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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概论本章内容:5节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法与税收关系概念含义特征税收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概念含义特征税法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税法与税收关系:税收与法密不可分,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二、税收法律关系三方面内容1.权利主体(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权利客体征税对象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例题·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A.征税方B.纳税方C.征纳双方D.国家税务总局(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三、税法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有:(一)纳税人: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税目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1.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2.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概念含义与课税对象关系作用或形式税基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1.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即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消费税2.物理形态(从量计征):即直接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三)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税率形式含义形式及应用举例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①单一比例税率(如增值税)②差别比例税率(如城市维护建设税)③幅度比例税率(如营业税娱乐业税率)税率形式含义形式及应用举例累进税率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额①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②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定额税率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如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四)纳税期限。1.含义: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2.相关的三个概念:(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的时间。(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义务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满后,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收实体法构成要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实际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B.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标的物,是国家征税的依据C.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是计算税额的尺度D.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征税项目【例题·单选题】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征收的税种是()。A.资源税B.土地增值税C.个人所得税D.企业所得税四、税法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四种:流转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分类依据具体种类分类说明类别包含内容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收基本法属税法体系中的母法目前没有统一制定税收普通法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进行实施的法律如个人所得税法、征管法等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确定税种立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税收程序法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税收征收管理法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流转税税法发挥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等所得税的税法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发挥其公平税负、调整分配关系的作用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对财产的价值或某种行为课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资源税税法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国家自然资源而课征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国家的内部税收制度国际税法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条约、国际惯例等外国税法外国各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五、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一)税法的地位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2.性质上属于公法。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制定所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章程。《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两者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者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两者之间的区别就在于情节是否严重,轻者给予行政处罚,重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给予刑事处罚。从2009年2月28日起,“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后的《刑法》对第二百零一条关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规定中的相关表述方式进行了修改。用“逃避缴纳税款”取代了“偷税”。但目前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还没有作出相应修改。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六、税法的作用(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五)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第二节我国税收的立法原则一、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二、公平原则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四、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五、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的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税法调整与实施一、税收立法机关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正式立法3部法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5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等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法规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条例、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等地方人大(目前只有海南省、民族自治区)——税收地方法规分类立法机关形式举例税收规章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办法、规则、规定税务总局颁发的《税收代理试行办法》等省级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例题·多选题】下列税种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确定的有()。A.增值税B.企业所得税C.个人所得税D.契税【例题·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二、税法实施原则1.层次高的法律优于层次低的法律;2.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3.国际法优于国内法;4.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第四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一、税收实体法体系主体税流转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非主体税资源税类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征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财产和行为税类包括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法的有()。A.税收基本法B.企业所得税法C.进出口关税条例D.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一、税收管理体制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二、税收立法权的划分(一)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种类第一,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第二,可以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第三,可以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是属于此种类型。(二)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P22具体地说,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层次是这样的:1.全国性税种的立法权,即包括全部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和在全国范围内征收的地方税税法的制定、公布和税种的开征、停征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2.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施行。经一段时期后,再行修订并通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3.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增减税目和调整税率的权力。4.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5.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税法,不影响中央的财政收入,不妨碍我国统一市场的前提下开征全国性税种以外的地方税种的税收立法权。税法的公布,税种的开征、停征,由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统一规定,所立税法在公布实施前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6.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也可在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制定一些税收征收办法,还可以在全国性地方税条例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的税率或税额。上述权力除税法解释权外,在行使后和发布实施前须报国务院备案。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所立税法可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执行,也可只在部分地区执行。【例题单选题】税收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是()。A、税权的划分B、事权的划分C、财权的划分D、收入的划分【例题•判断题】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可经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的下
本文标题:第一章 税法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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