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保证金合同【4篇】您了解如何书写一份合格的合同吗?相信许多人都离不开合同。签订合同是一项我们不能忽视的行为。根据您的需求,栏目网友分享的“保证金合同【4篇】”,并将其保留收藏!保证金合同篇【第一篇】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保管人(第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就编号为的《北京市市场场地租赁合同》(简称《租赁合同》)中保证金的具体事宜经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如下:第一条保证金的管理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场协会)管理,并计取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第二条乙方保证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第三条乙方保证金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由甲方转交第三方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并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凭据。第四条乙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第种情况:1、《租赁合同》终止后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应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2、《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的商品、服务存在缺陷导致顾客投诉、索赔经确认属于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中扣除相应的费用补偿顾客或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保证金及利息不足以弥补甲方为此支出的费用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及利息不予返还。4、《租赁合同》终止后乙方拖欠税费或行政管理机关罚没款的,甲方有权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进行支付。第五条在租赁期限内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必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在《租赁合同》终止后甲方按照约定使用乙方保证金及利息的,应保存好相关凭证。第六条乙方保证金的补足在租赁期限内使用乙方保证金的,乙方应在使用后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补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第七条乙方保证金的返还《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如甲方确认乙方无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情况的,保证金及利息应全额返还乙方。第八条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证金或补足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第九条甲方保证金支付方式甲方在市场内收取租户保证金的,应采取市场整体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对应保证金,数额为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以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甲方保证金应于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证金使用后,应于▁日内补足。新设立的市场应于开业后三个月内向第三方支付保证金。第十条甲方保证金应用于以下情况: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给乙方与乙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利息等额的保证金。第十一条第三方的权利义务1、妥善保管甲、乙双方支付的保证金,保证金应存入指定银行的指定帐户,不得转存、隐匿。2、确认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3、收取保证金应开具合法、规范的收款凭据。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三方协商解决或申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方:年月日:保证金合同篇【第二篇】甲方:乙方:为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诚通新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把合同价的%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于年月日在项目,特签署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协议书,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安全目标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3.不发生火灾;(迷你句子网)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事件。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一)资质审查: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资格证书、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施工安全工器具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2.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乙方同意把合同价的%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下限不得低于万元),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或不服从管理等情况,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三、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甲方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委派人员进行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交底。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反规程、制度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乙方1.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察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情况,危险作业点以及施工安全措施。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等人员进行施工。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1)乙方须对所属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2)乙方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3)乙方定期参加甲方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活动;(4)所有参修人员必须体检合格;(5)乙方须在项目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保障安全承诺是书一分。(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清退出现场。(7)、乙方应提前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记录;(8)、进入工地前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试,并确保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四、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二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4.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__~5000元。5.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6.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100-1000元。(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4)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作业中未按规定使用梯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6)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等未进行定期试验。每发现一件/次,罚款100元;(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8)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办理安全上岗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9)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10)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11)施工中约时停、送电。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2)非电工私接电气设备,电动工器具,罚款200元;(13)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接电源端。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14)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15)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16)擅自跨越安全遮栏。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17)使用电动工具时不戴绝缘手套。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18)不熟悉使用方法,擅自使用电气、风动工具和喷灯。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19)在卷扬设备运行时跨越钢丝绳。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20)不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即从事电、气焊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1)采用掏挖的方法进行挖掘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22)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带手套指挥。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23)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24)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25)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26)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2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29)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30)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31)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32)在
本文标题:保证金合同【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2301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