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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物业税征收离我们远吗?5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要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体制。其中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和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资源税改革即将开始了吗据了解,酝酿已久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其实已在2008年年末提交国务院,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这项改革不得不停滞下来。而随着近几个月来经济的转暖,中央政府开始频频发布推进资源税改革的信息。水、黄金等或将纳入资源税科目6月17日,中国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随着经济的转暖,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会议还传出了资源税改革的完整思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据了解,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但是,此次资源税改革方案会不会增加部分税目,是众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比如黄金、水等,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计征方式从“从量”到“从价”资源税改革除了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也成为多年来业界的共识。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或者从量和从价相结合来提高税负,能够通过价格调整改变资源税,应是改革的重点之一。”我国的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从1984年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资源税,对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1984年资源税主要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对资源产品开征的税种。”刘桓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以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按照矿山企业的利润率实行超率累进征收,其宗旨是调节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公开资料显示,从1994年1月1日起,资源税开始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对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开始实行“普遍征收、级差调节”的新资源税制,征收范围扩大到所有矿种的所有矿山,不管企业是否赢利普遍征收。但是,十几年过去了,目前资源税依然采取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以煤炭行业为例,原煤每吨征收资源税2-5元,焦煤8元,综合起来平均每吨3.5元。“从量定额征收在价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无所谓,可是这几年价格变动很快,煤的价格过去每吨200、300元,现在变成了上千元。而在价格上涨过程当中,那些资源型垄断企业的收入增加很多,而政府的税收却没有增加,对此,政府和老百姓都有意见。”刘桓说。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资源品价格尤其是肥焦煤的价格像坐过山车一样,从最低时每吨才600多元,达到最高时每吨2000元,这样算下来,资源税征收不足每吨煤销售价格的1%。煤炭价格上涨,但是资源税仍然保持不变,也就是说,现有的税率完全不能反映资源价格的变动。资源税税率已经到了必需改革的时候了。但对资源税税率应该按什么比例征收,业内众说纷纭。“方案有很多,大部分方案认为资源税的比例达到5%-8%比较合适,甚至还有提出更高比例的。”刘桓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据悉,目前,学界提出的比较高的方案是将资源税的征收比例提高到销售价格的10%,以煤炭为例,资源税将从平均每吨2-3元左右,提高到平均每吨20-30元。也就是说,将煤炭资源税税率最高标准将从1%提升至10%。值得一提的是,资源税是地方税种,一旦开征,将显著提高资源类企业所在地的财政收入。但是这样的税率对资源税改革的最大利益相关方——资源型企业来说,意味着要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销售价格的10%给地方政府,企业从心里并不欢喜。方案出台时机已成熟在财政部上述会议召开不久,6月28日,“首届百家矿业企业峰会”在青岛召开。在此次会议上,有企业提出“免征资源税,从根本上降低矿山企业税费负担”观点,得到众多矿业企业一致认同。据悉,上百家国内知名矿业企业在这次会议上形成了一份“建议”,准备递交国土资源部,寄希望其主管部门能顾及到企业的经济不受影响而助企业一臂之力。针对企业的免征资源税要求,张斌对此却有不同看法,他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企业负担重就免征或减税是惯用的思路,但对矿产资源这类型的企业来说,矿产资源税不是太重而是太轻了。“对企业而言,没有喜欢重税负的。如果说企业的经营困难,金融危机背景下现在很多企业的经营也都很困难,如果因为企业经营困难就希望免征或降低税收,而且是免征或降低资源税的税收,这个问题还需要从长计议、综合考虑,不能企业说什么就是什么。”