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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营业税法本章介绍了营业税的概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以及征收管理等内容。学习本税种时,主要掌握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认定和判断。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所征收的一种税。(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业劳务或者没有在劳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的,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济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一、营业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文化体育业3%邮电通信业3%金融保险业5%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5%娱乐业20%二、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营业税的计算取决于营业额和税率两个因素。两个因素中关键在于营业额的确定,只要能准确确认每项经营业务的营业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就简单了。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营业额的一般规定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二)营业额的具体确定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交通运输业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联运业务是指两个以上运输企业完成旅客或货物从发送地点至到达地点所进行的运输业务,联运的特点是一次购买、一次收费、一票到底。例:某运输公司某月运营收入为500万元,联运业务支出100万元,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税额。解:应纳营业税=(500-100)×3%=12(万元)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建筑业1.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自建行为和单位及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1)纳税人当月销售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2)纳税人最近时期销售不动产的平均价格(3)组成计税价格=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自建行为是指纳税人自己建造房屋的行为。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A生产企业2009年3月为了筹集资金应对现金短缺问题,将1月份建成的一栋办公楼对外转让,已知该楼工程成本为1000万元,取得转让收入1500万元,计算A企业销售自建办公楼应当缴纳的营业税?(假设成本利润率为15%)A企业将自建的办公楼对外转让,属于自建行为,首先应当按照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其次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应当缴纳的营业税=1000×(1+15%)÷(1-3%)×3%+1500×5%=35.57+75=110.57(万元)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三)金融保险业1.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不得减去存款利息支出。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外汇转贷业务营业额包括:从2009年起,与一般贷款业务的营业额相同,为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不得减去利息支出。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方法为: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个纳税期内可以相抵,相抵后仍出现负差的,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定按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法进行核算,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股票转让。营业额为买卖股票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股票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股票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但是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收入可以冲减股票买入价。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债券转让。营业额为买卖债券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债券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债券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但是债券持有期间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可以冲减债券买入价。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3)外汇转让。营业额为买卖外汇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外汇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外汇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其他金融商品转让。营业额为其他金融商品的价差收入,即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其他金融商品买入价是指购进原价,不得包括购进其他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例:某中国银行分行销售上期购进的债券和股票:债券购进原值20万元,另外支付购进时手续费、税金0.50万元,销售债券收入25万元,其中已经扣除销售时发生的税费0.80万元;股票购进原值60万元,其中包含购进环节手续费、税金0.50万元,销售股票收入55万元,另外支付销售税费0.45万元。问:计算该银行应缴纳的营业税。答:(1)债券买卖应纳营业税=(25+0.8-20)×5%=0.29(万元)(2)股票买卖营业额=〔55-(60-0.5)〕=-4.50(万元),所以不用缴纳营业税。(3)该银行应纳营业税=0.29(万元)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中间业务)营业额为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包括价外收取的代垫、代收代付费用(如邮电费、工本费)加价等,从中不得作任何扣除。例、某市工商银行建国路支行主要经营存贷款业务,并提供其他金融服务,2008年二季度发生了以下几笔业务:(1)“其他贷款利息收入”150万元,其中票据贴现贷款利息收入50万元,外汇转贷业务利息收入100万元(总行核定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额70万元)。“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账户反映往来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35万元;(2)2008年4月1日,以银行存款400万元向甲公司投资。协议规定,甲公司每年向该金融机构支付固定利润16万元,每季度末支付4万元,本季度末尚未收到甲公司应支付的固定利润;(3)本期吸收存款5000万元,本期应支付各项存款利息45万元。对外贷款取得利息收入60万元(不含上述其他贷款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4)本期销售账单凭证、支票等取得收入5万元,收到乙公司委托放贷手续费收入8万元(本期取得委托放贷利息收入80万元,手续费按利息收入的10%计算);(5)该金融机构兼营金银业务,本期取得购销差价收入46.8万元;(6)本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息收入35万元(7)本期销售上期购进的债券和股票:债券购进原值20万元,另外支付购进时手续费、税金0.50万元,销售债券收入25万元,其中已经扣除销售时发生的税费0.80万元;股票购进原值60万元,其中包含购进环节手续费、税金0.50万元,销售股票收入55万元,另外支付销售税费0.45万元。要求:假设以上所有收入均分开核算,试计算该金融企业二季度应纳营业税额,并说明具体的税法规定。(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按5%计算)(1)税法规定,对金融企业经营外汇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收入暂不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50×5%+(100-70)×5%=4(万元)(2)金融企业以资金入股形式对外投资,对收取的固定利润,应视同贷款业务征税。应纳营业税=4×5%=0.2(万元)(3)存款不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一般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60×5%=3(万元)(4)销售账单凭证、支票等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收营业税;代收的邮电费及手续费收入均应征收营业税;对委托放贷取得的利息收入应代扣代缴营业税。应纳营业税=(5+8)×5%=0.65(万元)应代扣代缴营业税=80×5%=4(万元)(5)金银业务收入按规定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不征营业税。(6)税法规定,对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35×5%=1.75(万元)(7)金融机构销售金融商品,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金融商品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金融商品买卖出现正负差,在同一纳税年度可以相抵,不同大类的金融商品正负差不得互相抵减。金融商品的营业额等于卖出价减去买入价,买入价是指不包括购进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债券买卖应纳营业税=(25+0.8-20)×5%=0.29(万元)股票买卖营业额=〔55-(60-0.5)〕=-4.50(万元),所以不用缴纳营业税。该企业二季度应纳营业税=4+0.2+3+0.65+1.75+0.29=9.89(万元)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6.保险业务营业额包括:(1)办理初保业务。营业额为纳税人经营保险业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即向被保险人收取的全部保险费。例:某保险公司2008年1月初保业务取得保费收入150万元,付给分保人保费收入50万元,应缴纳营业税为多少?答:初保业务应缴纳营业税=150×5%=7.5(万)三、掌握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2)储金业务。保险公司如采用收取储金方式取得经济利益的(即以被保险人所交保险资金的利息收入作为保费收入,保险期满后将保险资金本金返还被保险人),其“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为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储金平均余额为纳税期期初储金余额与期末余额之和乘以50%。例:某保险公司2008年1月以储金方式开展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纳税期初储金余额800万元,当期发生储金业务收入600万元,当期一年存款利息为2.12%,应缴纳营业税为多少?答:期末储金余额=800+600=1400(万)储金方式收入应纳营业税=(800+1400)×50%×2.12%÷12×5%=972(元)三、
本文标题:税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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