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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税制结构•第一节税制构成要素•第二节税收分类•第三节税收结构•第四节建国以来的我国税制建设•本章重点第一节税制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包括税收的基本法规、条例、实行细则、稽征管理办法等。税制的法律形式(核心)税法。税法包括:实体法:回答对谁征税,拿多少,税额22种税如何计算税额(企业帐上)程序法: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建帐、国库《征管法》申报、缴款及争议的解决(国家财政收入)税法是由若干基本要素构成的,通常所说的税制要素,也可以称税法构成要素。税制是一部机器,而税制要素则是零配件。一般来说,税法由以下基本要素构成,即征税对象(税基)、纳税人、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和违章处理等七大要素,其中,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构成了税法三大核心要素。一、征税对象—税法的核心要素,回答对什么征税,是征税客体。(一)征税对象的定义征税对象也称课税对象,是课税的客体,是指一个税种对什么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二)征税对象构成税制的核心要素1、征税对象体现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凡是列入征税对象的,就属于该税的课征范围;凡是未列入征税对象的,则不属于该税课税范围。2、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往往也是一个税种名称的由来。(三)与征税对象相关的概念1、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和范围进行分类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在内容上的具体化,反映了一个税种的征税广度。征税对象通过税目来说明,用税目来概括,经过划分,以便确定征与不征的界限,科学设计税目,更好的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规定税目,一方面是课税技术上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贯彻国家一定税收政策的需要,但税目不能作为税制构成的一个独立要素,仅是与征税对象有关的一个重要概念。设置税目有两种方法:其一,是“列举法”即按照每种商品或经营项目、所设项目等分别设置税目,有时还可以在具体的税目之下划分若干细目或子目。列举法又可分为正列举法和反列举法。正列举法指列举的征税,没有列举的不征税;反列举法指列举的不征税,没有列举的征税。列举法的优点是界线清楚,便于掌握;缺点是税目过多,不便查找。其二,是“概括法”,即按照商品大类或行业或其他性质相近的项目归类设置税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税目较少查找方便;缺点是税目设置过粗,不便一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由于两种方法各有其优缺点,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单独运用或结合起来,灵活运用。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税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一、烟1、卷烟:定额税率比例税率2、雪茄烟3、烟丝4、卷烟批发环节每标准箱(50000支)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的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56%,150元36%,150元36%30%5%税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二、酒及酒精1、粮食白酒:定额税率每斤(500克)0.5元比例税率每斤(500克)20%2、薯类白酒:定额税率0.5元比例税率20%3、黄酒吨240元4、啤酒吨220元/250元5、其他酒10%6、酒精5%税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三、化妆品含成套化妆品30%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及珠宝玉石(金、银)5%10%五、鞭炮、焰火15%六、成品油汽油(无铅)汽油(含铅)升升1元1.4元柴油升0.8元七、汽车轮胎3%八、摩托车10%税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九、小汽车1、小轿车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200毫升以上的(含2200毫升)8%汽缸容量在1000毫升-2200毫升的(含1000毫升)5%汽缸容量在1000毫升以下的3%2、越野车(四轮驱动)汽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上的(含2400毫升)5%汽缸容量在2400毫升以下的3%3、小客车(面色车):22座以下DWG3汽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上的(含2000毫升)5%汽缸容量在2000毫升以下的3%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税目征收范围计税单位税率(税额)十、高尔夫球及球具10%十一、高档手表20%十二、游艇10%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5%十四、实木地板5%2、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或称“计税基数”,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也是征税对象在数量方面的具体化。如果征税对象数量不确定,税额也无法计算。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数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之间有时一致,有时则不一致。在许多情况下,征税基数直接是征税对象数量的某种表现形式,但在有些情况下,征税基数仅是征税对象数量的一部分,不完全相等。如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额,这个一般的所得额并不是应税所得额或计税所得额,在计算过程中可能要适用一系列的扣除、抵免、减免等规定,最后才算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基数。3、计税单位计税单位是征税对象的计量单位。当征税对象是所得额时,一般多以货币单位计量。当征税对象是财产或商品时,计税单位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按财产或商品的自然单位来计量,如土地的单位面积,商品的单位重量等;另一种是按财产或商品的价值即及货币单位来计量。如土地按地价计量,商品按其价格计量等。凡按照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量的称为从量计征,属于从量税;凡按照征税对象的价值即货币单位计量的,称为从价计征,属于从价税。我国大多数税种采用从价计征,由于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各有其利弊。所以,一定要科学确定。二、纳税人——税法的最基本要素,回答对谁征税,是纳税的主体。(一)纳税人的定义纳税人是指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纳税人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1、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力、承担义务的人。一般为从事盈利活动的个人。