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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保税货物与保税企业——保税货物、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集团的监管学习目标保税货物的特征与分类保税制度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内容保税货物监管的范围和期限保税工厂设立的条件及监管内容保税仓库设立的条件与类型保税仓库货物的通关程序进料加工保税集团设立的条件及监管内容第七章保税货物与保税企业保税货物第一节保税工厂保税仓库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一节保税货物保税货物的特征一保税货物的分类二保税制度三保税监管四业务导入对外开展加工贸易必然要大量进口国外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必要的生产设备、部分外国产品维修保养所需要的零配件供给,以及进出境运输工具、人员在境内所需的进口物资的供应。这些进境物资不同于一般贸易进口的货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可能带有复运出境的性质,可能在进境时无法确定是否应当完税或如何完税等等,因此只要经过海关批准,进境时一般都可暂缓办理纳税手续。一、保税货物的特征准入性保税货物必须“经海关批准”,准入性是前提条件。任何货物,即使是看上去已经具备保税条件的货物,不经过海关批准,也不能成为保税货物。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保税货物的最终流向应当是复运出境,要么是储存以后复运出境,要么就是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我国《海关法》明确指出,保税货物是“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的,由海关监管的货物。监管性复出性二、保税货物的分类储存出境类保税货物加工生产类保税货物准予缓税类保税货物转口贸易的货物供应国际运输工具的货物免税品外国商品维修用零配件外汇免税商品三、保税制度1.保税制度的法律法规198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货物和保税仓库监管暂行办法》1982年8月《海关对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实施细则》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1990年9月海关总署颁布的《海关对进出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货物、运输工具和个人物品的管理办法》2001年修正版《海关法》三、保税制度2.保税制度的分类按海关监管作业程序进行分类①保税审批制度②保税通关制度③保税核销制度▪按保税基本形式进行分类①保税加工监管制度②保税仓储监管制度③特殊区域保税监管制度三、保税制度3.保税制度的特点海关批准保税权保税货物暂缓纳税保税货物监管延伸保税货物核销结关三、保税制度4.其他货物的监管制度对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监管对特定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四、保税监管对加工贸易进口先予征税货物的监管对境内运输保税货物车辆的监管对储存、加工、装配保税货物场所的监管对出料加工货物和出口监管仓库的监管对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保税区设备和补偿贸易设备的监管1.保税货物监管的主要范围四、保税监管2.保税货物监管的期限准予保税的期限申请核销的期限•区域保税期限•仓储保税期限•加工贸易保税期限•区域保税报核期限•仓储保税报核期限•加工贸易保税报核期限四、保税监管3.保税货物监管的程序备案批准保税阶段进出境通关阶段核销结案阶段来料加工、进料加工、保税工厂和保税集团的进口料件,则须按照每一份合同为单位进行备案批准保税。所有经海关批准保税的货物,在进出境时都必须和其他货物一样进入通关程序,即审单、查验、收费、放行。与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程序不同的是,保税货物暂缓纳税,但应支付监管手续费。所有经海关批准的保税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部必须由保税货物的经营人向海关报核,海关受理报核后进行核销,核销后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结关销案。四、保税监管4.保税货物监管的税费进口税•经海关批准准予保税进境的货物,包括区域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和加工贸易准予保税的货物,因为在进境时没有办理纳税手续,所以没有进口纳税的问题,既不征税,也不免税。出口税•保税进口的货物,储存出境的,免征出口税,加工、装配出口的,凡使用了进口料件且出口产品属于国家规定应征出口税的,应征出口税。监管手续费第二节保税工厂保税工厂的设立一保税工厂的特点与监管二业务导入保税工厂是伴随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等加工贸易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保税监管方式,是经海关批准用保税进口料件加工制造复出口产品的工厂或企业,海关对进口的料件予以全额保税,待加工制造成品出口后,按实际耗用的进口料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的管理办法》对其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银行保证金台账制度保障了对保税工厂进出口货物税收管理机制。特大型企业、特种行业或大型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通常由海关派员入驻保税工厂,简化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手续。一、保税工厂的设立1.申请设立非驻员保税工厂的条件经国家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承接进口料件加工产品复出口的企业。具有加工、制造出口产品的专门的设施,具有专门储存、堆放进口货物和出口成品的仓库,具有专门记录进口货物和出口产品生产、销售及库存情况的账册,具有经海关培训合格取得证书的专门的管理人员。一、保税工厂的设立2.申请设立驻员保税工厂的条件经国家批准有自营进出口经营权和具有法人资格的承接进口料件加工产品复出口的特大型企业和从事飞机、船舶等特种行业的大型加工企业,以及经批准从事国家鼓励投资项目的大型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企业应是当地经济的支柱型企业,并由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认定为本行业的大型企业。企业的银行资信好、税务资信好,年创汇额须达500万美元以上。企业必须有健全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设施,有派员驻厂的条件,符合海关对保税工厂的管理规定。报关员报关年差错率1%以下,企业缴纳海关税费连续三年无欠税。企业执行国家外贸政策,遵守海关法规,无走私违规情况,并向海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保税工厂的设立3.设立保税工厂的程序企业提出申请•经国家批准有进口经营权的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可向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申请,承接进口料件加工成品出口的生产企业可自行申请或由其委托加工业务贸易公司代理申请,并负有共同法律责任。