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一篇:谋略篇第1讲“第三条道路”理论(上)【本讲重点】CEO为什么要学习纳税筹划纳税人的三条道路纳税人的权利刘晓庆逃税案件的启示CEO为什么要学习纳税筹划]从企业管理的角度来讲,纳税管理和筹划应该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树立正确的税收管理理念,正确理解和使用避税手段;另一个是如何具体执行税收筹划和管理。CEO(首席执行官)作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尽管不具体从事报税和纳税的工作,但是CEO对于纳税筹划的理解,对于税收风险的理解和对财务培训的理解是企业正确使用避税手段的前提,所以CEO学习纳税筹划,是增强企业实施税收筹划的动力所在。CEO应当具有纳税筹划的谋略,带领公司合理避税,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做一个“精明者”。纳税人的三条道路当纳税人感受到税负比较重时,一般有三条路可以选择:1.第一条道路:放弃发展所谓放弃发展,就是放弃本来打算开办的事业,放弃规模扩张、技术改进、新事业的开展等等,什么也不做。由于计税的基础是企业的收入,所以如果企业放弃发展,降低企业收入,当然也就达到少缴税的目的了。这种避税途径很显然是非常消极的,是以损害企业发展为代价的,对人力和物力资源会构成极大的浪费。所以国家在制定税收政策的时候,一定要有一种长富于民的思想,同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地对自己的政府行为加以反思。2.第二条道路:偷逃税纳税人不愿意放弃或损害自己的事业,但又不愿意缴税,于是就选择偷逃税的手段。偷逃税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严重的则构成犯罪,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如果说过去在没有合法的途径来降低税收负担的情况下,企业采取偷逃税行为还情有可原的话,在目前政府已经提供了合理避税途径的条件下,再有偷逃税行为是不能够容忍的,将会受到严惩。3.第三条道路:纳税筹划第三条道路也是规范化或者说是政府不予追究的方式,我们称之为纳税筹划。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门有一批社会中介组织和专家队伍帮助纳税人合理筹划自己的纳税事务。这种纳税筹划,建立在遵守法制的前提下,遵守游戏规则。它既不像第一条道路那样消极面对,也不像第二条道路那样采取违法手段。纳税筹划是现代法治社会里纳税人可以使用的权利。纳税人的权利1937年英国首次提出了纳税筹划的概念,在传统的仅仅强调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之外,提出了纳税人的一系列权利。1945年,美国也提出了类似的纳税人权利的概念。我国提出纳税筹划的概念是在1999年。我国纳税筹划的开始以两个事件为显著标志:(1)1999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刊物《中国税务报》每周推出一期税收筹划周刊,标志着官方对税收筹划合法性的确认。(2)1999年开始,高校开设了纳税筹划课程。纳税筹划得以产生,或者说纳税筹划之所以能够实施,还在于两个关键条件的成熟:(1)法制的完备。税收筹划有了生存的空间,使得人们愿意去开创新的事业,在按规定缴纳税费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去进行纳税筹划。(2)国际惯例。目前,纳税筹划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惯例,纳税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聘用专业人员进行税务筹划。小知识我国纳税人的权利2001年4月28日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中涉及到的基本权利有:税务登记、账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务稽查、听证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十个方面共133项。其中基本权利的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务院、财政部规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情况下,有选择会计核算方法与制定内部会计制度的权利;第八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这几条为纳税人合理避税提供了法律基础。