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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点:•1.税法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税法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税法——权利与义务关系(侧重于法律)•税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侧重于经济)•3.税收的本质•——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4.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法律规定,征纳双方都要遵守•(2)无偿性——不直接用于纳税人,也不支付报酬•(3)固定性——对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都以法的形式做出规定•二、税收法律关系•——掌握,一般重点•形式上表现为一种利益分配关系,但以法律明确了权利与义务后,则变成一种法律关系•(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任何一种法律关系的构成都包括权利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就税收而言,法律关系的构成也包括这三方面的内容:•1.权利主体(判断题较多)•①征税主体•——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是国家税收征收的唯一行政执法主体。(×)•②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它组织等(确认原则:属地兼属人)•③税法的重要特征•——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它们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权利和义务并不对等。•举例:•在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主要体现为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等。(×)(2002)•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的税务机关是权利主体,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是义务主体或称权利客体。(×)(1999)•2.权利客体•税收法律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征税对象•——对什么征税•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税收法律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法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征税机关•权利:——依法征税、进行税务检查、对违章进行处罚•义务:——纳税宣传、咨询辅导、税款及时解缴、受理税收争议•纳税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一般出多选题,理解意思即可•权利:•—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VAT,营业税,消费税可以自结算缴纳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还);•—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等。•义务:•—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进行纳税申报;•—接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权利与义务的总结权利义务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稽查、处罚税款解缴入库;受理争诉;宣传、咨询、辅导税法纳税人依法退、延、减免、复议、诉讼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缴纳税款、接受税务检查•(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是指权利主体发生了属于税法调整范围的行为这一法律事实,才会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如:新办一个企业这一行为就引起了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这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经营地点就引起了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这一税收法律关系。•停业引起了需要注销税务登记这一税收法律关系。•关键点: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的。•举例•1、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2002)•A.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C.税收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和纳税人的意志•D.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2、税收法律关系产生的标志是()。(2000)•A.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B.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C.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发生•D.税务机关征税行为的发生•(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保护国家经济利益•——保护征税机关的权益•——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注意点:•——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不能只保护一方)•对权利的保护,就是对义务的制约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罚则、附则等。•(一)总则•——立法的依据、立法的目的、适用的原则•(二)纳税义务人(重点掌握)•纳税主体: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三)征税对象——纳税客体(重点掌握)•指税收法律关系中征纳双方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物或行为。在税法中指的是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征税对象税种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行为税财产税(遗产税)、印花税销售收入额或劳务收入额或营业额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四)税目•——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五)税率(掌握)•1、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统一的征税比例(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2、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啤酒的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超额累进税率:是将征税对象按税额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从低到高每个等级规定一个适用税率。当征税对象的数额每超过一个规定的级距时,仅就超过的部分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收,分别计算各个级距的税额。•4、超率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量划分为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在征税对象比率增加,需要提高一级税率时,仅对增加的部分按规定的等级税率计征。•(六)纳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1、单环节征税•单环节纳税是指对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的某一特定环节征税。如:我国现行消费税大都实行出厂销售单环节征税。•2、多环节征税•多环节征税是指对征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流转过程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环节征税。如:我国现行增值税实行对每一环节的增值额征税。•(七)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八)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就是在哪里缴纳税款•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的。•(九)减免税•减税、免税是指国家为了贯彻鼓励或扶持政策,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减税是指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依法少征一部分。•免税是指对纳税义务人的应纳税额依法全部免税•(十)罚则•罚则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十一)附则•附则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如:某法的解释权;某法的生效时间等。四、税法的分类•注意各种分类方法的交叉出题•(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税法的母法。我国目前还没有统一制定。•税收普通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确定税种的立法,主要是规定8大要素。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程序法: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税收征管法、纳税程序法、发票管理法、税务机关组织法、税务争议处理法。•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三)按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包括VAT、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房产税、印花税等•—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按照管辖权不同,分为:•国内税法:一国内部的税收法律制度•国际税法: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国际惯例、条约等•外国税法:•(五)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管权限不同:•—中央税•关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地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税收立法权基本集中于中央•个别小税种(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有一定的立法权五、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地位•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税法是部门法,调节分配关系•(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税法也是依据宪法的原则来制定的•公民依法纳税最直接的法律依据是《宪法》第56条。(可能的题型:判断)•《宪法》第5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下列法律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2009)•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1)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2)税法的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本质区别)•(3)联系•当税法某些规范和民法相同时,税法一般引用民法的条款。但如果涉及到征纳关系,那么就以税法的规定为准,如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1)联系:•①都是法;•②都有对税收违法的处罚条款。•(2)区别:•①税法既包括实体法,也包括程序法。而程序法又包括税税收处罚的一些规定。但没有包括全部处罚。因为税收犯罪的处罚,是在《刑法》中规定的。当涉及到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②违反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区别在于:情节是否严重•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1)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税收法律关系争议的解决一般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2)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税法是义务性法规六、税法的作用这一节的内容了解即可•(一)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二)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三)维护经济秩序•(四)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五)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这部分内容大家自己看看就好了,了解我国税收立法的五大原则。•一、从实际出发原则•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原则•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五、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就是税收立法和执法•一、税收立法•税收立法是指有权的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遵循一定的原则,运用一定的技术,制定、公布、修改、补充和废止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活动•广义的税法: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税收法律体系•狭义的税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一)税收立法机关(按照由高到低排列)•1.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等级最高)•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2.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条例。•法律效力要高于行政法规,制定出来后还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可能出判断题)•目前属于授权立法的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五个暂行条例•国务院经授权立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和地位。(√)(2006)•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总理名义发布实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4.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仅海南省、五个民族自治区有此权力•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颁发)、《税务代理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颁发)。•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两个前提:•A、都必须在税收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下进行;•B、不得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条例制定实施细则简单总结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法规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规章
本文标题:第01章 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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