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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工作总结范文【最新5篇】城管执法工作总结城管执法工作总结【第一篇】一、20xx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截至8月中旬,我局重点工作任务完成如下。(一)深化市容市貌整治。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14次,劝离流动摊点800余处,整治出店经营600余处,整治马路市场30余次,有效遏制兴盛菜市场、山南巷菜市场、快活桥、南燕巷、新人民医院东门和鸿雁湖广场等重点路段两侧占道经营现象。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严禁学校周边门店出店经营和小摊小贩占道经营。立案查处通盛加油站、南洲府占用人行道设置广告牌和其他占用人行道施工行为。(二)加大拆违控违监管力度。开展“铁锤行动”9次,出动人员116人次,租用设施设备4台,拆除存量违建36处,拆除面积1756.43平方米,拆除新发违建5处,拆除面积1444平方米。立案查处妇幼保健院未批先建污水设备、学府御园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天驰国际车城擅自缩短相邻间距、南洲府未批先建、乐尔乐物流园未批先建、城市广场商业群楼超面积建设。(三)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通过全面排查发现13个居民小区存在顶楼平台“圈地占用”,包括空中菜园(花园)、养殖农场、违规搭建杂物间、违法搭建建(构)筑物,共计33处,占用面积2824.78平方米。下一步将逐一拆除。(四)加强户外广告整治。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11次。拆除沿路广告1处,拆除面积8平方米。拆除大型破旧广告招牌2处,拆除面积240平方米。拆除墙面广告11处,拆除面积630平方米。(五)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渣土污染整治。加强工地“6个100%”巡查,督促城区24处在建工程项目做到封闭施工、围场作业、出入口配置车辆冲洗设备、场地硬化、裸土覆盖,施工材料堆放有序。查处渣土运输车辆未按要求采取密闭措施、带泥上路及沿途撒落等行为17起,督促清洗遗撒渣土路面27起。立案查处南洲府高空抛撒装修废弃物、湖南二建3P项目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天驰国际车城未及时清运和覆盖建筑垃圾,南洲府、万和府施工过程中“6个100%”未落实到位等渣土扬尘污染行为。二是餐饮油烟监管。制止露天烧烤行为100余人次。督促餐饮店和机关企业食堂定期清洗油烟净化器,并做到应装尽装、应用尽用。三是禁燃禁放。制止焚烧垃圾、杂草、秸秆50余处,制止露天烧火取暖行为10余起。制止30余家门店销售烟花鞭炮。中元节期间制止燃放烟花爆竹行为50余起,制止烧包100余起。(六)加强交通秩序整治。针对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先后利用各门店电子显示屏及执法车辆进行宣传、执法过程中进行宣传,共计3200余次,查处违法停车现象12500余台次。对各学校、新人民医院周边交通整治30次,对城西中学东边路段、文卫路路段、永红路等主干道新划补黄线,新增道路标志牌14块。(七)加强城市双修。一是生态修复。核定城区公共绿化总面积约90万平方米,并完成移交手续。对所有接管维护的公共绿化进行3次修剪、除草和垃圾清理。投入绿化资金286.96万元对城区公共绿化内的死亡苗木进行补植,清除城区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树100余株,处理市民热线8起。二是城市修补。加强广场游园治理,投入资金58.5万元完成兴盛、南华、宝塔湖、鸿雁湖、南洲、幸福港湾的凉亭、照明设施、人行便道维护。对火箭、花甲、永安等社区新安装路灯68盏,功率达3KW。每月开展2次安全检查,维修路灯650盏。更换各类路灯控制设备68套、电缆5500余米,更换和维修路灯检修井170口,完成应急抢修16次。(八)加强环卫保洁。严格落实一日三次普扫、全日保洁制度。1-7月共转运城乡生活垃圾5.69万吨,转运车次6208车,清运率、转运率、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清理建筑垃圾46吨。全面检修压缩站点、公共厕所,修复勾臂式垃圾箱400余个,垃圾分类桶620个,更换垃圾桶170个,果皮箱30个。20xx年垃圾处理费等收入任务指标880万元,目前完成1184.04万元。我局无立项争资、重点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任务。二、20xx年工作安排和打算一是整治市容环境秩序,形成长效管理。取缔无证照经营、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严格按照“齐门、齐线”管理,确保重点路段整洁规范,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全力创建国家文明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有效提升南县城市品质与形象。二是加强违章建筑巡查拆除。发现的违章建筑立即依法查处,确保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实现“零增长”目标。做好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保障安全生产。三是规范管理户外广告。全面完成大型户外广告的综合整治,按照“四个一批”原则,落实城区广告乱象大整治。四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彻底摸排餐饮行业油烟净化器安装及使用情况。强化工地管理,杜绝渣土扬尘污染,严格落实“6个100%”。严格管控焚烧秸秆和露天烧烤等行为,坚决做好禁烧禁放工作。五是整治交通秩序。抓好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加大力度整治交通顽瘴痼疾,清理占用路边车位的僵尸车、物品、摊点,协调抓好城区电动车的整治。六是继续推进城市“双修”。加强城区绿化带、行道树木的养护及管理,紧盯城区广场游园综合管护质量,提升基础设施服务承载功能。做好路灯设施日常维护,确保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做好环境卫生清扫,确保市容干净整洁。城管执法工作总结【第二篇】根据州委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集中行动的工作要求和临夏市文明城市创建暨环境建设管理提升动员大会工作安排,市城管执法局自3月1起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市城管执法局环境建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迅速开展临夏市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在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中我局突出重点、把握难点,局班子成员分组带领干部职工,加班加点对瓦窑头广场、兰郎路、环城东路、老花市、红园路、新华街、军民街、刘临路、城东二路、迎宾大道、中心广场、解放路、前河沿路等路段存在的超门店经营、占道经营、流动经营、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栓绑钉挂、乱倒垃圾、乱堆乱放、破损门头广告牌、“牛皮癣”小广告等乱象进行了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我局执法人员规范着装,佩戴执法仪,文明用语,与沿街商户耐心沟通,引导帮助商户把超门店经营的商品、物件整齐摆放到店内,将晾晒在人行道隔离栏、路边的拖把、衣物等及时收回,要求沿街商铺、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五包七禁”责任制;并组织环卫工人将人行道、道牙边、绿化带、路面死角等处堆积的垃圾、杂物进行全面清理清运;安排洗扫车、洒水车对主次街道路面、人行道进行了全面冲洗。截止今日,我局共计整治超门店经营345起、占道经营61起、流动经营101起、乱堆乱放62起,清理横幅32条、小广告88处、门头广告8起、乱贴乱画200余处,拆除户外违规设置广告牌17块、小灯箱12处。