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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课程复习方法简述《税法》科目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通过率一般属于中等或中等偏上水平。但在2005、2006年是CPA考试中通过率最高的科目;而2007年则是CPA考试中通过率最低的科目。一、近五年税法通过率:年份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全国通过率12.01%11.66%18.19%17.34%11.08%二、近几年考试命题特点1.考题全面涉及,基本上章章有题。常规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税种是考试的重点章节,分值都在10分以上。常规看,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征管法这四个章节是比较重要的章节,分值都在5-10分之间。常规看,其他税种和章节分值在5分以下。2.主观题的分量加重,考核考生综合能力。一些需要分析、计算的主观题以选择或判断等客观题的形式出现。跨章节的计算和综合成为主观题命题的趋势。3.考点隐蔽。4.一些计算综合题与会计结合密切。三、学习和复习应注意问题:1.注意听课技巧:三个层次——了解、熟悉、掌握。2.全面复习,注意新增的知识点,不要忽视小税种。3.不钻牛角尖——税法和教材都难以尽善尽美。4.考试与现实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5.复习时注意观察以前年度考题,以适应考试出题方式和解题思路。6.考试前务必多做习题,通过练习发现复习死角,加深理解和掌握,摒弃死记硬背,学会举一反三。四、2008年命题趋势预测2鉴于2007年税法通过率第一次居于各科目最低的位置,加之今年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行还有许多有待明确的具体问题,预测今年税法考试的难度会略有下降,有可能流转税和个人所得税章节的分值更加集中。但试题综合性、应用性等整体难度应该与前两年情况相仿,不会有大起大落的变化。第一章税法概论平均分值为1分。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二、税收法律关系要注意掌握下图的内容和对应关系。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权利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权利客体即征税对象法律关系内容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真题1】3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2002年)【答案】×【解析】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因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对等。三、税法的构成要素11个要素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各章开篇均有立法目的,可作一般了解。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各税种都规定有具体的纳税人,应掌握不同税种纳税人应承担的纳税义务。3、征税对象。又称“纳税客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应税所得。各税种都规定有征税对象,这些规定可能出客观题。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不同税目往往对应着不同税率和不同的征免规定。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应掌握各税种的税率形式,以及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三个所得税的具体税率规定。【应用举例】李某2007年4月取得薪金3000元,如何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元以下的税率5%;超过500不超过2000元的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答案】首先计算李某的应纳税所得额:薪金3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600=1400元;然后可以用两种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一种方法是按照上表中超额累进税率定义的分解计算法:500元×5%+(1400-500)元×10%=25+90=115元第二种方法是按照教材个人所得税一章规定的简易计算法:1400元×10%-25(速算扣除数)=115元【真题1】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2005年考题,分值1)4A.税目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B.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志C.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D.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的物品【答案】B【解析】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征税对象就是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纳税人就是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真题2】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1998年考题,分值1)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答案】BC【解析】本题考点在于考生对我国现行税率种类的了解,我国现行税率种类仅限于:比例税率、定额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6、纳税环节。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要掌握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收入取得、费用支出等各个环节上的税种分布。这部分内容在主观题和客观题中都易出现。7、纳税地点。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8、减税免税。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9、罚则。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10、附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四、税法的分类(了解)我国税法分类主要有五种分类方法: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52、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3、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和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4、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可分为中央(收入)税法和地方(收入)税法。5、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解释】我国税法的分类见下表:分类依据具体种类分类说明类别包含内容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收基本法属税法体系中的母法目前没有统一制定税收普通法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进行实施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征管法等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税收征收管理法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挥其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等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征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国际税法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条约、国际惯例等外国税法外国各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6按照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管辖权限的不同中央(收入)税法中央税一般由中央统一征收管理消费税、关税、车辆购置税地方(收入)税法地方税一般由各级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管理除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之外的其他税种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主要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例题】我国2008年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属于我国税法体系中的()。A.税收基本法B.税收实体法C.税收程序法D.国内税法【答案】BD五、税法的作用(了解)(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例题】我国自1979年对外开放以来,已和()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A.40多个B.60多个C.80多个D.100多个【答案】C第二节税法的地位与其他法律的关系7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法。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第三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5个原则。P8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法律的稳定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第四节我国税法的制定与实施一、税法的制定(一)税收立法机关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84、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解释】具体归纳解释如下表:法律法规分类立法机关说明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属于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作好准备。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普遍适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目前仅限海南、民族自治地区税收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该级次规章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在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前提下进行,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我国税收立法级次不同,但法律法规的衔接问题上有一定的规律性。上级立法则由下级制定实施细则。例如人大立法的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或细则就由国务院来制定;而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就由财政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来制定;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地方性税种的条例,就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用地方规章的形式制定实施细则。考生应注意掌握各级立法和细则之间的关系,上述规律性的立法规则举例如下表:法律法规规章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税收征管法9法律收法律企业所得税法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增值税等暂行条例房产税等暂行条例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征管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规章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增值税等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等实施细则【例题】下列属于税收部门规章的有()。A.《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B.《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C.《税务代理试行办法》D.《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答案】BC【真题】国务院经授权立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2006年)【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作好准备。【例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立的有()。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关税D.个人所得税【答案】BD10【真题】下列各项中,有权制定税收规章的税务主管机关有()。(2000年)A、国家税务总局B
本文标题:税法课程复习方法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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