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三章资源税类税法第三章资源税类税法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掌握资源税类的基本概念和特征;重点掌握资源税类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等基本要素;熟练掌握资源税类应纳税额的计算技能;一般了解资源税类的减免税、征纳管理第三章资源税类税法本章重点和难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第一节资源税法一资源税的概念资源税,是在我国境内开发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资源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开征资源税,对于调节开发资源单位的利润水平,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效地管理和利用国家资源等方面,有重要的意义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一)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税法规定,资源税以纳税人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其征税范围包括:①原油;②天然气;③煤炭;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④黑色金属矿原矿产品;⑤有色金属矿原矿产品;⑥其他非金属矿原矿产品;⑦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二)资源税的纳税人税法规定,资源税以我国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二资源税的基本内容(三)资源税的使用税率税法规定,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税办法,故对应税资源一律实行定额税率,如原油每吨8—30元;天然气每千立方米2—15元;固体盐每吨10—60元;液体盐每吨2—10元;煤炭每吨0.3—5元。三资源税的计算和征收(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税法规定,资源税以课税数量为计税依据(二)资源税的计算方法资源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税资源税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三资源税的计算和征收(三)若干问题的税务处理1、关于扣缴义务人。税法规定,对零星、分散、不定期开采应税产品的,由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三资源税的计算和征收2、兼营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税法规定,兼营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不同税目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即适用不同税目产品中的最高单位税额。资源税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其征收管理按照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资源税案例1某油田3月份生产原油10000吨,其中已销售8000吨,自用1500吨(不是用于加热、修井),另有500吨待销售,该油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每吨8元,请计算该油田3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解:应纳资源税税额=(8000+1500)×8=76000(元)资源税案例2某煤矿4月份生产销售煤炭10万吨,天然气5000万立方米。已知该煤矿适用的单位税额为1.5元/吨,煤矿邻近的某石油管理局天然气适用的单位税额为8元/千立方米,请计算该煤矿4月份应纳资源税税额解:应纳资源税税额=100000×1.5+50000×8=55(万元)资源税案例3某铜矿山某月销售铜矿石原矿20000吨,移送入选精矿4000吨,选矿比为20%,该矿山铜矿属于5等,按规定单位税额为1.2元/吨,请计算该矿山本月应纳资源税税额.解:应纳资源税税额=(20000+4000÷20%)×1.2=48000(元)第二节土地增值税一、土地增值税的概念土地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二、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内容(一)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界定为:①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②地上的建筑物及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单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房屋产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的,只要取得收入,均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税法规定,不论法人与自然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内资与外资、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部门,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均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征收1.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以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面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增值额为应税收入减除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应税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无形资产收入及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房地产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等。(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征收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税法规定,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额=Σ(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征收在实际工作中,上述计算公式要分步计算比较繁琐,可采用速算扣除法计算,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同级扣除项目金额系数。(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征收例: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三)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和征收3.若干问题的税务处理土地增值税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其征收管理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土地增值税案例1某企业出售楼一座,售价5000万元,可以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租金等共计2000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解:计算方法(一)增值额=5000-2000=3000(万元)应纳土地增值税额=1000×30%+1000×40%+1000×50%=1200(万元)土地增值税案例1计算方法(二)增值额=5000-2000=3000(万元)增值率=3000/2000×100%=150%适用50%的土地增值税率采取速算扣除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3000×50%-2000×15%=1200(万元)土地增值税案例23月1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00万元获得某块土地使用权后即于3月3日将该块土地使用权以110万元的价格转让出去,转让时交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共6.05万元,印花税为5.5万元.请计算该房产公司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案例2解:转让土地的增值额=110-100-6.05=3.95增值率=3.95/(100+6.05)=3.7%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3.95×30%=1.19(万元)土地增值税案例3某单位销售一幢70年代建造的房屋,售价400万元,房子原值为200万元,现在盖同样的房子需要600万元,该房屋现为四成新,转让交纳的各种税金为22.2万元.请计算该单位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案例3解:准予扣除的金额=600×40%+22.2=262.2(万元)增值额=400-262.2=137.8(万元)增值率=137.8/262.2=52.55%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137.8×40%-262.2×5%=42.01(万元)第三节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使用应税土地征收的一种税。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于搞好城镇建设,促进合理节约用地,适当调节各种经济成份的收入,有一定的作用。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本法律规范,是1998年9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应税土地资源为征税对象,其征收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上述以外地区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指承担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纳税人具体包括: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土地的实际使用人或代管人为纳税人;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使用税率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定额税率1、大城市每平方米0.5-10元2、中等城市每平方米0.4-8元3、小城市每平方米0.3-6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每平方米0.2-4元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征收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法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具体规定为:经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测定的,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未经测量的,以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征收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方法。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案例1设在某市某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税务机关核定单位税额为每平方米3元,计算该企业年应纳城镇土地适用税额。解:年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0000×3=60000(元)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征收1、税法规定,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营的单位自用土地、市政街道、绿化地等公用地,以及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适用税。但对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以及民政部门办福利企业用地减免税由各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决定问题的税务处理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和征收2、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案例2某企业实际占地面积共为25000平方米,其中5000平方米为厂区以外的绿化区,企业出租土地使用权一块计2000平方米,该企业适用年税额2元/平方米。请计算该企业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解: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5000-5000)×2=40000(元)
本文标题:第三章资源税类税法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388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