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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主讲教师:吴昊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一)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二)税收的外延•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对税收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A.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B.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征税依据的是财产权利•C.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D.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二、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P2)•【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税法概念的相关理解不正确的是()。•A.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B.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核心内容•C.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决定税法属权力性法规•D.税法属于综合性法规•三、税法的功能•1.税法你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四、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例题·单选题】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做出相应修改。•【例题·单选题】2009年2月,在下列法律中,明确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偷税”概念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6条•B.《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D.《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2条•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征;但又与一般行政法有所不同——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是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的无偿单向转移,这是一般行政法所不具备的。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一、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一)税法基本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举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例题·单选题】税法基本原则中,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的原则是()。•A.税收法定原则•B.税收公平原则•C.税收效率原则•D.实质课税原则基本原则解释及举例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举例】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二)税法的适用原则•【例题·单选题】以下不符合税法优位原则的说法是()。•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举例】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在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实体从旧举例】——如“税收不溯及以往”【程序从新举例】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适用原则解释及举例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举例】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优于实体原则•【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客体即征税对象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二、税收法律关系•【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1.总则。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2.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3.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4.税目。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构成要素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并非所有税种都需要规定税目•B.税目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C.税目体现征税的深度•D.消费税、企业所得税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5.税率。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1.比例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4.超率累进税率。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率类别具体形式应用的税种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额累进税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将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再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全率累进税率(我国目前没有采用)超率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土地增值税•【例题·多选题】中国现行税制中采用的累进税率有()。•A.全额累进税率B.超率累进税率•C.超额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级数课税对象级距税率123500元以下(含)500-2000元(含)2000-5000元(含)5%10%15%【例题·计算题】给定一个累进税率表:按照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甲应纳税=500×5%=25(元)甲应纳税=500×5%=25(元)乙应纳税=501×10%=50.1(元)乙应纳税=500×5%+1×10%=25.1(元)丙应纳税=3000×15%=450(元)丙应纳税=500×5%+(2000-500)×10%+(3000-2000)×15%=325(元)出现问题:乙比甲征税对象数额增加1元,税额却增加50.1-25=25.1元,税负变化极不合理假定甲、乙、丙三人的征税对象数额状况分别为甲500元、乙501元、丙3000元。•【特别提示】为了简化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需要将“速算扣除数”设计在超额累进税率表中。所谓速算扣除数,是按照全额累进计算的税额与按照超额累进计算的税额相减而得的差数,事先计算出来附在税率表中,随税率表一同颁布。•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的
本文标题:第一章 税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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