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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选】赠与合同集聚(通用4篇)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网友分享的“【推选】赠与合同集聚(通用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赠与合同【第一篇】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成立之后的一定期限内,赠与人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根据该条的规定,说明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行使撤销赠与行为的权利。(1)赠与人可以行使赠与撤销权,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受到禁止,即赠与人在这些赠与合同中没有撤销权。(2)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界限是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之前,即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赠与财产或赠与凭证没有交付之前,或者法定必须办理有关的登记等手续办理之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没有任意撤销权。这主要是考虑到,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种种目的,对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表示愿意向灾区和贫困地区无偿捐赠钱物等,但事后并未真正兑现,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负面的影响。对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因为当事人之间有更深的道义上的情感,如果赠与人任意撤销赠与,则与其原赠与目的相悖,所以在这种情形下,赠与人也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如果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股东到期不实施股权激励,你可以要求其交付股权。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变更应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上,并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相关案例案情吴雄根今年63岁,与前妻育有两个女儿。20xx年4月前妻去世,老人通过公证把房产赠与大女儿,并过户到受赠人名下,但老人一直居住在里面。为照顾老人起居,大女儿又请来了一个保姆。但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个月,保姆与吴雄根结婚了,并想要回房产转赠给保姆。女儿不同意,老人诉诸法院。分歧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第一种观点认为老人还居住在房产内,虽其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但老人仍可要回房产。第二种观点认为老人的赠与合同已经公证,且过户。因此赠与合同不能撤销。评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此规定。该法第187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本案中,父女之间所签订的赠与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亦不违法,而且还经过了公证,并办理好了产权登记手续,依法应当认定为有效。因此吴雄根要求撤销赠与合同要回房产缺乏事实和法律根据,法院不予支持。赠与合同【第二篇】赠与人:受赠人:赠与人与受赠人关系:*条:赠与目的赠与人因受赠人无力独自承担购房费用,又因其为赠与人独子,为受赠人今后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婚姻能够和睦,更好的对赠与人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及共同生活,赠与人独资购买本房屋,并附义务条款赠与受赠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和分割之前有权利撤消赠与。第二条:受赠人的权利1、赠与人与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共同享有居住权、使用权;2、受赠人及其妻儿对该房屋没有出让权、转卖权,该房屋永远不能作为受赠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3、受赠人无须向赠与人交付任何关于该房屋的费用;4、受赠人接受赠与后,该房屋今后的费用全部由赠与人独自承担;5、受赠人对该房屋有自由装修、合理支配的权利;6、受赠人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赠与人的义务;7、如赠与人逝世,该房屋可作为遗产由受赠人独自继承。第三条:赠与的撤消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对赠与人有*、遗弃、辱骂等行为的;3、受赠人不履行本附义务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4、受赠人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将该房屋作为私有财产进行抵押或变卖、分割等现象发生的;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或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住院治疗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并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6、受赠人拒不承担赠与人的治疗费、赡养费的;第四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十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五条:合同的转让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本赠与合同系双方自愿申请XXX、XXX为其进行见证,并系自愿签订。本合同一式三份,由赠与双方与见证人各执一份。本合同有任何涂抹均系无效。如有纠纷,双方可在签订合同管辖地起诉违约方。赠与人(签字、盖章、电话)见证人(签字盖章)受赠人(签字、盖章、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xx年月日赠与合同【第三篇】甲方(赠与人):***男身份证号:***********系受赠人之**。乙方(受赠人):**男身份证号:*************系赠与人之**。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汽车赠与事宜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赠与人将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出资***整所购买的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的**牌**汽车赠与****二、赠与人***自愿将购买所得新车赠予***,机动车所有人以受赠人****的名义落户,并明确该车辆只归受赠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赠人****的配偶对该车无权主张任何权利。三、受赠人***同意接受上述赠与。四、本合同自赠与人、受赠人签字捺手印后立即生效。赠与人:受赠人:赠与合同【第四篇】赠与者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第四条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第六条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第七条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不动产标示:(1)土地: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号面积:______亩(2)建筑物木造房屋二层面积:一楼______亩二楼______亩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立契约人赠与人(甲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受赠人(乙方):住址: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文标题:【推选】赠与合同集聚(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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