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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发挥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作用促进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税收征管质量评价是衡量一定时期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水平、税收征管效率、税收管理规范化程度的重要标尺,对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那么,如何发挥“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作用来促进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是我们现阶段所面临的问题。征管质量考核的落脚点是在基层,现从基层视角出发,分析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进一步促进税收征管质量提高。一、当前税收征管质量考核存在的问题(一)征管质量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征管质量考核指标所要求的各项工作,涉及很多岗位。每个岗位的责任相当重要,任何环节出错都会造成工作的失误。在一人多岗的情况下,工作量大则出问题的概率也相对较高,考核扣分受罚也就越多,这就造成了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现象,很多基层工作人员因为怕犯错,工作积极性严重降低,一些工作程序人为简化。如:对于纳税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因操作程序较多,比较繁琐,具体操作人员能不处罚的就不处罚,能走简易处罚的尽量不走一般程序。本来进行行政处罚是对纳税人的警示,体现税法的严肃性,其后果却是税法的严肃性得不到体现,征管质量也得不到保障。其次,管理科是征管业务指导和牵头部门,对具体业务没有直接的操作权限。但现在的考核对象有很多是对管理科设定,管理科成为直接的被考核单位。这就造成了管理科本身并未出错,但只要其他部门出现问题,管理科就代为受过的情况。再次,存在重考核、轻反馈和重复考核的问题,只能反映某些问题存在,不能反馈问题出现的环节和解决措施,致使征管质量考核的指导作用大打折扣。同时多项综合考核中,虽然包含有征管质量考核的若干内容,但往往要通过单独考核才能反映,重复检查严重。三是缺乏独立的考核组织体系,考核一般由临时抽调人员组成的考核小组执行,考核执行标准难以统一把握。(二)个别征管质量考核指标欠科学,考核的责任追究不够严格一是考核的指标设置不够科学。未合理区分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责任。如纳税申报属纳税人本身的义务,将申报率纳入对税收管理员的考核,由税收管理员来承担纳税人未尽的义务,导致申报期内税收管理员主要精力用于催报,甚至为保证申报率而人为做零申报等问题。二是有些指标注重了量而未深入实质。如要求纳税评估每个管理员每月不少于3户,但对评估的绩效考核不明确;强调纳税人申报,但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考核乏力,导致纳税申报结束后,有些税务干部对纳税人的申报纳税资料不加审核,对零申报、负申报等异常申报不加分析,有的明知有问题也不管,听之任之。四是有些衡量征管质量的指标未纳入考核。如税负的水平、对纳税人账簿设置、凭证的管理、动态信息采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等缺乏量化考核指标。三是考核的责任追究不够严格。科学的考核指标、考核方式需要和严格的奖惩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考核效果。现行考核办法不同程度存在对考核对象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也缺乏对规避上级考核而制造机外数据的监督制约,缺乏对考核实施人员搞过场考核、人情考核的责任追究。同时税收执法信息系统的考核内容只是征管业务其中的一部分,很多内容的考核依然采取手工方式考核,考核不够全面,问题发现不全面,难以严格责任追究。(三)受多项因素影响,税收征管质量表现出“无奈”。税收征管质量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首先是地方政府的干预。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为完成当期招商引资任务,在一无厂房、二无设备的情况下就注册登记。甚至有少数地方政府为吸引投资,自行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或者借优化经济环境之名,出面干预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税收检查等。其次是现有地税机关干部无论在思想上、还是在业务素质上都难以适应税收政策、征管体制的发展变化。尤其近年来,随着总局、区局信息化建设速度的加快,干部信息化应用能力明显不足。现在基层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尤其是征管一线的税收管理员,有许多都有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工作经验。他们对税收业务知识相当了解,但计算机知识严重贫乏。而现在大部分税收业务都需要进行电脑操作来完成,有时一个业务需要在几个系统内操作。现在开发的系统较多,而系统之间的信息流转和共享有时并不畅通,数据丢失现象时有发生。基层操作人员本来计算机水平就不足,加上这些原因工作起来更困难。对基层来说:一是是降低了办事效率,增大了基层操作人员的工作量。二是部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较低,不主动申报办理涉税事项,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征管质量。在日常征管工作中,由于部分企业办税人员素质不高,对申报数据重视程度不够,致使征管系统中存在大量“垃圾数据”,这些填写错误、准确性差、不符合逻辑关系的数据影响了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科学设置考核体系的几点建议(一)以征管基础业务为考核重点,科学设置征管质量考核体系。税收征管工作千头万绪,将所有管理事项、管理环节都纳入监督考核,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必须将税收业务中最基础、最广泛,对征管质量影响较大的事项纳入考核,才有可能取得“以点带面,纲举目张”的效果。经过比较分析,税收征管质量指标体系应包括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法制7类指标。在各类别下增设明细考核指标。在制定考核指标时要对具体事广泛征求基层单位意见,涉及其他单位的要了解其操作流程和规章,并结合基层的实际情况,不可一刀切。(二)努力提高“人”的素质,为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提供保障在现实国情下,征税人、纳税人、用税人基本上涵盖了税收空间内的所有相对人,也构成了决定税收征管质量的所有“人”的因素。首先,税收征管工作由税务人员具体从事,税务执法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若税务干部业务不熟练,无法对税源实行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现在除税收业务工作人员外,其他税务干部少有时间深入征管业务前台,导致业务不熟悉,征管程序不合法,数据不准确,操作错误的情况经常发生。其次,必须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对纳税人、用税人的税收法制化辅导。一方面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减少行政干预。再次,征管质量除直接取决于税收征管过程外,还需要其他方面的支持,如人力资源配备、税收政策执行、执法保障等。如果把税收工作比作一架机器,征管工作只是这架机器的核心职责,其他工作的任何失误都可能破坏整架机器的性能,从而影响到税收征管的最终质量。所以,对于税收中的每一项工作,无论是与征管质量直接相关还是间接相关,都必须认真对待,保证质量。(三)健全考核机制,确保征管质量考核有序进行完善规范统一的考核制度,着力解决考核不实、考核不力的现象。一是征管质量考核责任追究中要突出科学化管理的要求,根据岗位、目标、制度、程序的精细化来确定,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以此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税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考核中坚持宽严适度原则,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工作质量低下的,从严处理;对因客观环境等非人为因素影响某项考核结果的,可从宽处理。三是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内勤与外勤、领导与干部多层次的考核办法,合理设置不同指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四是对被考核单位未按规定整改的,要有明确的处理措施,对各级考核信息要及时如实上报,使考核工作达到规范和统一。要把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目标管理、执法责任制和落实“两权”监督的考核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考核信息共享,考核结果互认。(四)将税收质量评价体系与征管软件有机的结合树立新征管软件与税收质量评价体系不可分割的意识。它们是提高税收征管工作这一主题的两个方面,信息化建设是税收执法评价体系的前提和基础,税收执法评价体系是税收征管软件正确发挥其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保证树立新征管软件不是一蹴而就的工作意识。目前我们只走完了第一步,许多模块、许多功能、许多问题仍等待着我们去研究,网报规模仍然偏小,查询功能没有完全发挥等。只有将这些功能充分运用时,方能起到机器管人,信息化促进税收征管的目标实现。
本文标题:浅议发挥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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