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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税收原理第一节什么是税收第二节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第三节税收原则第四节税负的转嫁与归宿第一节什么是税收•一、税收的基本属性–(thenatureoftaxation)•二、税收的“三性”–(the“threefeatures”oftaxation)第一节什么是税收•一、税收的基本属性–马克思--“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西方经济学--主要溯源于托马斯•霍布斯(T.Hobbes)的“利益交换说”(Benefit-Exchange-Theory)第一节什么是税收托马斯•霍布斯:“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凯恩斯矫正外部效应、协调收入分配、刺激有效需求、优化产业结构负有提供公共物品的义务享有消费公共物品的权利负有纳税的义务享有依法征税的权利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当代资产阶级税收理论约翰•洛克•征税的艺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又使鹅叫声最小的技术。•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形成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第一节什么是税收•二、税收的“三性”–(一)税收的强制性–(二)税收的无偿性–(三)税收的固定性•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的形式特征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基本标志。与公债收入的不同:–公债一般采用自愿认购的形式,不具有强制性;–公债不是固定的征收,而是政府根据需要确定发行的数量;–从形式上说,政府举借公债,到期必须还本付息。而税收既无须偿还,也不需付出任何报酬。第二节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指的是一国政府课征税收时所依据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称。•税制的三个基本要素–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人–也称课税主体,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税款的缴纳者。–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区别•负税人是指最终承受税款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与负税人可能一致(如所得税),也可能不一致(如流转税)。•征税对象–也称课税客体,即对什么进行征税。–征税对象规定着征税的范围,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税基(taxbase)又称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在量上的具体化,它表明在具体征税过程中政府按什么计算税额。•采用自然单位征税称为从量计征,采用货币单位征税称为从价计征。–税目:征税对象内容上的具体化•税率–指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或税基之间的比例。–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财政收入的多少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因此,税率被看作是税制的中心环节。–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平均税率和边际税率•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名义税率是税法上规定的税率。–实际税率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税额占征税对象数额或税基的比例。–在实践中,由于税收优惠、税收规避等原因,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之间往往存在一定的差异。•平均税率与边际税率–平均税率•指的是全部应纳税额占全部税基的比例。•公式表示为:•为平均税率,为全部应纳税额,为全部税基。–边际税率•指的是应纳税额的增量与税基增量之比,也即最后一个单位税基所适用的税率。•公式表示为:•为边际税率,为应纳税额的增量,为税基增量。ATtYAtTYMtTYMTtY•按照边际税率的变动情况,税率可以分为三种形式–定额税率–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即固定税额,指的是按每一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某一固定的税额,即边际税率为零。–定额税率与征税对象的价格没有直接联系,一般适用于从量税的征收。–定额税率计算简便,但缺乏弹性。•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小,采用相同比例征税的税率,即边际税率为常数。–采用比例税率使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一致,有利于促进企业间的竞争。–但在调节收入差距方面,有一定的局限性。–具有计算简便、便于征收和缴纳等特点。•累进税率–指将税基划分为若干等级,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并使税率随着税基的增大而提高,即边际税率递增。–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指全部税基都按照与之相适应的那一档税率征税,随着税基的增加,税率逐步提高。–实际上相当于按税基的大小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指将税基分成不同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规定税率,并分别计算税额,加总后即为应征税额。–在税额累进税率下,当征税对象超过某一等级时,仅就其超过部分适用高一级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比较–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简便,但累进速度比较急剧,尤其是在两个级距的临界部分,很可能出现税收增长数量超过税基的不合理现象。(如表9-1所示)–累进超额税率计算比较复杂,但累进速度平缓,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全额累进税率的缺陷。表9-1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比较应税所得额(0,1000](1000,3000](3000,5000]适用税率5%10%15%应税所得额(元)边际税率全额累进税额超额累进税额平均税率10005%1000×5%=501000×5%=505%300010%3000×10%=30050+2000×10%=2508.33%500015%5000×15%=75050+200+2000×15%=55011%–如表9-1所示,假如应税所得额为3000元,适用10%的税率,应纳税额为300元;假如应税所得额为3001元,适用15%的税率,应纳税额为450.15元。这样,应税所得额只增加了1元,税额却要增加150.15元。•尽管我们以边际税率来定义税率的累进性,但在经济分析中,衡量一种税的累进程度却一般以平均税率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平均税率随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则表明该税种具有累进性。•说一种税是累进的,指的是该税种具有收入中被征税拿走的部分随收入的增长而增长的特征,而这一定义隐含着平均税率的递增性。