935年获耶鲁大学理学学士学位1937年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1945年起,维克瑞任职于哥伦比亚大学。1947年又获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64——1967年,他担任哥伦比亚大学经济系主任,在此期间曾任纽约市城市经济协会会长1967年成为加利福尼亚斯坦福行为科学高级研究中心研究员与经济计量学会会员1971年出任澳大利亚纳施大学客座讲师1973年出
本文标题:最优税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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