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2章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第2章增值税的纳税筹划2.1增值税概述2.1.1增值税概念1.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增值税这一概念1917年由美国耶鲁大学的亚当斯首先提出。当时的名称不叫增值税而叫营业毛利税,这与现在的增值概念相近。1921年德国西蒙斯正式提出增值税的名称,并详细阐述这一税制的内容。然而,增值税的实践活动直到1954年才在法国开始。到2008年,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我国从1979年开始试点,到1994年全面推行,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第一大税种,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增值额(1)从理论上讲,增值额相当于商品价值(C+V+M)的(V+M)部分。就是商品价值扣除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所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转移价值(C)后的余额,即由企业劳动者所创造的新价值(V+M)。增值额从内容上讲可以称之为净产值,即工资、利息、租金、利润之和。(2)就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全过程而言,一件商品最终实现消费时的最后销售额,相当于该商品从生产至流通各个经营环节的增值额之和。(3)就各个生产单位而言,增值额是这个单位的商品销售额或经营收入额,扣除规定的非增值性项目后的余额。理论上讲,非增值性项目主要是转移到商品价值中去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产销阶段销售金额购入品金额增加值税额(税率10%)销售税金购入品已付税金应缴税金采矿冶炼机械制造批发零售合计40100300400480-040100300400-406020010080480410304048-04103040-462010848增值税的流转环节单位:元2.1.3实行增值税的原因增值税制度最早是在法国实行的。在此之前,法国对商品生产、流通领域一直实行的是全值流转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全值流转税越来越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主要表现在:(1)传统的全值流转税按商品流转额全额征税,同一种商品会出现因生产结构不同而导致税收负担不等的现象。(2)传统的全值流转税使商品每增加一个流通环节,就要增加一次税负,不利于商品的合理流通。(3)传统的全值流转税不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2019/9/2862.1.4增值税的特点:只对增值额征税,可按避免销售全额计税带来的重叠征税的弊端多环节道道征税,普遍、中性同一商品同一税负,便于出口彻底退税税收负担由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2019/9/2872.2增值税的主要法律规定2.2.1征税范围1.一般规定:1)销售或进口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境内”:销售货物是指所销售的货物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提供劳务是指所销售的应税劳务发生在境内。销售: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的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和气体。目前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加工,指受托加工货物;修理修配,指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进口货物,指报关进口的货物。《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2.2.2纳税人在我国境内销售或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纳税实务中,我国将增值税的纳税人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1)年销售规模2)会计核算水平3)个人不能成为一般纳税人4)非企业性单位及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19/9/28112.2.3税率1、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2、出口货物税率为03、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征收率3%4、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适用低税率13%的货物: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初级)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不含税购进额×17%(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征收率3%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3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的方法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还是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销售额增值率判断法销售额增值率判断法销售额增值率是增值额占销售额的比率。当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一定的情况下,就存在一个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公平的数值,这里我们把它叫做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①当销售额含税时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增值率=(含税销售额一含税购进额)÷含税销售额×100%应纳增值税税额=(含税销售额-含税购进额)÷(1+17%)×17%=含税销售额×增值率÷(1+17%)×17%=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17%公式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不含税购进额×17%=含税销售额÷(1+17%)×17%—含税购进额÷(1+17%)×17%若使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相同,则:含税销售额÷(1+17%)x17%x增值率=含税销售额÷(1+3%)×3%(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含税销售额÷(1+3%)×3%公式二公式三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化简得:增值率×17%3%1+17%=1+3%解得:增值率=20.05%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当增值率=20.05%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相同;(2)当增值率20.05%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大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可节税;(3)当增值率20.05%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可节税。结论:②当销售额不含税时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7%、3%)增值率=(不含税销售额一不含税购进额)÷不含税销售额×100%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不含税购进额×17%=(不含税销售额-不含税购进额)×17%=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17%公式一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其中: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17%当期进项税额=不含税购进额×17%若使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相同,则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率×17%=不含税销售额×3%(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不含税销售额×3%公式二公式三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化简得:增值率×17%=3%解得:增值率=17.65%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1)当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相同;(2)当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大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可节税;(3)当增值率17.65%时,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小于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可节税。结论:【解答提示】第一步:计算增值率;第二步:与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进行比较。案例1:某生产企业年含税销售额在80万元左右。可抵扣含税购进额40万元左右(含17%增值税),被视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会计核算健全。有条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若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请问:该企业是否应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解答过程】该企业含税销售额增值率为50%((80—40)÷80×100%),大于含税销售额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所以,该企业维持小规模纳税人身份更为有利。学会计算不同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并进行比较——以不变应万变!(1)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2.33万元(80÷(1+3%)×3%)。(2)作为一般纳税人,该企业应纳增值税税额为5.8l万元(80÷(1+17%)×17%-40÷(1+17%)×17%)。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节税3.48万元(5.81-2.33)。案例2:假定某物资批发企业,年应纳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不含税),会计核算制度也比较健全,符合作为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增值税率,但该企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只占销项税额的10%。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选择作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1.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是多少?2.如何进行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转化?3.哪一种纳税人缴的税最少?(2)如果将该企业分设两个批发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分别为80万元和70万元,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可适用3%征收率。只要分别缴增值税2.4万元(80×3%)和2.1万元(70×3%)。(1)作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应纳增值税额为22.95万元。(150×17%—150×17%×10%)。(3)显然,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轻税负18.45万元。(=22.95-2.4-2.1)【解答过程】选择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应注意的问题(1)对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通过税负比较等方法进行纳税筹划,以便确定是否让个人组建成为一个企业以及非企业性单位组建成为一个企业性单位.以争取一般纳税人身份。(2)现行小规模纳税人要想转为一般纳税人还必须考虑可能增加的成本。(3)在选择纳税人身份时,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比较:一是经营规模。二是信誉度。三是赢得顾客的数量。2.4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选择的纳税筹划企业不可能单一地从事增值税规定的项目,也不可能单一地从事营业税规定的项目,而是按照经营活动的需要兼营或者混合经营不同税种的项目。1.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选择的基本规定为什么有纳税筹划的可能性?兼营是指企业除经营主要业务外,还经营其他业务项目。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税种相同,税率不同。也就是说,增值税纳税人同时经营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另一种是税种不同,税率也不同。此种类型通常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该项销售货物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所谓非应税劳务,在这里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劳务。混合销售行为涉及的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一批货物而发生的,两者是紧密相连的从属关系,是不可能分别核算的。税法规定:纳税人既从事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的销售,又从事营业税应税劳务提供的兼营行为时,分别计算增值税与营业税;不能分别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兼营行为如何利用这条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筹划?【解答思路】第一步:判断是否是兼营行为;第二步:分别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合计应纳税额,并进行比较。第三步:选择应纳税额较小的方案。案例3:某大型商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5月份销售商品共取得收入100万元,同时经营风味小吃又取得收入20万元,请问:该企业是否应选择分开核算或者合并核算?【解答过程】①未分别核算时:该商场应纳增值税税额=(100+20)÷(1+17%)×17%=17.44(万元)营业税是以含营业税的全部收入为计税基数②分别核算时:该商场应纳增值税税额:100÷(1+17%)×17%=14.53(万元)该商场应纳营业税税额=20×5%=l(万元)合计应纳税额:14.53+1
本文标题:第2章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350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