如表9-2所示。表9-2税种的累进性应税所得(元)应纳税额边际税率平均税率20008015%4%300015015%5%500030015%6%1000075015%7.5%•税制的其他要素–附加与加成–减税与免税–起征点与免征额–纳税环节–违章处理•附加与加成–附加一般指地方政府在正税之外附加征收的一部分税款。–税制上通常把按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的税款称为正税,而把正税以外征收的税款称为副税。–附加的比例有两种形式•按征税对象的数额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按正税税额征收一定比例的附加–附加收入一般由地方财政支配•附加与加成–加成是按应征税额的一定成数(或倍数)加征税款,是税率的延伸形式。–国家为了限制某些经济活动,或调节某些纳税人的所得,可以采取加成征收税款的方法。–如劳务报酬所得•减税与免税–减税指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指免交全部税款–减税和免税是为了发挥税收政策的鼓励或限制作用,或者照顾某些纳税人的特殊情况而采取的特殊调节手段。•起征点与免征额–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开始征税时征税对象应达到的一定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和超过起征点的,应按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指税法规定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无论征税对象的数额多大,免征额的部分都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纳税环节–指税法规定的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缴纳税款的环节。–工业品一般要经过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同一税种只在一个环节征税的,称为单环节课税。–在多个环节征税的,称为多环节课税。–正确确定纳税环节对于平衡税负、保证收入、便于管理等有重要意义。•违章处理–指对纳税人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纳税人的违章行为通常包括偷税、欠税、抗税、骗税等。–偷税指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段不交或少交税款的违法行为。–欠税指纳税人拖欠税款,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违章行为。–抗税指纳税人对抗税法拒绝纳税的严重违法行为。–骗税指企事业单位采取对所生产经营的商品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行为目的税类按课税性质分类所得税•是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综合所得税–以各类所得的总和为计税依据•分类所得税–工薪所得税–利润所得税–土地所得税商品流转税•以流通过程中的商品与劳务为课税对象的税收•周转税和增值税•一般商品税和特定商品税财产税•是以财产为课税对象,根据财产的数量或价值课征的税收•对财产持有的课税•对财产转让的课税直接税间接税按税负是否转嫁从量税从价税按税收的计量单位不同价内税价外税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按税收收入的归属第三节税收原则•现代税收原则是在古典原则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强调应当如何征税来提高经济效率,促进收入的公平分配。1.税收原则的演进•1.1古典税收原则•1.2现代税收原则1.1古典税收原则•斯密(Smith,A.)税收四原则–平等原则(principleofequality)–确定原则(principleofcertainty)–便利原则(principleofconvenience)–最小征收费用原则(principleofminimumcost)•平等原则–指国民应按其在国家保护下所获收入的多少来确定纳税的数额。–“一国国民,都必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的收入的比例,缴纳国赋,维持政府”。•确定原则–指国民应纳税额及缴纳方式(时间、地点、手续等),都应清楚明确,不要轻易变动。–“各国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是明确的,不得随意变更。完纳的日期、完纳的方法、完纳的数额,都应当让一切纳税者及其他人了解得十分清楚明白”。•便利原则–指政府征税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应尽量从简,让纳税人感到便利。–“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及完纳的方法,须予纳税者以最大便利”。•最小征收费用原则–指税务部门征税时所消耗的费用应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国家的收入额与纳税人所缴纳的数额之间的差额最小。–“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得的收入”。•斯密是历史上明确、系统地阐述税收原则的第一人。•斯密的税收四原则反映了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经济自由发展,作为“守夜人”的政府不干预或尽可能少干预经济的客观要求。•瓦格纳税收四大原则(含九小原则)–财政收入原则–国民经济原则–社会正义原则–税收行政原则•财政收入原则–充足原则,税收收入应能充分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弹性原则,即税收收入能够适应财政支出的变化。•国民经济原则–慎选税源原则,税源的选择应有助于保护资本;主张以国民所得为税源,而不能以资本所得和财产所得为税源。–慎选税种原则,税种的选择应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尽量选择难于转嫁或转嫁方向明确的税种。•社会正义原则–普遍原则,税负应遍及每一个社会成员,人人有纳税义务。–平等原则,应根据纳税能力的大小征税,通过累进税、免税等措施,达到社会正义目标。•税收行政原则–确定原则,纳税的时间、方式和数量等应预先规定清楚。–便利原则,纳税手续尽量简便,以方便纳税人。–节省原则,节省征收费用。1.2现代税收原则•效率原则–税收应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公平原则–税收应有助于实现收入的公平分配•稳定原则–税收应有助于实现宏观经济的稳定运行图9-1现代税收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稳定原则财政原则中性原则税务行政效率原则充分原则弹性原则受益原则纳税能力原则一般受益原则特殊受益原则间接替代征收原则客观说主观说收入税基消费税基财产税基均等绝对牺牲均等比例牺牲均等边际牺牲自动稳定器相机抉择政策现代税制原则2.税收的效率原则•2.1税收的财政原则•2.2税收中性原则•2.3税务行政效率原则2.1税收的财政原则•财政原则是税收的最基本原则•包含两层含义–充分原则–弹性原则•充分原则–税收的充分性是指税收应当能够为政府活动提供充实的资金,保证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政府课税的目的在于为公共产品的提供筹集资金,因此,税收的充分性取决于它是否能够满足提供适当规模的公共产品的需要,或者说,取决于它是否有助于改进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之间的配置效率。(图9-2)图9-2税收的充分原则AB公共产品私人产品GEDHFB1Ou1u2u3C–为生产可能性曲线,为社会无差异曲线。与相切于点,它代表了社
本文标题:第9章税收原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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