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二章 增值税法781928660
1某电视机厂某月发生下列购销业务:向某商场销售彩电120台,收取价款40万元;购入电子原器件,支付价款18万元;购入机器设备,支付价款10万元。请问:(1)该电视机厂需要交什么税?(2)交多少税?(3)如何交税?本项目主要内容:一、增值税法的基本要素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四、进口货物征税五、出口货物退(免)税六、增值税纳税申报任务一:认识增值税一、增值税的含义1、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应税劳务指有形动产(包括热力、电力和气体)称为2、税款抵扣制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新增价值(增值额)征税,故称之为“增值税”。例:生产桌子购进材料木材油漆胶钉子等60元桌子生产100元增值额=100-60=40增值税=40×%增值税=100×%-60×%=40×%实际中: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税款抵扣制按照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不同,将增值税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扣除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收入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扣除。消费型增值税: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值一次性全部扣除。二、我国增值税的特点:1、消费型增值税;2、以票扣税为主;3、划分两类纳税人;4、价外计税。任务二:掌握增值税的基本要素我国流转税的征收:1、销售货物:—除无形资产、不动产外均征收增值税—部分消费品除征收增值税外,还同时征收消费税—销售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征收营业税2、提供劳务:—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提供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劳务征收营业税—部分消费行为除征收营业税外,还同时征收消费税3、进口货物:—征收增值税和关税一、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1、销售货物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3、进口货物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A、汽车的租赁B、桥梁的修理C、房屋的装潢D、受托加工白酒答案:D(二)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4、特殊项目(了解)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货物在本环节没有直接发生有偿转移,但也要按照正常销售征税的行为。税法规定有8种视同销售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1)代销商品的两种情况①视同买断: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货款,实际售价由受托方自定,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商品交付时:委托方确认收入,受托方作为购进商品商品销售时:受托方按售价确认销售收入例:A委托B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不含税)200元/件,B实际售价(不含税)为240元/件。A企业的会计处理B企业的会计处理收到商品时借:库存商品20000应交税费—增(进)3400贷:应付账款—A23400交付商品时实际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B23400借:银行存款2808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应交税费—增(销)3400应交税费—增(销)4080②收取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根据所代销商品的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委托方确认收入:收到代销清单时受托方确认收入:收取手续费时A企业的会计处理B企业的会计处理收到代销清单时实际销售商品时借:应收账款—B23400借:银行存款23400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贷:应付账款—A20000应交税费—增(销)3400应交税费—增(销)3400借:应交税费—增(进)3400贷:应付账款—A3400归还A货款时借:应付账款—A23400贷:银行存款21400主营业务收入2000例:A委托B销售商品100件,协议价(不含税)为200元/件,B按200元/件(不含税)出售给顾客,按售价收取10%的手续费。(2)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之间移送货物例.A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甲产品,成本价为20元/件,批发价为22元/件。B为A设在外县的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A将甲产品200件移送至B机构用于销售给消费者,零售价为25元/件。A向B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价)A发出货物时:借:应收账款4748贷:库存商品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48(22×200×17%)B接受货物时:借:库存商品4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748贷:应付账款4748B销售货物时:借:银行存款5850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25×2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关于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7号售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的:(1)向购货方开具发票;(2)向购货方收取货款。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情形一:异地分支机构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收款视同销售销售A──────→B────→C总机构异地分支机构客户情形二:异地分支机构对购货方不开发票、不收款销售A──────--────→C总机构B客户异地分支机构:只做货物收、付、存仓库保管账,不做会计账务处理。(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例:某企业10月份为某工程项目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40件,该产品成本每件40元,每件销售价格(不含税)50元。借:在建工程1940贷:库存商品1600(40×4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50×40×17%)(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例:某食品厂以自产的食品作为集体福利发给职工。这批食品的生产成本为10000元,不含税市场售价为12000元。借:应付职工薪酬14040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12000×17%)(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例:A文具厂将自产的文具直接捐赠给某希望小学。用于捐赠的文具账面余额为10000元,当期同类商品的不含税售价为12000万元。借:营业外支出12040贷:库存商品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12000×17%)(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例:A公司以库存商品作为投资,取得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该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520000元,当期同类商品的不含税售价为600000元。借:长期股权投资702000贷:主营业务收入6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000(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例:A公司以自产的汽车作为实物股利分配给投资者。汽车的账面余额为120000元,当期同类产品的不含税售价为150000元借:应付股利175500贷:主营业务收入1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150000×17%)购买的货物用途不同,处理也不同:1、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6)、分配(7)、赠送(8),即向外部移送——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2、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4)、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5),本单位内部使用——属于改变用途,不得抵扣进项税;已抵扣的,作进项税转出处理。【例题】某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为1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元。本月该企业用该批原材料的20%向A企业投资,原材料加价10%后作为投资额;月底,企业职工食堂装修领用该批原材料的10%。确定与该批材料有关的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销项税=15000×20%×(1+10%)×17%=561(元)进项税=2550-15000×10%×17%=2295(元)2、混合销售行为电器商场销售家电顾客提供运输,收取运费销售货物有一项提供运输劳务联系业务例1、某彩电生产厂(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彩电,不含税价10,000元,为保证及时送货,由本厂车队提供运输,收取运费700元(不含税)。应如何征税?解:(1)属混合销售行为(2)彩电生产厂是从事货物生产销售为主的企业,应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0+700)×17%=1819例2、某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一项工程,工程劳务收入500万元,另为该工程提供装饰材料价款100万元。应如何征税?解:(1)属混合销售行为(2)建筑公司不是从事货物生产销售的企业,应征收营业税应纳税额=(500+100)×3%3、特殊规定:(1)运输行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收增值税;(2)电信部门: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经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只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3、兼营货物销售与非应税劳务汽车销售公司销售汽车租赁汽车销售货物无联系两项提供服务(独立)业务(1)含义:指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和提供非应税劳务两类经营项目,并且这种经营不发生在同一业务中(2)税务处理:分别核算,分别征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征增值税非应税劳务征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例1、某机械生产厂本月销售车床200万元(不含税),同时对外承揽安装设备业务收入50万元(不含税),如何征税?若该厂未分别核算两项业务,当月营业收入共计250万元,应如何征税?解:(1)属兼营行为(2)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应纳增值税=200×17%应纳营业=50×3%(3)若未分别核算,征收增值税=250×17%例2、某装修公司承接A公司一项包工不包料的装修工程,收取装修费10万元,另外将装饰材料销售给B单位,取得收入2万元,应如何征税?若公司未将两项业务分别核算,应如何征税?解:(1)属兼营行为(2)分别核算,分别征收应纳增值税=2×17%应纳营业税=10×3%(3)若未分别核算,征收增值税=12×17%【例题】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增值税的有()。A、医院提供治疗并销售药品B、邮局提供邮政服务并销售集邮商品C、商店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D、汽车修理厂修车并提供洗车服务【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是()。A、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的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服务B、汽车制造公司在生产销售汽车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修理服务C、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又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的比较概念处理混合销售行为一项业务按企业性质征税兼营行为多项业务按核算情况征税二、增值税的纳税人1、含义:凡在我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单位,是指所有的单位。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2、种类: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1)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办法。(2)一般纳税人是指达到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即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并且是会计核算健全,能按照税法的规定,分别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单位。采用税款抵扣制。(3)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认定标准纳税人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其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年应
本文标题:第二章 增值税法781928660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39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