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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包虫病防治立法工作的调研报告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XX考察时关于加强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我省包虫病防治立法工作,6月中旬到7月上旬,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和省卫健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分别赴XX省、XX省学习地方病防治立法工作,赴我省XX州、XX县、XX县、刚察县开展包虫病防治立法调研,在座谈交流、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多种形式调研的基础上,调研组对包虫病及地方病立法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XX、XX两省地方病防治立法的基本情况血吸虫病是XX省最为严重的地方病之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XX省人大常委会于19XX年就通过了《XX省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并在19XX年、20XX年、20XX年进行三次修改。XX省是地方病流行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主要有大骨节病、克山病、碘缺乏病等多种地方病,为推进地方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XX省人大常委会于19XX年颁布实施《XX省地方病防治条例》,并于20XX年进行了修改。两部条例均从总则、管理监督、预防治疗、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及附则六个方面对地方病的防治工作进行了规范,总体来看两省立法都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政府职责,推进齐抓共管。XX省条例规定,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血防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血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卫健、发改、财政、农业、水利、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的职责予以细化分工,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XX省条例规定,省、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地方病重病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地方病防治工作,对卫健、水利、盐务、农业等部门的职责予以了明确。二是突出源头管控,坚持预防为主。XX省条例针对杀灭钉螺这个消灭传染源的关键工作,将杀灭钉螺的方式、程序、实施部门、重点区域进行了明确规范,增加了条例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XX省条例对消灭病源着重发力,针对不同病种规定了不同的防治措施,如碘缺乏病的防治采取食用碘盐为主的措施;大骨节病、克山病的防治采取改换水源、改善饮食结构和卫生条件等综合措施;布鲁氏菌病的防治采取人群免疫和畜群检疫、免疫、病畜处杀及污染场所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三是突出建立长效机制,巩固防治成果。XX省条例立足长远,注重防范疫情的反弹,规定已经达到标准的血防区,应当定期进行监测,采取措施,巩固防治成果,防止出现新疫情。XX省形成了“立法+政策”的地方病长效治理模式,今年出台了《XX省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动防治工作良性发展,打出了一套地方病的防治组合拳。二、省内调研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省持续加强包虫病综合防治工作,海南州、兴海县、天峻县、刚察县等地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部署安排,深入开展综合防治攻坚,有效控制了包虫病的流行。从调研情况来看,形成了以下几点主要的工作经验和做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包虫病防治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防治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职责,形成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源头管理,阻断包虫病传播途径。紧紧围绕源头防控的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家犬登记管理、犬只驱虫、牛羊免疫和无害化处理四项重点工作,形成“四位一体”的防控体系。同时,根据疫情检测结果在重点地区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饮用水质量检测工作,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引导农牧民在放牧时做到人畜分饮,防止牲畜粪便污染水源。三是广泛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治意识。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教育、民族宗教等部门,结合“地方病防治宣传月”等活动,对传染病防治法和地方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积极组织人员在社区、学校、寺院等重点场所宣讲包虫病防治知识,集中发放防疫宣传纸巾、文具、消毒液等宣传品,特别是在学校加强健康教育工作,以“小手拉大手”的方式,提高防治知识的辐射面,使广大群众更加深入掌握包虫病防治知识,增强健康管理意识。四是加大筛查力度,及时进行救治救助。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通过B超、血样检测等方式,开展流行区域的人群筛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将新发现的患者信息及时输入包虫病病人网络化管理系统,对患病人群积极开展随访和复查,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助尽助、应管尽管,努力将包虫病防治与健康扶贫相结合,防止患者及家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三、对我省相关立法的几点启示通过省内外的学习考察和立法调研,摸清了情况、拓展了眼界、打开了思路,为我省包虫病防治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一)强化组织领导,是做好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根本保证。经过调研发现,实践中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就能在包虫病防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有效解决包虫病防治工作中的焦点、难点问题。包虫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包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为建设健康XX,加强全民健康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推进联防联控,是做好包虫病防治工作的有力抓手。包虫病防治涉及链条长、工作环节多,应当全面巩固和加强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压实、压细具体工作职责,做实、做细疫情防治措施。要对人群筛查、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疫情监测、驱虫免疫、救治救助等重点防治工作的负责单位予以明确细化,进一步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织牢、织密纵横交织、上下联动的联防联控网格化体系。(三)把握关键环节,是做好包虫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XX省和XX省两个条例,施行多年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最主要的原因是瞄准疫病发生、传播中的主要源头以立法的形式予以了回应和解决。对于我省而言,犬只、犬粪和牲畜病害脏器都是包虫病传播的主要传染源,因此条例应对犬只管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问题予以明确规定,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四)推进“小切口”立法,是提高立法质效的有效途径。近几年“小切口”立法在地方立法中已蔚然成风,《XX省包虫病防治条例(草案)》专门对包虫病防治工作进行立法,草案的条款少而精,属于典型的“小切口”立法。通过实践探索和外省的学习考察,发现做好“小切口”立法工作,要在“小”上出特色,法规立项起草时,要缩小切入点,从群众关注、意见集中、易于解决的领域下手,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要在“快”上争效率,对于一些“急难愁盼”事项,“小切口”可先立先用,通过法治快车道高效解决社会治理难题。要在“灵”上下功夫,立法统审服务工作中注重听取民意,抓住矛盾焦点,提取最大共识,突出务实管用,让所立之法才能经得起人民、历史、实践的检验。
本文标题:关于开展包虫病防治立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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