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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费税的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消费税概述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消费税的税务筹划23.1消费税概述3.1.1消费税的含义与特点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我国现行消费税只有15个税目,只选择少部分消费品征税,因而属于特别消费税。3我国消费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15个税目);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4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区别联系1.两者范围不同2.两者与价格的关系不同3.两者的纳税环节不同4.两种的计税方法不同1.两者都对货物征收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5我国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一般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零售金银首饰和批发卷烟的单位和个人;携带或邮寄入境应税消费品的个人。11123.1.2消费税税目与税率一、税目15个税目。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对汽车轮胎、酒精征收消费税。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2015年5月10日起,调整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税率。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13(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3)高档化妆品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税率由30%降为15%。(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纳税,税率5%;其他非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出厂)、进口、委托加工环节纳税,税率为10%。(5)鞭炮、焰火。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6)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15(7)小汽车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内中型商用客车。电动汽车以及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均不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8)摩托车:包括2轮和3轮。不征税:(1)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发动机气缸总工作容量不超过50ml的三轮摩托车;(2)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的杆头、杆身和握把。16(10)高档手表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11)游艇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17(13)实木地板:以木材为原料包括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以及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素板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14)电池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15)涂料自2015年2月1日起对涂料征收消费税,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18二、税率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即啤酒、黄酒、成品油。复合税率:卷烟(生产和批发环节)、白酒。19调整后的烟产品消费税税目税率表税目税率征收环节1、卷烟工业(1)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2)乙类卷烟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商业批发11%加0.005元/支批发环节2、雪茄36%生产环节3、烟丝30%生产环节注意:甲类、乙类卷烟税目复合税率的换算和运用:环节卷烟类型比例税率定额税率每支每标准条(200支)每标准箱(5万支)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甲类卷烟5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乙类卷烟36%0.003元/支0.6元/条150元/箱批发卷烟11%0.005元/支1元/条250元/箱212、酒税目税率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黄酒240元/吨啤酒(1)甲类啤酒(2)乙类啤酒250元/吨220元/吨其他酒10%223.2消费税的计算与申报3.2.1消费税的计税方法三种计税方法计税公式1.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2.从量定额计税(啤酒、黄酒、汽油、柴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23一、从价计征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1、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即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一样的。24252、含增值税销售额的换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3、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264、有包装物时的应税销售额确定(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并入销售额征税。(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3)包装物既作价随同产品销售,又收取押金。(4)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27包装物押金总结:押金种类收取时,未逾期逾期时一般应税消费品的包装物押金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缴纳增值税,缴纳消费税(押金需换算)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缴纳增值税、消费税(押金需换算)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不缴增值税,不缴消费税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28【例题】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和啤酒。2013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60000斤,取得不含销售额105000元;销售啤酒15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2900元。另外收取粮食白酒品牌使用费4680元,本月销售粮食白酒收取包装物押金9360元,销售啤酒收取包装物押金1170元。计算该酒厂本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正确答案』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60000×0.5+105000×20%+4680÷1.17×20%+9360÷1.17×20%=53400(元)啤酒应纳消费税=150×220=33000(元)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53400+33000=86400元提示:啤酒出厂价=2900+1170÷(1+17%)÷150=2906.67(元)3000(元),适用单位税额220元/吨29二、从量计征公式: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销售数量的确定:(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销售数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数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数量(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2、计量单位的换算标准30三、复合计税计征(白酒、卷烟)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例题·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1)销售粮食白酒60吨给某专卖店,每吨销售价格26000元,共计应收含税销售额1825200元;由于专卖店提前支付价款,企业给予专卖店3%的销售折扣,实际收款1770444元。(2)销售同品牌粮食白酒50吨给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销售公司),每吨售价20000元。(3)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薯类白酒25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836550元。【答案】应缴纳的消费税=[1825200÷(1+17%)+50×26000+836550÷(1+17%)]×20%+(60+50+25)×2000×0.5=715000+135000=850000(元)31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一)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例题】某高尔夫球具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一非独立核算的门市部,2016年3月该厂将生产的一批成本价70万元的高尔夫球具移送门市部,门市部将其中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77.22万元。高尔夫球具的消费税税率为10%,成本利润率10%,计算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答案及解析】该项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77.22÷(1+17%)×10%=6.60(万元)。32(二)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为依据计算消费税。【例题·计算题】某日化公司(一般纳税人)9月发生以下购销业务(1)9日销售高档化妆品400箱,每箱不含税单价600元;13日销售高档化妆品500箱,每箱不含税单价650元。(2)将100箱高档化妆品当作节日礼品发放职工。(3)用200箱高档化妆品与某纸公司换取产品用包装箱。要求:计算日化公司9月份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33【答案】(1)应纳消费税加权平均单价=(400×600+500×650)÷(400+500)=627.78(元)销售化妆品应纳消费税=(400×600+500×650+100×627.78+200×650)×15%(2)应纳增值税:销项税=(400×600+500×650+100×627.78+200×627.78)×17%=128066.78(元)34(三)酒类关联企业间关联交易消费税处理关联企业间的购销业务,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的,税务机关可按照下列方法调整其计税收入额,核定其应纳税额:(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另: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35(四)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注意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例题·单选题】某酒厂2014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6200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企业12月应纳消费税()元。(题中的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A.199240B.379240C.391240D.484550【答案】C【解析】纳税人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销售额也从高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该企业12月应
本文标题:消费税法、会计核算与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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