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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第一节关税概述第二节关税的主要种类第三节关税制度第四节非关税壁垒及其主要种类第五节关税与非关税壁垒对国际贸易的影响第一节关税概述一、关税的概念二、关税的特点三、关税的作用教学目的要求:通过对本节的学习,要求掌握关税的概念、特点和作用。教学重点、难点:关税的概念和作用案例:美国喜欢把自己标榜为实行自由贸易的国家。尽管与其他的工业化国家相比,美国的进口关税水平确实较低,但还是存在关税限制。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20世纪80年代,这些关税每年花去美国消费者320亿美元。这项研究者考察了进口关税对美国受保护程度最高的21个行业的经济影响,这21个行业年销售额达10亿多美元,其中包括服装、瓷砖、箱包和糖业等。美国政府认为,如果没有这种保护,这些行业的很多美国公司会倒闭,从而造成大量失业,因此关税被看做是对美国经济有积极影响的一项措施,更何况它可以从中获得财政收入。然而此项研究发现,尽管这些进口关税挽救了受保护行业中的20万个就业机会,但因为抬高了产品价格,其消费者为此付出320亿美元,即使把美国财政部从关税中获得的收入考虑进去,也仍然要102亿美元。思考:为什么倡导自由贸易的美国还是会实行关税来限制外来产品的进入?征收关税之后对美国的相关的产业、政府和消费者带来的都是有利影响吗?一、关税的概念关税(CustomsDuties;Tariff)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其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P159具体来讲,关税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㈠关税是由海关代表国家征收的一种税海关是设在一国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国家机构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关税的概念㈡关税的课征范围是以关境为界,而不是以国境为界关境又称关税领域或税境,是指在统一领域实行同一关税税法,执行相同的关税税制的区域的总称。1、在本国的一定区域内设立单独关境区,国家的关境就会小于国境。2、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同盟,这时一国的关境大于国境。一、关税的概念㈢关税是依据关税制度征收的关税制度是国家关税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1、关税的课税对象必须是进出境的商品。P1602、进出境商品,必须是有形的商品。P160二、关税的特点㈠与其他税种共同的特征1、强制性:它是国家法律规定强制征收的,而非纳税人自愿交纳的。2、无偿性:这是国家向纳税人无偿取得的国库收入。3、预定性国家预先规定税收项目、种类、税率、征税数额及征收方法等内容,征纳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化和减免。㈡与其他税种不同的特征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收直接税是指纳税人所承担的税赋只能由其本身直接承担而不能转嫁他人,如消费税;间接税是指纳税人所承担的税赋可部分或全部转嫁他人。二、关税的特点2、关税的税收主体是进出口商,税收客体是进出口货物。税收主体也称课税主体,是指依法具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也称纳税人;税收客体是指课税的对象。二、关税的特点3、关税具有对外统一性关税必须在关境统一征收,否则商品就会从征税较低的口岸进口,然后再自由流通到境内其他地区,即所谓“税往低处流”。二、关税的特点三、关税的作用㈠增加本国财政收入P161关税作为国家税收体系的一个税种,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我国关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06年全国海关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共计6104.2亿元,其中,征收关税1141.7亿元,征收进口环节税4962.5亿元,同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3.9亿元,关税收入约占15.65%。㈡保护国内的产业和市场P161各国皆运用提高进口货物价格成本的手段,来削弱其与本国同类产品的竞争能力,减少其在本国的销售,从而达到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的目的。发达国家主要针对成熟工业和衰落工业实施关税保护。发展中国家主要针对新兴产业和幼稚工业进行关税保护。三、关税的作用㈢调节进出口贸易1、国内能大量生产或者暂时不能大量生产但将来可能发展的产品——?2、非必需品或奢侈品的进口——?3、本国不能生产或生产不足的原料、半制成品、生活必需品或生产上的急需品的进口——?4、贸易逆差过大时——?贸易顺差过大时——?三、关税的作用㈣调整产业结构1、对本国较具竞争力的产业——采用何种关税政策?2、对本国较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采用何种关税政策?㈤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关税一直与国际经济关系和外交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三、关税的作用思考题:什么叫关税?如何正确理解它?一个国家通过对关税的设置,会起到哪些作用?第二节关税的主要种类一、按征收的对象不同分类㈠进口税(ImportDuties)1、概念:进口国家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本国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⑴分类①最惠国税:指适用于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的关税税率。②普通税:适用于与进口国没有双边或多边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所进口的商品,税率最高。一般而言,最惠国税税率比普通税税率要低,而且两者的差距很大,最惠国税税率一般仅相当于普通税税率的1/6—1/2,少数商品甚至仅1/10或1/20。例如,我国在2005年对香水这一商品的进口,最惠国税率是10%,普通税税率是150%。一、按征收的对象不同分类⑵作用:具有提高进口商品成本,减少进口商品在国内的销售,进而保护国内市场的作用。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对工业制成品征收较高关税,对半制成品的进口税率次之,对原料的进口税率最低甚至免税。一、按征收的对象不同分类㈡出口税(ExportDuties)1、概念: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外国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目前国际贸易中已很少有国家征收关税。例如,英国于1845年、德国于1873年、荷兰于1877年、日本于1898年正式宣布取消出口关税。美国则在宪法中明确规定,政府不准课征出口关税。一、按征收的对象不同分类2、征收的目的⑴增加本国财政收入。⑵保护本国生产和市场供应。⑶稳定国内市场。一、按征收的对象不同分类㈢过境税(TransitDuties)又称通过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对过境货物只征收少量的许可费、登记费、印花税、签证费和统计费等。一、按征收的对象不同分类二、根据征收的目的不同分类㈠财政关税(RevenueTariff)1、概念:又称收入关税或特别关税,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2、征收财政关税的条件:⑴征税的进口货物必须是国内不能生产或无代用品而必须从国外输入的商品;⑵征税的进口品,在国内必须有大量消费;⑶关税税率要适中,以达到收入最大化。