通过近期的集中整治,市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有了很大的改观。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大城乡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力度,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公园化城市奠定基础。城管执法工作总结【第三篇】严格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文明执法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谐海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当一些商贩占道经营阻碍交通,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耐心劝阻时,会有人说:怎么管的,没力度!而当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强制取缔时,又会有人说:这样执法太不人性化了!那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对立的吗?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两者的关系,既不偏离行政执法的运行轨迹,同时也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为构建和谐海口做出我们城管人应有的贡献,下面从三个方面谈谈个人粗浅的看法:一、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内在涵义什么是文明执法?广义上讲就是执法文明,是执法依据、过程、结果三者文明的统一。执法依据的文明主要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是法定的,依据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意志。执法过程的文明主要是指执法过程的程序性和规范性,就是用体现全社会普遍遵守的准则和理念的行为和手段依法行政。执法结果的文明主要是指行政执法结果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并符合社会的价值取向。狭义上讲,文明执法就是指执法过程的文明,并特指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说,文明执法是指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的规定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目的是让不懂法者懂法,让懂法者自觉守法。它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真正体现行政执法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就是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按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标准和程序,正确的运用法律,保障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它要求一切执法活动必须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尊重法律的精神,理解法律的精髓,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执法是一种原则的执行,是在工作职权范围内对违法者进行相应的处罚,以控制违法行为的发生。二、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的辩证关系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并不矛盾。严格的格就是法律,不可能存在法律规定之上所谓严的要求,否则就是过,就是不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本身就包含着文明执法,因为完全按照法律要求去执法,很难理解文明执法可以不依照法律规定执行,否则就脱离了执法范畴。强调严格执法并非不要文明执法,可以不择手段打击违法行为,强调文明执法也不是不要严格执法,可以置法律于不顾。在依法的前提下,两者是完全可以统一的,根本目的都是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二是要求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从这个意义上说,依照法律规定的权力和程序规范办案就是文明执法。严格执法不是粗暴执法,那种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不按规定着装、仪表不端庄、语言粗鲁、行为野蛮、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乱罚款、以罚代管,甚至搞区域保护、以邪治邪,既背离了严格执法的精神,又违背了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既不是严格执法,更不是文明执法。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文明执法和严格执法的辩证关系,必须克服两种错误思想:一是文明执法就是在遇到违法行为人时敬敬礼、教育教育、警告警告,不实行其他处罚,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二是文明执法就是不能与违法当事人产生冲突和对抗,以致于不敢采取暂扣物品等行政强制措施,以免被人认为不文明。其实文明执法固然要求执法者对当事人加强教育,减少处罚,但绝不是不辩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程度,只教育、警告,而不进一步采取其他的惩戒或强制性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本来就是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职能而采取强力方法的行政行为。不采取强力来对抗当事人的不文明、不配合,行政强制措施就根本无法实施,行政执法就根本无法进行。只要程序合法,行为得当,这种行为上的冲突并不违背文明执法的本意。城管执法工作总结【第四篇】一、今年以来大队所做的主要工作一是大队在“三违”集中整治工作中,参加联合执法206次,彻底拆除“三违”建筑22处,拆除面积20147平方米,并对顶风抢建209处违法建筑采取拆除墙体、断电、销毁施工工具等强制停工措施,有效地遏制了违法建设继续蔓延。二是先后派出30余人次参加上级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印制与规划建设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书籍500本供大队人员学习。三是规范填写使用各类执法文书,达到了依法办案、依程序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目标。四是出动执法宣传车300余台次,在城区内巡回宣传《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执法氛围。五是正确及时处理了县“三违”整治办、县群工部转来信访案件196起、群众来访260余起。六是积极争取财政拨款、自筹资金等方式,为大队备齐了执法车辆。七是为每一名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服装,树立了良好的执法形象,达到震慑效果。八是积极协调政府和财政部门为大队全部上班人员购买了住房公积金。九是财务收支情况。今年罚没收入709万元,财政拨款160万元,三违办拨款6万元;全年共支出453万元。二、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城区的自建房管理力度不够大,考虑到矛盾、焦点比较突出,怕影响稳定。二是在“三违”工地复工之后的巡查过程中,工作做得还不扎实、不
本文标题:城管执法工作总结范文【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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