第2讲“第三条道路”理论(下)刘晓庆逃税案件的启示【举例】2004年4月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偷税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判处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罚金人民币710万元,以偷税罪判处被告人靖军有期徒刑3年。经法院审理查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纳税义务人,于1996年至2001年期间,违反税收征管规定,偷逃各种税款共计人民币6679069.6元。被告人靖军于1996年9月至2001年在被告单位任总经理职务,主管财务工作,在任职期间对单位实施的偷税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在1997年、1998年和2000年拍摄电视连续剧《逃之恋》、《皇嫂田桂花》过程中,将已代扣的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共计人民币418574.43元隐瞒,不予代为缴纳。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各年度的偷税数额占当年度应纳税额的比例均在30%以上,鉴于被告单位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已在法院判决前将偷税款全部补缴之情节,故对被告单位予以从轻处罚,对被告人靖军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相关链接:2002年7月24日,晓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庆因涉嫌偷税漏税,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2003年8月16日,刘晓庆被取保候审。最后的庭审阶段,刘晓庆没有列在被告人名单当中。(新华社2004年4月7日报道)从刘晓庆逃税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启示:1.现行税制的启示现行税制本身还有许多不合理、不健全的地方,这就增加了企业偷漏税的可能性。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名义税率跟实际税率不符,名义税率过高,造成偷税严重。适当降低名义税率,提高税制的透明度,涵养税源,拓展税基,这是今后税制改革的方向。小知识窄税基高税率的不利之处过去我们国家一直采取窄税基高税率的税收政策,而且税收优惠政策实施的人为色彩较重,这必然会造成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去取得税收优惠,偷税漏税,而且助长了税收系统的不正之风;二是税负的不公平性,有关系的人可以争取免税,没有关系的人只能承担高税率,这种不公平必然会激发后一部分人去偷税漏税。所以窄税基高税率的两个不利方面相互作用,形成恶性循环。2.家族企业启示家族企业的运营要规范起来,内部任命要实行防火墙制度。CEO和CFO(财务总监)均为职业经理人,是由董事会(董事长)聘请或任命的,他们和董事长(董事会)之间责任有别。企业偷税,CEO和CFO承担首要责任,董事长则承担连带责任。民营企业家广纳人才,这种人才既要有能力又要忠诚。任人唯亲,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忠诚问题,但是能力上很难保证。只有拥有必备知识的CEO和CFO才能够为公司合理解决各类问题。3.税务律师启示当企业发展壮大以后,就应该聘请税务顾问,或者称为税务律师。美国有100万个专门的税务律师,95%的纳税人有纳税顾问。税务律师懂得财务、会计、税法三方面知识,是一种复合型人才。聘请税务律师,有三大作用:首先,有了税务律师,纳税人就可以避免相关问题的出现,规避法律风险;其次,有了税务律师,可以促进企业内部财务能力的提高;最后,因为他们是专业性人才,成本效益比较高。综上所述,在规避企业税收风险方面,我们可以建立起三道防火墙:首先聘请有能力而且忠诚的管理人员,并把他们放在重要的岗位,这是第一道防火墙;其次,给这些管理人员如CFO、CEO等进行税收知识的专门培训,这是第二道防火墙;最后,要舍得花钱聘请税务律师或顾问,这是第三道防火墙。【自检】税务律师对企业来说有哪些作用()A.避免税务纠纷B.提高财务能力C.帮助企业逃税D.节约相关成本E.替相关责任人顶罪见参考答案1-1【本讲小结】本讲的重点内容在于:面对税收,我们应该如何去思考。从情理上讲,每个自负盈亏的企业实体都会有一种想尽量减少税负的内在要求,过去我们只能够采取限制企业发展或偷逃税的方法,现在法律和社会环境已经为我们进行合理避税提供了条件,这就是我们在本讲课程中要深入介绍的“第三条道路”—纳税筹划。关于偷逃税的案例不胜枚举,名人因偷逃税落马的也不在少数。