如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2、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一般为从事营利活动的企业。如某企业、公司等法人团体。(二)扣缴人和代征人扣缴人是指税法规定的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或向纳税人取得收入时代收(扣)代缴应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扣缴人必须依法履行义务,否则也应负法律责任。代征人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受税务机关指派、委托,代税务机关收交税款的单位和个人,代征人一般要由税务机关发给代征税款委托证书。(三)负税人负税人是指税款的实际负担者。纳税人和负税人的关系:纳税人(甲)=负税人(甲)税负不转嫁,如所得税、财产税。纳税人(甲)≠负税人(乙)税负转嫁,如流转税等。(富人)(穷人)如:个人所得税,是对富人征税,如果税负转嫁或征管不当,结果是穷人纳税。这样,不但不会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矛盾,还会引起阶级矛盾,甚至是政局动荡。政府最好选择税负不能转嫁的税种。三、税率——税制的中心环节,回答拿多少?(一)税率的定义税率是税额与计税凭据之间的比例或数量关系,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代表了国家征税的深度。(二)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每一个税种均要明确规定税率问题,税率的高低,既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并体现国家的经济政策,又关系到纳税人的负担程度。所以,税率是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经济利益的核心问题,是制定税法,执行税法不可忽视的因素。(三)税率的形式税率按它的形式特征可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1、比例税率(1)比例税率的定义比例税率是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多少,都规定一个统一比率的税率制度。(2)比例税率的形式①单一比例税率。即一个税种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②差别比例税率。即一个税种按照适用范围或对象,分别规定高低不同的比例税率。③幅度比例税率。即在税法中规定一个最高限和最低限的比例幅度,由各地在此幅度内因地制宜地确定适用税率。④有免征额的比例税率。即从征税对象中先扣除一个法定的免征数额,再按统一规定的比例税率征税。(3)比例税率的优缺点比例税率的优点是不妨碍商品流转额的扩大,纳税人的负担等比,有利于竞争;同时,实行比例税率,在计算上也较为简便。缺点是在调节企业利润水平方面有局限性,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4)比例税率的适用范围一般适用于对商品的征税。2、累进税率(1)累进税率的定义累进税率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实行逐级递增的税率制度。征税对象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的区别如下图所示:税率累进税率(边际税率)比例税率收入(2)累进税率的形式以征税对象的绝对数量为依据,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以征税对象的相对量为依据,分为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这里主要介绍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①全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随征税对象数额的增加,税率逐步提高,全部应税数额,都适用相应的最高等级的税率征税。或者:把征税对象按大小划分若干等级,并按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税率,征税对象属哪级数额,按哪级税率征税;征税对象开了一级,全部征税对象按较高一级的税率征税。。假定有三级累进税率表如下:级数所得额级距税率123100元以下(含100元)超过100元—200元部分超过200元—300元部分5%8%10%┋┋┋假定某纳税人的所得额是100元、150元、200元、210元,请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则该纳税人应纳所得税额分别为:100×5%=5(元)150×8%=12(元)200×8%=16(元)210×10%=21(元)又假定甲有所得额200元,乙有所得额200.5元,用上述全额累进税率计算各自应纳所得税税额。则甲应纳税额=200×8%=16(元)4.05(元)乙应纳税额=200.5×10%=20.05(元)乙比甲:所得额多0.5元税额多4.05元全额累进税率的优缺点:全额累进税率优点是计算简便。缺点:所得额在两个级距部位出现税负增加超过应税所得额增加的不合理现象,税负不公平。所以一般国家都不单独采用全额累进税率。②超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是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划分成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部分分别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算税额,然后再相加即为应纳税额。即是说,一定数量的征税对象可以同时适用几个等级部分的税率。或者:把征税对象按大小划分若干等级,并按每个等级分别规定税率,分别计算税额,然后再相加。征税对象开了一级,仅就超过前一级的数额部分使用较高一级的税率。假定有三级累进税率表如下:级数所得额级距税率123100元以下(含100元)超过100元—200元部分超过200元—300元部分5%8%10%┋┋┋假定某纳税人的所得额是250元、300元时,请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当纳税人所得额是250元时,应纳税额为18元。计算如下:第一级:(100-0)×5%=5第二级:(200-100)×8%=818(元)第三级:(250-200)×10%=5当纳税人所得额是300元时,应纳税额为23元。计算如下:第一级:(100-0)×5%=5第二级:(200-100)×8%=823(元)第三级:(300-200)×10%=10超额累进税率的优缺点:优点:超额累进税率累进程度缓和,不会出现临界点部位税负增长大于所得额增长的现象,税负公平。缺点:计算复杂。怎样保持超额累进税率的优点,而克服其缺点,我们引进一个概念:速算扣除数。速算扣除数是指按全额累进税率方法计算的税额与按超额累进税率方法计算的税额之间的差额。它的主要作用是简化计算过程。速算扣除数的两种计算方法:原理法(定义法):速算扣除数=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现用原理法计算前面三级累进税率表的速算扣除数。见下表:三级累进税率表级数所得额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23100元以下(含100元)超过100元—200元部分超过200元—300元部分5%8%10%037┋┋┋┋全额:100×5%=5第一级:5-5=0超额:(100-0)×5%=5全额:200×8%=16第二级:16-13=3超额:(100-0)×5%+(200-100)×8%=13全额:300×10%=30第三级:30-23=7超额:(100-0)×5%+(200-100)×8%+(300-200)×10%=23公式法:本级速算扣除数=前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前一级税率)+前一级速算扣除数依据公式,速算扣除数计算如下:第一级:0×(5%-0)+0=0第二级:100×(8%-5%)+0=3第三级:200×(10%
本文标题:第四章、税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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