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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巡查整改方案(详情)【通用4篇】【导读指引】此篇由网友为您分享整理的“村巡查整改方案(详情)【通用4篇】”精选优质文档,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这篇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村巡查整改方案【第一篇】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体系建设,夯实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本方案所称动态巡查,是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单位)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全面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二、工作任务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负直接责任。年初要制定动态巡查计划,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职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报告准确、制止有效、查处到位”。三、职责分工各单位是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行政处罚及实施强制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实行责任追究。因建设办和胜利办未设立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其辖区(主城区)内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暂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伍负责。(一)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6.在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7.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二)动态巡查工作实行巡查台账登记制度。巡查台账应当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三)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各单位要根据案情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整治整改力度,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违法建筑形成之前;对已形成的违法建筑未实际使用,可拆除复耕的,由各单位组织拆除复耕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确需占用的,查处到位后督促违法当事人补办用地手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在取得批准手续之前严禁复工违法建设。(四)各单位动态巡查工作实行抄告制度。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组织立案查处或指导查处。抄告要及时全面,内容包括违法主体、违法时间、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实际用途等相关情况。(五)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工作。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到用地竣工验收期间,按照合同或决定书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用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将相关监管材料、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监管系统,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市自然资源局。(六)各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规模较小的违法用地及违反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于已形成违法事实,且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交由市自然资源局查处。四、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护耕地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的现实检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二)强化巡查,注重效果各单位要加大动态巡察工作力度,坚持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有效遏制新增,积极处理历史违法案件,尽快消除违法状态。(三)夯实责任,严肃纪律要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动态巡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动态巡查工作布置、开展不到位,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较多的;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或者未有效制止的;4.发现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5.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6.填写巡查台账时弄虚作假的。村巡查整改方案【第二篇】根据宿松县教育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的教秘20__12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乡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中小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组长:副组长:组员:二、检查内容: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会议室、餐厅、实验室、图书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通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学校安排教师路队护送情况等。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各完小食堂卫生管理情况以及校园内外食品卫生状况。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预案的制订及安全演练开展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6、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各完小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文化娱乐厅、书店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7、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重点检查各完小安全隐患的排查是否制度化、常规化,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台帐,目前安全隐患的存在情况。三、职责分工:1、各完小先组织班子成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中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2、中小蹲点干部和该完小校长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所属学校逐项进行检查。3、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全乡各完小进行逐校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全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检查表》。四、工作要求:除了近期内把以上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外,我们还应该在今后有关安全工作中,把它作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最基本的工作来抓。现对下学期安全工作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1)、要有详细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其二要有详细的安全纪实,有应急预案,有应急演练、有安全法制讲座、有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在计划中要有定期的对安全隐患排查日程等。(2)、加大力度对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在下一学期中我们对难以治理的学校周边环境,将会同公安机关坚决整治到位。(3)、杜绝三轮车接送学生。在下学期中我们的口号是“宁愿不开学,也要杜绝安全隐患”,坚决规范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求证照齐全的合格车辆接送学生。(4)、开展“六个一”活动。在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切实开展好“六个一”活动,杜绝所有的安全隐患。村巡查整改方案【第三篇】为全面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强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切实保护耕地和矿产资源,努力完成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试行)》,现就全县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实现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切实履行“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职责。确保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落实和执行,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工作目标:在全县范围内根据不同区域划分若干个不同等级的自然资源执法巡查区域,按照确定的巡查区域等级,明确巡查主体,靠实巡查责任,通过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发现率达95%以上,制止率达98%以上。二、巡查内容(一)非法占用、破坏耕地和基本农田的行为;(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和其他土地的行为;(三)未经批准修建住宅或超过批准面积修建住宅的行为;(四)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五)到期临时用地拒不交还的行为;(六)未经批准,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特别是将批准的设施农用地变相改变用途用于非农业经营行为;(七)违反城乡(镇)建设规划修建行为;(八)无证或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九)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十)破坏测绘标志的行为;(十一)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十二)法律规定其他占用或者毁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三、巡查区域级别、范围和职责(一)巡查区域级别一级巡查区域:1.县城城区;2.县城城乡结合部、南华工业园区、北山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区、湿地自然保护区;3.南华镇、巷道镇、骆驼城镇、宣化镇政府所在地;4.主要公路干线两侧(红色大道、大湖湾风景区大道、高罗公路、高石公路、312国道、高速公路);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二级巡查区域:1.镇政府所在地及村庄周围;2.县域辖区养殖小区、农业园区、新农村项目建设区;3.县上确定的其他重点项目建设区。三级巡查区域:一级、二级巡查区域以外的其他巡查区域。(二)巡查范围根据不同的管辖范围,一级巡查区域(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主干公路两侧除外)由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会同各基层中心所进行重点巡查;一级巡查区域内的永久基本农田、主干公路两侧,二级巡查区域、三级巡查区域由各基层中心所负责巡查;矿管股配合各基层中心所开展各矿区范围内的动态巡查。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可以对基层中心所负责的巡查区域单独进行巡查,同时督促检查各基层中心所巡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三)巡查职责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的巡查职责是: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和矿产资源巡查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划定的一级、二级巡查区域进行重点督导巡查;指导和协调各基层中心所的巡查工作;对基层中心所的巡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基层中心所的巡查责任制提出考核意见。基层中心所的巡查职责是:对巡查范围内的一、二、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充分调动镇、村、社基层组织和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在巡查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按要求全面记录巡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努力推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严控土地违法源头关,探索建立执法新模式,积极适应土地执法新常态,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矿产资源管理股的巡查职责是:对全县各矿区、矿点、挖砂取土点、地质勘查区块、地质环境治理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区域进行全面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报告情况、解决问题。国土空间规划股的职责是:对全县城市及镇村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报告情况、解决问题。四、巡查频率巡查频率应适应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需要,根据巡查等级确定巡查频率。一级巡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对象,每5天至少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域每10天至少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域每15天至少巡查一次;违法行为多发时段、高发区域要加大巡查频率,实行不定期巡查,节假日应安排值班巡查。各中心所每月底向县局执法监察大队上报《执法巡查月报表》。五、巡查方法与要求(一)巡查方法执行巡查任务时,巡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在核查、制止违法行为时必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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