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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七讲个人所得税筹划
LOGO第七章个人所得税筹划2019/9/282/476案例导入钱老师是北京某名牌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的教授,对企业管理颇有研究,经常应邀到全国各地讲课。2011年10月,钱老师又与海南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签约,双方约定由钱老师给该合资企业的经理层人士讲课,讲课时间是10天。关于讲课的劳务报酬,双方在合同书上这样写道:“甲方(企业)给乙方(钱老师)支付讲课费5万元人民币,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一概由乙方自负。”10月20日,钱老师按期到海南授课。10月30日,该企业财务人员支付钱老师讲课费,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万元,实际支付讲课费4万元。2019/9/283/4767.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筹划7.1.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所得来源地的法律界定纳税义务人的法律界定: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9/284/476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是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者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由该雇主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负担的部分,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2019/9/285/4767.1.2纳税人的税收筹划7.1.2.1居民纳税义务人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的转换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根据纳税人的住所和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的时间,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由于对这两种纳税人的税收政策不同,因此,纳税人应该把握这一尺度,合法筹划。案例7-1一位美国工程师受雇于一家美国总公司。从2010年10月起,他到中国境内的分公司筹建某工程,2011年度内他曾离境60天回国向总公司诉职,又曾离境40天回国探亲。2011年度,在美国取得房租收入96000元。2019/9/287/4767.1.2.2通过人员的住所(居住地)变动降低税收负担所谓人员的住所(居住地)变动,是指个人通过个人的住所或居住地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就是具体实施策划的当事人把自己的居所迁出某一国,但又不在任何地方取得住所,从而躲避所在国对其纳税人身份的确认,进而免除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2019/9/288/4767.1.2.3通过人员流动降低税收负担通过人员流动降低税收负担的思路,从本质上讲,与人员的住所的变动大同小异。其区别主要表现在,前者是住所的变化,而后者则是人本身在不同的区域中位移。2019/9/289/476在收入相同的情况下,有限责任制企业的税负最重。有限责任制企业是法人单位,在发票的申购、纳税人的认定等方面占有优势,比较容易开展业务,经营的范围也比较广,并且可以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有限责任制企业只承担有限责任,风险相对较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制企业要承担无限责任,风险较大,特别是个人独资企业还存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相关法规不健全、不易操作的现象,加剧了这类企业的风险。7.1.2.4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与个体工商户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的选择王某开设了一个水暖器材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6万。同时也承接一些安装维修工程,应纳税所得额为4万。全年所得税=100000x30%-9750=20250分开:60000x20%-3750=825040000x20%-3750=42502019/9/2811/4767.2.3.1工资、薪金所得的税收筹划工资薪金福利化1.企业提供住所。受聘时,雇员与雇主协商,由雇主支付个人在工作期间的寓所租金,而薪金则在原有基础上做适当的调整。这样,雇主的负担不变,个人则可因此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薪应负担的税收。7.2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的筹划案例7-42011年10月,某公司会计师张先生每月从公司获取工资、薪金所得8500元,由于租住一套两居室,每月付房租2000元,除去房租,张先生可支配月收入为6500元。公司提供免费住房2019/9/2813/4762.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由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若不能将其转化为现金,则不会视为工资收入,从而也就不必计算个人所得税。(1)企业提供免费膳食或者由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企业提供的膳食餐具必须具有不可变现性,即不可转让,不能兑换现金。(2)使用企业提供的家具及住宅设备。企业向职工提供住宅或由企业支付租金时,由企业集体配备家具及住宅设备,然后收取低租金。2019/9/2814/476(3)企业提供办公用品和设施。某些职业的工作需要专用设备,如广告设计人员需要高档次计算机等。如果由职工自己购买,则职工会提出加薪的要求,而加薪就要上税。此时由企业购买后配给职工使用,可避免纳税。(4)由企业提供车俩供职工使用,该车辆不可以再租与他人使用。(5)转售股票认购权。(6)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7)使用由企业缔结合约提供给职工的公共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等。2019/9/2815/476应税项目转换筹划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的转化。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少的时候:5000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多的时候:60000分开计算2019/9/2816/476工薪收入均衡化:对于受季节影响大的行业,在月收入不均程度较大时,尽可能地将上一年度员工在业绩考核基础上发放的大额度奖金性收入平均到下一个年度发放可能节约不少的个人所得税。