张斌说。刘桓则从垄断的角度阐述了资源类企业的亏损减税问题。“目前,能源产业的现象很是微妙,员工和企业的开采成本等,一般是按照高煤价格确定的,一旦煤炭或石油价格下跌,按照他们的计算方法可能会亏损;尽管如此,但是员工和管理层的工资依然很高,看看那些煤老板买股票、买房子的疯狂劲头就知道了。现在关键问题不是他们的企业是否亏损,而在于他们整个的薪酬核算体系本身存在诸多的疑问。”刘桓告诉《中国经济周刊》,是否减税不能完全听企业怎么说,要测算一下企业的毛利水平到底是多少。尽管企业呼声如雷贯耳,但是从长远来看,矿产资源税费标准上调似乎不可避免。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刘克崮在相关场合表示,去年以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的措施,估计今年减税额在5000亿左右,而改革资源税初期增加的税负也就是二三百亿左右,相关行业增加这样一个税负,和国家给予他们的大量减税数额相比是可以冲抵的,所以今年是改革资源税的最好时机。“最起码,征税能够唤起全民的节能意识,从长远看还是有好处的。”刘桓说。资源税改革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在过去的一年里,资源税改革重启传闻以及接连不断的煤价“跳水”,都给人们一个假象——推进资源税改革将直接影响到矿业企业的利益。资源价格上升后,拉动能源和初级产品价位上升,有可能会导致中下游一些企业被淘汰出局。在今年全球矿业陷入低迷的情况,上调资源税是否会让矿企雪上加霜?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表示,今年因为经济偏冷,现在已经开始面临一些通缩的状态,在矿产品价格比较低位的情况下,增加的赋税其实并不大。因为价格很低,赋税可以向下游转移,带来下游资源消耗类产品成本上升,这样就可以促进下游企业增强节约意识,改进技术,以降低综合成本,真正达到资源税节能降耗的改革目的。同时对于这些企业而言,PPI下行,价格较低,涨幅较小,且各项减税措施大幅降低企业税负,能抵消资源税上调影响。全国政协委员、中煤能源集团总经理经天亮表示,非常赞成国家对煤炭增收资源税,并且这一税种也应扩大到其他资源能源产品,以保护资源环境。在征收资源税的同时,应取消地方政府对煤炭企业的一些税费,以保证政策的有效和公正。专家表示,一旦资源税改革方案出台,将对原油、天然气、煤炭、有色金属等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增加相关企业的经营难度,但考虑到下半年需求复苏,上游企业具备一定的向下传导能力,因此资源类企业的经营压力应在可控范围内。物业税渐近《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提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物业税。此次是国务院首度将沉寂有时的物业税改革提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不过,据了解,目前物业税尚处在探索阶段,具体何时开征相关部门尚没有明确的时间表。“空转”试点并不顺利始于2003年的新一轮税制改革,其中的重要一项,便是对现有房地产税费进行整合,出台物业税。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首次出现在《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中。作为房价重要组成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是否将统一纳入物业税,在房屋保有阶段的40年或70年内逐年征收,目前仍没有官方权威提法。这一“细节”显然是物业税方案要害所在。若统一纳入逐年征收,开征物业税将大幅降低购房者首次支付的价款,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反之,则仅是在购房成本不变的基础上,在房屋保有阶段,每年增加一项税费支出,平抑房价便成奢望。2006年10月至今,已有10省市物业税“空转”运行,但试点得并不顺利。目前,最后一步的征收环节,还没开始执行。一位国税总局负责人曾在2008年初对媒体表示,物业税方案还面临众多跨不过的门槛,短期内难有实质进展,开征时间大概在2010年-2015年间。例如税基、税率如何确定,税收优惠以及累进税制该如何设定,委托什么样的房产机构来做评估等,这些关节点目前决策层内部均尚未明确。“目前还在空转阶段”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认为,物业税的开征是早晚的事,关键是时间点的选择问题。他认为,今年政府可能会有力推进物业税,但很难全面开征。政策出台前应该先空转,再试点实转,而目前还处在空转阶段。“物业税开征时机,当然是在房地产上升期时候更容易推进,这有利于抑制投资需求,可以明显增加持有成本。”杨红旭认为,目前的环境相对来说还是较为适合推出物业税,因为本轮房价还未调整到位,现在又重新上涨,政府的本意是不愿意看到这种现象的。尤其是部分投资需求现在开始重新入市,这对于稳定房价非常不利。杨红旭认为,目前物业税出台的难点在于到底要不要把土地出让金包括进去,虽然土地出让金由费改税是大势所趋,也是合理的,但由于此事涉及到矛盾重重的相关政府部门利益,因此操作起来难度相当大,即使包括进去,也将有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其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等收费合并,借鉴国外房地产保有税的做法,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逐年收取的物业税,税额将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从国际经验而言,物业税是地方政府稳定的税源。曾有专家提出,物业税主要是把房屋保有环节的税费统一起来,还可以将土地出让金也放入物业税内按年征收。来源:新浪网/金融界网综合整理
本文标题:资源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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