申请保税工厂的企业需向海关提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申请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主管海关核准•主管海关在接受企业建立保税工厂的申请后,派员到企业实地验厂,了解企业出口产品生产能力、管理情况及仓库设施和有关账册设置情况,对具备保税工厂条件的,予以批准建立保税工厂,并颁发“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登记证书”。二、保税工厂的特点与监管1.保税工厂的特点双重功能全额保税保税工厂具有加工、储存的双重功能,其进口的料件,既可以进行实质性加工装配,又可对暂不使用的进口料件先存入企业经海关核准的原材料仓库内,待有出口合同或出口计划后,再提取加工。保税工厂进口料件,经海关核准,可全额保税,加工成品后再全部复出口。二、保税工厂的特点与监管2.保税工厂的监管保税工厂进口的货物及加工的成品,属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到加工成品全部出口之日止,均要受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出售、转让、调换或移作他用。保税工厂对进口料件应做到专料专用,专料专放,不得与其他货物混放混用。保税工厂项下进口的保税料件,原则上不得调往其他非保税工厂进行加工,在特殊情况下,应事先征得海关同意。保税工厂进口自用的机器设备以及加工供国内销售的进口料件,不属于海关保税货物范围,进口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二、保税工厂的特点与监管保税工厂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十五日之前将上一季度进口原料等储存保管、加工使用、成品出口及库存等情况,列表报送主管海关核查。驻员保税工厂应实施电脑管理,每月上旬将上月的保税料件进口、储存保管、使用加工、成品库存、成品出口以及特准内销等情况,列表报主管海关核查。海关可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季度报表。驻员保税工厂按规定需向驻厂关员提供办公场所、必要设施、食宿和交通方便,对驻厂关员核查、监管工厂加工贸易项下的保税料、件、成品的库存、出口情况和单据、账册等情况提供便利。保税工厂有违反海关法规行为或失去海关严密监管条件时海关可吊销保税工厂证书,并对其违反海关规定行为依法处理。第三节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的类型一保税仓库的设立二保税仓库货物通关与监管三保税仓库与保税工厂的区别四业务导入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批准设立的专门存放保税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其为供加工贸易(进、来料加工)加工成品复出口的进口料件;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开展外国商品寄售业务、外国产品维修业务、外汇免税商品业务等进口的货物;转口贸易货物以及外商寄存、暂存货物、国际航行船舶所需的燃料、物品和零配件等。根据国际上通行的保税制度要求,进境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可暂时免纳进口税款,免领进口许可证或其他进口批件,在海关规定的存储期内复运出境或办理正式进口手续。但能够制造化学武器的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在存入保税仓库时,应事先申领进口许可证。海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对保税仓库进行管理。一、保税仓库的类型公共保税仓库公共型保税仓库是指由海关总署批准设立在中国境内的专门存放产权属于境外厂商货物的保税仓库。加工贸易备料保税仓库加工贸易备料保税仓库是为来料加工、进料加工等加工贸易储备进口原材料等物资提供服务的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专用型保税仓库包括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外汇免税商品保税仓库以及国际航行器备品、备件保税仓库。二、保税仓库的设立1.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条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中申请公用型保税仓库的企业,经营范围中必须有仓储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具有专门存储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申请经营特殊许可商品存储的,应当持有规定的特殊许可证件。申请经营备料保税仓库的加工贸易企业,年出口额最低为1000万美元。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应符合海关对保税仓库布局的要求。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监管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二、保税仓库的设立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具备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保税仓库管理制度、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制度。符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交通、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申请设立公用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申请设立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的,容积最低为5000平方米。申请设立寄售维修保税仓库的,面积最低为2000平方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保税仓库的设立2.申请设立保税仓库的程序(1)企业提出设立申请企业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设立保税仓库,应提交下列材料:①“保税仓库申请书”(链接)、“保税仓库申请事项表”(链接)。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④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⑤消防合格证书复印件。⑥仓储用地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复印件。⑦申请设立的保税仓库位置图及平面图。⑧仓库管理制度(办法)。⑨申请向国际航行船舶、航空器、国际远洋渔船提供免税燃油服务的,还须提供“对外供油经营许可证”。⑩其他相关材料。二、保税仓库的设立(2)主管海关核准主管海关在审核申请材料后派员到仓库实地验库,核查仓储设施,核定仓储面,对符合海关监管条件的,区别不同类型的保税仓库,分别办理审批手续。三、保税仓库货物通关与监管1.保税仓库货物入库进口通关①预录入电子通关申报②审单中心集中审核③现场海关审核批注④海关放行⑤货物进库三、保税仓库货物通关与监管2.保税仓库货物出库进口通关①预录入电子通关申报②审单中心集中审核③现场海关审核批注④现场海关验放三、保税仓库货物通关与监管3.保税仓库货物出库出口通关①保税仓库货物出库的出口报批②保税仓库货物出库的出口报关③出库核销三、保税仓库货物通关与监管4.保税仓库货物的放弃对于保税仓库货物作放弃处理的,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人应向主管海关办理审批手续,并提交保税仓库经营单位的放弃货物书面申请报告、货主(外商)的放弃货物确认书与委托书、原“保税仓库货物进出库登记表”、“保税仓库出库领料核准单”等有关的单证。三、保税仓库货物通关与
本文标题:第七章 保税货物与保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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