㈡保护关税(ProtectiveTariff):1、概念: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2、分类⑴工业保护关税:为了保护国内工业发展所征收的关税,以保护幼稚工业和垄断工业为主要目的。⑵农业保护关税:为了保护国内农业发展而征收的关税。二、根据征收的目的不同分类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㈠正税:即根据颁布的税率征收的关税。相对于附加税而言,也称为一般关税。㈡进口附加税1、概念:一些国家对进口商品除了征收正税外,还根据某种目的再加征进口税即附加税。2、征收的目的⑴应付国际收支,维持进出口平衡;⑵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保护本国市场;⑶对某个国家实行贸易歧视或报复等。例如,美国1971年出现贸易逆差,为了应付国际收支危机,维持进出口平衡,实行新经济政策,对于进口商品征收一般进口关税的基础上再征10%的附加税。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3、种类⑴反倾销税:是指为抵制外国商品大量低价进口,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一般按倾销差额征收,由此抵消低价倾销商品价格与该商品正常价格之间的差额。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2006.4.6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面鞋靴作出反倾销初裁时间临时反倾销税率%4.7-6.14.86.2-7.139.77.14-9.1414.59.15后19.4欧盟从10月7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16.5%的反倾销税,为期两年1)实施反倾销税的基本要件①倾销的确定倾销——指一项产品的出口价格,以低于其在正常贸易中出口国供其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进入另一国市场。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A、正常价格的确定:P163正常贸易中出口国国内销售价格,或出口国向第三国正常贸易出口价格,或结构价格。B、出口价格的确定出口价格是指在正常贸易中一国向另一国出口某一产品的价格,也就是出口商将产品出售给进口商的价格。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C、倾销幅度的确定:是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适当的比较后确定的。调整主要考虑如下因素:相同的贸易水平,通常要倒推至出厂前的价格水平;尽可能是在相同时间进行的销售;影响价格可比性的差异,包括销售条件、税收、销售数量和产品的物理特征等方面的差异;转售的费用;汇率;产品的同类性等。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②损害的确定《反倾销协议》中的损害分三种情况: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进口方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损害的威胁进口方建立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实质性的阻碍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A、实质损害:指对进口方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性的重大损害。对实质性损害的确定:第一,进口产品倾销的数量情况;第二,进口产品进口产品的倾销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第三,进口产品对国内同类产品、产业有实际和潜在的消极影响。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B、实质损害威胁:指进口方的有关产业虽尚未受到实质损害,但可以明显预见倾销将对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且这种情形非常迫近。C、产业建立受阻:指进口产品的倾销阻碍了新产业的实际建立过程,而不阻碍建立一个新产业的设想或计划。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③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的认定《反倾销协议》规定,进口方主管机构应审查除进口倾销产品以外的其他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损害的已知因素。这些因素如下:第一,未以倾销价格出售的进口产品的价格及数量。第二,需求萎缩或消费模式的改变。第三,外国与国内生产商间竞争与限制性贸易做法。第四,技术发展、国内产业的出口实绩及生产率。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2)反倾销措施①临时反倾销措施:指进口方主管机构经过调查,初步认定被指控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据此可以在全部调查结束前,采取临时性的反倾销措施,以防止在调查期间国内产业继续受到损害。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A、征收临时性反倾销税B、要求进口商自裁决日起,提供与临时反倾销税数额相等的现金保证金或保函。②最终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措施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形式。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3)反倾销税征收和价格承诺①反倾销税征收:进口方主管机构应在非歧视的基础上,对所有造成损害的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但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征收不同的、适当的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倾销产品的进口商,反倾销税的征收应自征收之日起不超过5年。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②价格承诺:是指被控制倾销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与进口方主管机构达成协议,出口商提高价格以消除产业损害,进口方相应地中止或终止案件调查。三、按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分类案例:1992年11月25日,欧盟对中国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42厘米以上大彩电;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1995年4月1日欧盟对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反倾销税率;1995年5月欧盟提出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延续达40个月之久;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销税率;2002年8月,欧盟发表公告,接受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及厦华、海尔
本文标题:第七章 关税壁垒与非关税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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