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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流——简易程序管理科(税源管理岗)综合科(税收法制岗)1.听取陈述申辩,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2.录入违法违章信息。市局办公室(税收法制岗)备案。纳税人陈述申辩纳税人1.陈述申辩;2.签收《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管理科(税源管理岗)当场收缴并开具法定凭证。当场收缴的非当场收缴的申报征收指定银行收缴罚款拒不缴纳的强制执行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流——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管理科(税源管理岗)1.登记违法违章信息;2.制作《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综合科(税收法制岗)1.审核《税务违法案件调查报告》并上报;2.根据调查报告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分局长审批管理科(税务执行岗)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给纳税人。纳税人要求听证分局长审批履行处罚决定强制执行综合科(税收法制岗)审理后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管理科(税务执行岗)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纳税人签收文书。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流——听证程序纳税人提出听证申请。综合科(税收法制岗)1.受理纳税人听证申请;2.登记《税务案件审查登记簿》,制作《税务处罚行政处罚听证登记表》;3.制作《听证通知》送达当事人;4.向社会发布听证会公告;5.筹备听证会。听证会(听证主持人)1.组织听证;2.制作《税务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报告》。综合科(税收法制岗)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或《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或《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批准后,送达相关部门执行。2.将听证案卷报市局备案分局长指定听证主持人和听证的有关事项。市局备案局长审查听证报告。
本文标题:税务行政处罚工作流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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