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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4章消费税(教学用)
Slide1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中国税制第4章消费税Slide2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本章教学内容六节第一节消费税概述第二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第三节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第四节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第五节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第六节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方法Slide3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第一节消费税概述五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三、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四、消费税的税目五、消费税的税率Slide4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理论上的消费税:是指对特定的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广义上,消费税一般对所有消费品,包括生活必需品和日用品普遍课税一般概念上,消费税主要指对特定消费品或特定消费行为、如:奢侈品等进行课税消费税主要以消费品为课税对象,在此情况下,税收随价格转嫁给消费者负担,消费者是实际的赋税人Slide5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消费税的概念税法上的消费税: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言之,是以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它与增值税、营业税相配合,构成我国流转税新体系。Slide6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特点41.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我国消费税根据产业政策与消费政策、仅选择部分消费品征税,而不是对所有消费品都征税。征收范围具有较强的选择性,是国家贯彻消费政策、引导消费结构,从而引导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因而组织财政收入力度大、国家经济政策性强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消费税系价内税,只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零售的单一环节征税,以后环节不再征税(以生产和进口环节为主、零售环节为辅)3.平均税率水平较高且税负差异大消费税的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并且不同税目的税负差异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税负较重4.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既采用从量定额税收、也采用从价定率征收方法Slide7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目前,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布于四个环节:(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因为消费税具有单一环节征税的特点,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后,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都不再征税生产应税消费品除直接外销、征消费税外,用自产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均征消费税另外,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应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外销的2)将外购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外销的Slide8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且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在进口环节征消费税。为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消费税由海关代征Slide9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四)零售应税消费品自1995.1.1起,金银首饰由生产销售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自2002.1.1起,钻石及钻石饰品由生产、进口环节改为零售环节征税改在零售环节征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镶嵌首饰,税率为5%,其计税依据是销售额。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进口环节暂不征收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销售额全额征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售价确定计税依据征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消费税Slide10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依税收政策和功能可将应税消费品分为五类1.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等4.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资源消费品:如:成品油、实木地板、木制一次性筷子等5.消费量大、税源充足、具有财政意义消费品。如电池、涂料等。Slide11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消费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消费税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零售金银首饰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委托方也是纳税人三、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Slide12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四、消费税的税目15个税目20一级子目12二级子目(2014.12调整)(一)烟:1.卷烟;2.雪茄烟;3.烟丝(二)酒:1.白酒;2.黄酒;3.啤酒;4.其他酒(三)化妆品(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饰品;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五)鞭炮、焰火(六)成品油:1.汽油;2.柴油;3.航空煤油;4.石脑油;5.溶剂油;6.润滑油;7.燃料油(七)摩托车:1.排量250毫升的;2.排量250毫升以上的(八)小汽车:1.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十)高档手表(十一)游艇(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十三)实木地板(十四)电池(十五)涂料Slide13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五、消费税的税率(一)消费税税率的设计原则(二)消费税税率的具体规定Slide14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一)消费税税率的设计原则51.体现国家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2.正确引导社会消费方向,有效限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市场供求关系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4.具有一定的财政意义,能够为国家筹集一定数额的财政资金5.适当考虑应税消费品的已纳增值税税负水平Slide15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二)消费税税率的具体规定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两种税率形式,具有较大灵活性税率形式的选择:1)对供求基本平衡,同类产品之间价格差异不大,且计量单位较规范、规格统一的应税消费品,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采用定额税率。有利于简化计算、征纳手续,也有利于稳定税收负担。2)对供求矛盾较突出,同类产品之间价格差异较大,或计量单位不规范、规格不一的消费品,如:雪茄烟、烟丝、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摩托车、小汽车等,采用比例税率。使应纳税额与消费品的价格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税额因消费品价格的高低而不同,随消费品价格的涨落而成比例地升降变化,有利于平衡不同价格的消费品之间的税负水平税收负担的设计:根据应税消费品的不同种类、档次、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及国家的消费政策等情况,分别确定高低不同的差别税率或税额,能够灵活体现税收政策,调节消费,引导生产Slide16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消费税税率见教材P90表3-2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对白酒、卷烟,由原来的单一比例税率改为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方法应税消费品定额税率比例税率甲类卷烟每支0.003元56%乙类卷烟每支0.003元36%卷烟批发环节每支0.005元11%白酒每500克0.5元20%Slide17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自2009.5.1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在我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按其销售额(不含增值税)征收5%的销售税。自2015.5.10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复合计征卷烟消费税实行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课税政策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纳税人应将卷烟销售额与其他商品销售分开核算,未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销售税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纳消费税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Slide18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的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Slide19AFreesamplebackgroundfrom©2003ByDefault!第二节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五)消费税对应税消费品分别采用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两类模式计算应纳税额,并由此形成了三种具体的计算方法:(一)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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