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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的纳税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征税范围营业额(计税依据)营业税中的一些特殊业务减免税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一、营业税的纳税人1、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且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2、判定营业税纳税人的三个要件境内、有应税行为、取得收入(1)、境内的含义如何理解“境内”的含义?新的实施细则将境内的含义做了以下四种解释:①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②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③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④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应税行为营业税的应税行为概括起来说,实际上就是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九大税目,分别是: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其中前七项统称为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加上后两项统称为营业税的应税行为。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3)、取得收入包括:货币收入(人民币及外币)实物收入(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其他经济利益(包括股权、债权各种劳务和无形资产等)举例:1、下列属于在我国境内缴纳营业税的情况是: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A境外某培训机构为境内甲企业培训员工取得人民币收入100万元B境内某建筑公司在日本建造写字楼取得人民币收入2000万元C境内丙企业有偿转让位于韩国境内的一座仓库取得人民币收入500万元D境内某保险公司为境内丁企业的一批出口货物提供保险服务取得人民币保费收入1000万元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正确答案:AB•3、营业税的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1)单位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2)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营业税纳税人的三点特别规定(实施细则10、11、12条)第一、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第二、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第三、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包后转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三)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四)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五)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三、征税范围与旧条例相比没有明显的改变。还是原先的九大行业:交、建、金、邮、文、娱、服、转让、销售。(一)、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应注意的几点:1、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交通运输业的征税范围。比如:打捞,要比照水路运输征税;搬家公司的搬家业务等2、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比照航空运输征税。主要包括航空摄影、航空测量、航空勘探、航空护林、航空吊挂飞播、航空降雨等。3、保安公司随车押运货物取得的押运收入不按交通运输业征税,应按服务业征税。4、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中的“旅游业”项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二)建筑业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建筑业的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应注意的几点:1、其他工程作业指的是什么?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哪些?是指除了建筑、安装、修缮、装饰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主要包括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绿化工程,比照其他工程作业执行。3、两个“初装费”适用于不同的税目。电话初装费按“邮电通信业”征税;有线电视初装费按“建筑业”征税。4、燃气公司和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代有关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集资费(包括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手续费、代收款等,属于增值税价外收费,应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如果管道煤气集资款<初装费>,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应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5、工程承包公司如何征税,关键看其是否参与合同的签订事宜。政策依据6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要作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处理。(三)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其中金融业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五项,分别是: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应注意的几点:1、新的条例和细则已将转贷如何征税的规定取消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典当业的抵押贷款业务,无论其资金来源如何,均按自有资金贷款征税。3、人民银行的贷款业务,不征税。仅指人民银行对各个专业银行的贷款不征税。对于人民银行直接对企业的贷款业务和委托各专业银行向企业发出的贷款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应当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4、对于出纳长款不征税,但对于逾期贷款的加息和罚息都要征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5、融资租赁业务的征税问题6、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取得的资金占用费,应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税。7、除了金融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卖外汇、有价证券和非货物期货等金融商品取得的差价收入也应该按本税目缴纳营业税。旧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8、保险企业取得的追偿款不征收营业税。以上所称追偿款,是指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并从被保险人处取得对保险标的价款进行追偿的权利而追回的价款。(四)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征收范围包括:邮政、电信。应注意的几点:1、单位和个人从事快递业务按“邮电通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关于集邮商品征税问题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征收增值税。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征收营业税;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3、关于报刊发行征税问题邮政部门发行报刊,征收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行报刊征收增值税。4、关于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征税问题电信单位(电信局及电信局批准的其他从事电信业务的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劳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五)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文化业、体育业。应注意的几点:1、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比照文化业征税。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是指公园、动(植)物园及其他各种游览场所销售门票的业务。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应关注其他文化业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3、广告的播映不按本税目征税,应按服务业中的“广告业”征税。4、实务中应注意文化体育业与娱乐业的区分。一般情况下,是看顾客是否亲身参与了某项活动。如台球和保龄球。5、体育业与租赁业的区分,重点看经营者在具体的体育赛事中与举办者是否共担经营风险。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六)娱乐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应注意的几点:1、单位和个人开办“网吧”取得的收入,按“娱乐业”税目征收营业税。2、娱乐业的征税范围仅限于列举出来的项目,任何部门都不得随意扩大。3、台球、保龄球减按5%的税率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已经停止执行。4、娱乐业的具体税率应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七)服务业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其他服务业。应注意的几点:1、代购业务应按服务业征税,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第一、受托方不垫付资金;第二、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原票转交)第三、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2、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期租、程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3、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租赁”项目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4、无船承运业务应该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新补充内容)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5、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政策解读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行政法规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6、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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