案例:每月工资4500,年终奖30万元。17/4762019/9/28根据新税率算出来的无效年终奖区间(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级数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无效区间1不超过1,500元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18,001-19,283.333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54,001-60,187.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108,001-114,600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420,001-447,500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660,001-706,538.467超过80,000元4513,505960,001-1,120,0002019/9/2818/4767.2.3.2劳务报酬所得的税收筹划分项计算筹划法: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减除一定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总共列举了28种形式的劳务报酬所得,对于这些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这里的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支付次数筹划法案例7-13张某为某企业职工,业务自学通过考试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资格,和某会计师事务所商定,每年年终到该事务所兼职3个月。每月可能会支付30000元劳务报酬。月应纳税额=30000x(1-20%)x30%-2000=52002019/9/2820/4767.2.3.3稿酬所得的筹划系列丛书筹划法: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再付稿酬,均应合并稿酬所得按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但对于不同的作品却是分开计税,这就给纳税人的筹划创造了条件。如果一本书可以分成几个部分,以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则该作品将被认定为几个单独的作品,单独计算纳税,这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节省纳税人不少税款。2019/9/2821/4767.2.3.3稿酬所得的筹划著作组筹划法:分散收入,多次扣除再版筹划法:分批印刷,减少每次收入量增加前期写作费用筹划法2019/9/2822/4767.3个人所得税税率的筹划7.3.1个人所得税税率的法律界定根据量能纳税原则,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采取了分类征税制度模式,但由于其特定的收入调节功能,又不得对其中三个应税税目,即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人承包承租所得和个人劳务所得采取调节收入差距比较明显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他的应税税目基本上都是采取比例税率的形式。从个人所得税税率筹划角度来看,纳税人应尽可能创造条件将适用于高税率的项目通过转换收入或降低名义货币收入向比例税率或低税率上应税项目上靠。2019/9/2823/4767.3.2个人所得税税率筹划7.3.2.1高边际税率向低边际税率方向的筹划高税率向低税率方向移动的筹划是基于累进税率本身而言,累进税率的特点在于收入高,其应税项目适用的税率也高。对于适用累进税率制度的高收入工薪阶层下,应尽可能地将地名义货币工资所得,在税法所允许和生活福利水平不降低的情况下福利化。案例7-19国内某知名IT公司的一个副总裁,预计在2008年的公司年薪为120万元,但是他平时不太讲究,为人也非常低调,骑自行车上下班。该副总裁2007年一年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00-3500)x45%-13505=29920税收收入:1200000-29920x12=840960薪金激励方案:配置市场价值120万的宝马7系,并以公司固定资产的形式加以管理,计提折旧,最后低价销售给他。2019/9/2825/4767.3.2.2累进税率向比例税率方向的筹划结论一:在低收入时,由于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属于分类征税制,在条件许可并可顺利转化收入项目类别时,就尽可能地将其收入作为工薪收入处理;结论二:在高收入时,应尽可能创造条件将其收入作为适用于比例税率的收入项目处理。三类纳税人适用不同税率情况下的税负变化表纳税人身份500030000200000受雇者45562074920劳务提供者800520057000作家560336022400纳税人身份500030000200000受雇者0.0090.1870.374劳务提供者0.160.1730.285作家0.1120.1120.1122019/9/2827/4767.4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7.4.1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免纳或暂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项目: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2019/9/2828/476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这里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这里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5.保险赔款;2019/9/2829/4766.军人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其中“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2019/9/2830/47610.长江学者成就奖、“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高等教育特聘教授岗位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长江小小科学家”活动并获得的奖金、获得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教师奖的奖金、“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孺子牛金球奖”的奖金等专项免税收入。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本文标题:第七讲个人所得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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