我们从这些惨痛教训中应该学会一些基本的纳税筹划的方法,比如建立防火墙制度等。只有这样才能将税收筹划做得既有效,又合法。第3讲税务律师理论(上)【本讲重点】事实关税务律师有哪些作用,他们的任务是什么?概括地讲,税务律师的主要作用就是引领纳税人过“四关”。事实关纳税大多数发生在业务实施的过程中,而财务人员只是在事后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成果,很少参与纳税的计算和具体实施过程。所以,我们主张在企业各项事务发生过程中,CEO都应当让税务律师参与进来,即事前介入。在下列八个阶段的业务过程中,税务律师都应该参与:1.投资预测阶段在预测投资的过程中,投资规模多大、投资结构怎样安排、组织机构怎么选择、在什么地点投资和注册?这些问题都需要税务律师的参与。是投向同一个行业还是不同的行业;是投向产业链的上游还是下游;是新设立一个部门还是重新建立一个公司等等以及诸如此方面在税收上有哪些相应的政策,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有多大等,这些问题往往由于比较专业而使许多企业望而生畏。2.融资阶段目前,我国主要有五大融资渠道—股票市场、债券市场、集资、MBO、银行贷款,它们的财务处理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对于不同的融资渠道,企业所承担的财务成本(利息处理)不一样,税务处理方式不相同,从而会造成融资的成本也大不一样。因此在融资阶段,哪一种融资方式对企业来说更合适,只有依靠税务律师专业的技能和专门的分析,才能够给企业老总提供一个最佳的决策建议。3.采购阶段采购如何定价,如何开具相关单据,相关税负如何扣缴,将直接涉及到税率的高低。采购阶段除了设备、原材料的采购还包括人力资源的引进,其中薪酬怎么发放等问题,都涉及到纳税筹划的技巧。比如说股票期权就比现金形式的年薪更能替员工节省个人所得税。4.生产阶段生产过程中,是来料加工好还是委托加工好,是用两个车间的组织形式配置好还是用两个企业好,也涉及到税负问题。通过研究,设计科学的生产环节,同样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5.销售阶段在常用的销售模式中哪一种最好,是买一送一好还是打七折好,或是返券实惠,哪一种方式对企业最适合?应该让老总知道不同的销售模式在税负上是有很大差别的。6.利润分配阶段在利润分配阶段,选择何种利润分配方式,比如是固定分配方式,还是变动分配方式;选择利润分配时机,是本年分配还是留待来年分配,或是转增资本。这些专业性较强而且与企业税收关系重大的决策,都需要税收律师的参与。7.重组阶段在企业重组或并购过程中,有很多的税收问题,需要税收律师参与进来。重组过程中的资产剥离、组合,业务流程优化等各项安排都涉及到企业税负的问题。8.破产清算阶段最后一个阶段就是破产清算阶段。清算可能是为了重组,也可能是为了破产。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纳税筹划也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自检】税务律师应该参与企业的哪些活动:()A.购并一家上游企业B.决定是给客户打折还是赠送礼物C.准备购买一条产品线还是外包生产D.决定是融资租赁还是股权投资E.企业年终利润分配方式:现金股利还是股票股利F.对高层管理者的激励制度第4讲税务律师理论(下)【本讲重点】证据关适用法律关程序关证据关大量的财务人员在工作中追着单证跑,他们更需要提高自己的纳税筹划水平。与税务律师相比,财务人员存在如下四大差距。CFO应该着力提高财务人员这四个方面的能力,这也是税务律师应该帮助CFO加以改善的方面。(1)第一个差距:财务人员尤其是CFO在节税意识上有待提高,不断提高自己在纳税筹划方面的意识。(2)第二个差距:要加强沟通。优秀的财务是三分财务,七分沟通,所以纳税筹划尤其需要沟通。(3)第三个差距:纳税筹划的技巧。这正是本课程要重点介绍的内容。(4)第四个差距:全面准确地理解各项财税政策信息。财务人员只有掌握了更多的财税信息,纳税筹划的意识才会更强,技巧才会更多。适用法律关无论是CEO还是CFO,要想在纳税筹划上有所突破,就要学会利用税务律师手中更多的财税政策信息的资源优势,尤其是大量适用的法律文件,这样才能在筹划上如鱼得水,才能够把筹划工作做好。涉税法律的三种类型:第一,标准税法,经过人大批准并公布的涉税法律。第二,政策法规,没有经过人大批准程序而由政府相关部门直接发布的涉税法规政策。第三,其他与纳税筹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第二、第三种涉税法律法规,由于其比较分散,可能只有专业的税务律师才对其有详细了解,所以企业过法律关需要税务律师的帮
本文标题:税务筹划培训教程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151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