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第五章营业税纳税实务本章内容第一节营业税概述第二节营业税的主要法律规定第三节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四节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知识点1、营业税的税目、税率2、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起征点3、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技能点1、不同的行业计算营业税的应纳税额2、根据资料填制营业税的纳税申报表【导入案例】农机化学校培训收入纳税案福建省宁化县农机化学校是从事该县农民农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的全民事业单位。1994年1~7月,该校开始举办农用车驾驶员培训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发给学员机动车学习驾驶证,准驾驶农用运输车、大型拖拉机。【导入案例】(2)1994年11月14日,宁化县地税局对该校进行例行税收检查时,发现该校1~7月取得农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入102810元,但该校未办理纳税申报。地税局依据营业税“服务业——其他服务”税目,对其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共计5140.5元,同时还征收了城建税257.03元,基础设施附加费257,03元,教育费附加154.22元,总计征收税费5808.78元,并发出书面通知。12月12日,农机化学校缴清了税费。【导入案例】(3)几天后,三明市地税局在组织税收复查时,发现农机化学校划交宁化县交警大队43100元直接冲减农用车培训收入,三明市地税局当即作出补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基础设施附加费等计2435.15元的处理决定。农机化学校对此有异议,要求协商而迟迟没有缴纳。1995年6月5日,宁化县地税局向农机化学校发出《限期纳税通知书》,限农机化学校于6月10日前缴清补征税费。6月14日,农机化学校缴清了补征税费。【导入案例】(4)但农机化学校并不服宁化县地税局征税的决定,于6月15日向三明市地税局提出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征税。市地税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按5%税率计算有误,应按文化体育业税目征收,税率为3%。宁化县地税局依市地税局的通知要求向农机化学校退还了多征的营业税等3297.57元。农机化学校坚持认为农用车驾驶员培训收入属于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业务相关的技术培训业务,应免征营业税。在申请复议被驳回的情况下,于1995年9月5日向宁化县人民法院起诉。问题请问,你认为农机化学校的培训收入是否属于免税收入?如果你认为该培训收入属于应税收入,那么应按哪一个税目征税?第一节营业税概述一、涵义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和转让无形资产及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营业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广以营业额全额计税,收入稳定按行业设计税目、税率—行业差别比例税率第二节营业税主要法律规定一、征税范围二、纳税人三、税目、税率四、起征点五、减免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关系流转税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一、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其中应税劳务是指:除加工、修理修配外的劳务“境内”的涵义(1)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4)转让的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5)所销售的不动产在境内;(6)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境内保险机构提供的保险劳务,但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提供的保险劳务。一、征税范围(二)几种特殊行为的税务处理1、混合销售行为2、兼营行为分开核算,分开纳税不能分开核算,一并纳增值税3、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二、纳税人(一)纳税人(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二)扣缴义务人(1)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2)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其应纳税款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二)扣缴义务人(4)单位或者个人举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5)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6)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7)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操作实例】腾讯电讯公司,是营业税的纳税人,主要提供电讯服务业务,并从事电讯物品的销售。在营业税年度检查中,税务检查人员审查企业“应交税金”账户时发现该企业将BP机销售收入200000元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并申报缴纳了增值税,未申报缴纳营业税。经核实,企业是经市电信局批准从事电信业务的企业,所销售的寻呼机均带号,并得到公司寻呼服务。分析与处理腾讯公司属于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企业,其货物销售也视同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应缴纳营业税。因此,腾讯公司应补营业税200000×3%=6000(元),并予以处罚。纳税人应作如下账务调整: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6000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为购买者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答案:BCD三、税目、税率交通运输业(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3%建筑业(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业3%文化体育业3%娱乐业(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5-20%服务业(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5%转让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5%销售不动产(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5%四、营业税的起征点对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规定了起征点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五、营业税的税收减免优惠《营业税暂行条例》和有关政策性文件免税项目;国务院规定的免税项目;行业性税收优惠。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1、育养、婚介、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疗服务。4、教育服务。5、农业服务。6、文化服务。7、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售票收入。导入案例的答案由于农业机耕是指在农业、林业、牧业中使用农业机械进行耕作(包括耕耘、种植、收割、脱粒、植保等)的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是于机耕有关的技术培训,农机化校的驾驶员培训收入不应属于农业机耕的技术培训收入,而且农机化校亦不是国家承认其学历的学校,其教育劳务也不应免税。第三节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一般规定(二)特殊规定(一)一般规定(全额计税)计税依据:营业额。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二)特殊规定1、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旅客或者货物,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2、运输企业从事联运业务,以实际取得的营业额为计税依据。3、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特殊规定4、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在中国境内旅游的,以收取的旅游费减去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和其他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5、贷款以贷款利息为营业额。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6、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特殊规定7、对超过催收贷款核算年限的逾期贷款,可按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征收营业税。8、保险业实行分保险业务,初保业务以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人的保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9、保险公司办理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纳税人在纳税期内的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1年期存款利率折算的月利率计算。按上述规定计算储金业务的营业额以后,在计算保险企业其他业务营业额时,应相应地从“保费收入”账户营业收入中扣除储金业务的保费收入。(二)特殊规定10、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以全部票价收入或者包场收入减去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1、纳税人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2、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及其他收费为营业额。(二)特殊规定13、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为代理者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14、代理业以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15、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务,对其从事此项代理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二)特殊规定16、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以工程的总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17、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18、自建行为和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顺序核定营业额。自建自用房屋的,不纳营业税自建房屋后出售的,纳营业税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纳税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纳税(二)特殊规定19、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或者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无营业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一)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某汽车货运公司2003年5月取得货运收入500000元;托运装卸收入80000元;代政府有关部门收取建设基金20000元。另取得货物堆存收入30000元;出借货运卡车收入9500元。计算该公司5月份应纳营业税。解答该公司货运收入和装卸收入属于“交通运输”收入,适用3%的税率;堆存收入和租金收入属于“服务业”收入,适用5%的税率;代收建设基金属于运输业价外费用,应并入营业额征税。因此:应纳税额=(500000+80000+20000)×3%+(30000+9500)×5%=18000+1975=19975(元)(一)运输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例2】某远洋运输公司将一批货物从上海运往日本,全程运费收入25.8万元,到日本后由日本某运输公司运抵目的地,付给日本运输公司运费折合人民币7.5万元。计算应纳营业税额。该远洋运输公司的应税营业额,为运费全额减去付给国外接运企业运费后余额。应纳营业税=(25.8-7.5)×3%=0.549(万元)(二)建筑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例1】某建筑公司承建一座教学楼工程,取得工程结算收入25000000元,其中包括装修费7500000元,该项装修所用材料12000000元。因承建项目提前竣工、加之质量优良,取得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奖励200000年。计算该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应纳税额=(25000000+200000)×3%=756000(元)(二)建筑业应纳
本文标题:第五章营业税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9416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