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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曾刚一、国际碳交易发展现状二、碳交易的基本架构三、碳交易与发展中国家企业投资四、未来发展方向2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2019/9/28一、国际碳交易发展现状1、碳交易的基本概念温室气体(GHS)排放权交易,其中,又以二氧化碳排放全为主。2、碳交易机制的产生《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三种市场机制国际排放权交易(InternationalEmissionTrading,IET);联合实施机制(JointImplementation,JI);清洁发展机制(CleanDevelopmentMechanism,CDM)市场化机制的引入,一方面为受排放权约束的国家和企业,提供了一定的弹性机制,可以在实现既定减排目标的情况下,有效降低减排成本;另一方面,为清洁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提供了激励。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33、国际碳交易的发展现状类型:强制减排计划;自愿减排计划配额交易(Cap-trade);基线信用(Baseline-credit);交易规模:2005年,国际碳交易规模约为100亿美元左右,到2008年,已达到1260亿美元。其中,基于配额的市场额为920亿美元,占全部碳金融交易总额的74%左右。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4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5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2005200620072008CER二级交易市场基于项目的交易基于配额的交易国际碳金融交易总额图国际碳金融交易额(2005-2008)单位:亿美元资料来源:CarbonFinacncePubilcations,WorldBank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6市场名称20072008碳排放权数量(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百万美元)碳排放权数量(吨二氧化碳当量)交易额(百万美元)EUETS2060490653093919102522431183ClimateExchange237269309RGGI----65246AAUs----18211合计210849361327692859配额交易市场发展情况二、碳交易的基本架构1、市场结构配额交易市场、原始CERs交易、CERs二级交易市场、衍生产品交易2、市场参与者最终使用者、排放权的提供者、中介机构(包括金融中介和DOE)、监管机构(CDMEB)、其他市场参与者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7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8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供给方项目开发者:企业、NGO、政府资金提供者:投资基金、金融机构、NGO咨询机构:CDM项目申报者、排放审核中介、技术咨询公司技术开发和转移者:减排技术开发和提供商监管环境法律框架:NUFCCC、欧盟委员会、自愿制定的标准管理主体:NUFCCC委员会、CDMEB、NGO等中介机构交易商交易所金融机构:(银行,资产管理者,保险公司)提供流动性、套利、为项目融资或风险管理提供结构性金融工具、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大型工业企业最终使用者受配额限制的使用者受《京都议定书》排放限制的国家、受EUETS排放限制的企业、受RGGI限制的企业自愿购买者参加自愿配额机制的企业、NGO以及个人(通常被捆绑到了消费品价格中)PrimaryERS融资套利工具SecondaryERS结构性避险工具PrimaryERS三、碳交易与发展中国家企业投资碳交易与发展中国家尽管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内,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减排约束,但CDM框架仍然为发展中国家减排提供了较大的激励。目前,原始CERs的主要需求者主要来自欧洲;而在CDM机制下的CERs的主要供给方则为中国。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9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1039%16%8%5%17%2%4%9%英国其他欧洲国家其他国家日本欧洲-波罗的海国家奥地利西班牙和葡萄牙意大利图原始CDM和JI市场的买方结构资料来源:WorldBank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1184%4%4%2%1%3%2%中国印度其他亚洲国家非洲ECA巴西其他拉美国家图原始CDM的卖方结构资料来源:WorldBank四、未来发展方向1、哥本哈根会谈与CDM机制未来的发展;2、欧盟排放机制第3期计划,可能制造出国内最早的减排权需求企业;3、美国正处于立法过程中的配额交易体制计划;200亿吨排放权购买,其中对美国本土以外的购买可达到150亿吨;4、国内自愿减排市场或强制减排市场的可能发展;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12•谢谢!2019/9/28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13
本文标题:碳交易与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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