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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开发协议【最新4篇】甲方需方:地址:电话:传真:邮编:开户行:账号:乙方供方:深圳市深信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麒麟路创业中心四楼电话:0755-26581949传真:0755-26581959邮编:518057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高新园支行账号:811980479210001合同编号:第一章总则在平等互惠、互相扶持、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深信服Sinfor系列产品的购销共同签订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及服务的款项,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条款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第二章合同标的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下表所列产品:第三章软件内容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软件必须包含软件光盘、序列号及用户手册等内容,软件在功能上必须符合用户手册所规定的功能及内容。2、乙方对其软件中出现的任何错误负责免费予以纠正如补丁程序、程序修改或版本升级等。第四章结算和支付方式1、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乙方发货。3、乙方在产品交付后三天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开票信息详见附件。第五章售后服务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为一年的保修服务。2、乙方在服务期内对于其产品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3、服务期期满后,乙方可继续为甲方提供维护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购买乙方的维护保障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维护保障合同。第六章知识产权1、乙方承诺所售软件一律为正品、正版软件,若有质量或盘片损坏等问题,一个月之内包换。2、乙方所售计算机程序受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的保护,甲方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复制或散布本程序的部分或全部,否则将承担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民事和刑事处罚。第七章其他1、由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需方:山东新授权代表:日期:乙方供方:深圳市深信服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日期:相关参考下载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第一篇】甲方:身份证号:住址:乙方:身份证号:住址: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单位),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一、合作方式甲方出资金人民币_______元,占股70%;乙方出技术,占股30%。二、合作项目项目名称:协议各方共同开发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三、合作时间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四、合作分工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3、未经全体合作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作方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4、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五、技术、市场保密合作期内未经项目合作各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将技术及客户资料转让,不得与项目合作双方以外的合作方进行合作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将技术泄密。违反约定的,项目合作方有权没收违约方相关收益,并追究违约方的经济法律责任。六、收益分配1、该项目所得利润根据合作方所占的不同股权比例按股分成,其中甲方占股权分成70%,乙方占股权分成30%。在保证项目正常运作的情况下,每年进行年终分红一次(每年元月对上一年度红利进行分成)。扩大业务运营如需要提留利润时,必须经过各方认可,且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30%。该提留按各方所占股权比例计为各方的股本金投入。2、考虑到乙方的个人情况,项目每月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薪酬,但该薪酬一半从乙方年终分红中予以扣除,另一半计入项目经营成本内。3、甲方所出资金的固定资产部分按五年折旧,但流动资金部分不计利息。4、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销售管理不善造成的呆坏账损失由甲方负责。七、合作保障措施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违约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违约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协议期的总收益)。并且必须遵守技术、市场保密条款,两年内不得在当地使用或经营本项目的同类技术内容及客户资源。否则项目合作各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该项目技术内容归双方所有。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协议,则其他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八、知识产权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2、合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九、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第二篇】鉴于公司与公司、公司于年月日就项目地块转让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了促进市建设、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两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项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第一章合作双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双方为:厦门公司(以下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第二章合作项目概况第二条合作项目名称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地块面积亩,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按控规指标确定。第三章成立合作公司第三条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就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为,(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合作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等相关事宜。第四条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收益和利益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合作公司的清算均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第五条合作公司经营期限为年。第六条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该项目地块将于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第四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资金筹措第七条项目总建设期约五年,投资总额约人民币万元,甲、乙双方按75:25的出资比例投入。首期投资人民币万元。第八条首期投资出资方式:(一)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出资比例为75%;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出资比例为25%。(二)首期投资余额部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计划或股东会决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同步足额汇入合作公司帐户。第九条后续投入资金:由合作公司自行筹措,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补足。第十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合作公司出资的,必须经对方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第五章盈亏分配比例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盈利和亏损。第六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合作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第十三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2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提名1名董事人选,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四条公司设一名监事,监事由甲方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五条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提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第七章双方责任第十六条合作双方应当依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十七条合作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合作双方有义务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担保责任。第十八条除了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述责任外,双方还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1、甲方责任1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立项变更、项目更名、规划许可证变更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各种批文的变更(至合作公司名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作公司承担;2负责协调与项目用地转让方的关系;3甲方应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维护合作公司及乙方的合法权益;4《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若甲方以自身名义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2、乙方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本条第1款所述的相关手续,及时提房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版本提要: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供所需相关文件。第八章劳动管理第十九条合作公司应设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所有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第九章税务、财务、审计第二十条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各种税款。第二十一条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建立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十二条甲、乙两方均可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合作公司每年度财务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提出审计要求的一方承担。第十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如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首期出资义务,另一方可代为履行出资义务,若另一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的,则未履行出资义务方应按未履行部分金额以每日(待定)向代为履行出资义务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清偿;第二十四条若一方逾期履行首期出资义务或逾期返还另一方代为履行的首期出资超过九十天,则守约方有权要求根据双方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调整出资比例,违约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变更事宜。第二十五条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而使另一方或合作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章合同终止第二十六条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合同终止:1、合同经营期限届满;2、合作项目开发完毕;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4、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第二十七条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组织人员进行清算,清算后财产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双方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一方无正当理由阻扰清算的,另一方可聘请独立机构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对双方均有效。第十二章不可抗力第二十八条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和不能依约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视为违约。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延期履行义务。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变更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四章争议的解决第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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