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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281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讲解2019/9/282内容提纲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二、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税收管理三、源泉扣缴管理四、代表处税收管理与核定征收五、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有关文件2019/9/283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一)划分居民和非居民的标准划分标准居民非居民注册地依照中国大陆法律在境内成立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地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满足条件单一具备同时具备2019/9/284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续)(二)非居民企业类型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企业:主要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分公司、常驻代表机构,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的企业;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019/9/285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续)(三)两类企业的税收处理税收处理有机构场所的企业无机构场所的企业税率25%20%--10%征收方式申报缴纳或核定特例:指定扣缴源泉扣缴管理方法需要汇算清缴按次征收2019/9/286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续)(四)境内外所得判定标准1、销售货物所得:交易活动发生地;2、提供劳务所得:劳务发生地;3、转让财产所得:(1)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2)动产在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3)权益性投资资产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5、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负担、支付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或个人的住所地;2019/9/287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续)(五)所得实现的确定原则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被投资方作出分配决定的日期;2、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同约定的应付款项的日期;2019/9/288一、非居民企业税收政策(续)(六)纳税地点1、机构场所: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2、源泉扣缴: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2019/9/289二、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税收管理(一)登记备案1、非居民企业在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手续。2、负有税款扣缴义务的境内机构和个人,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扣缴登记。3、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的境内机构和个人,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附送相关资料;合同变更之日起10日内报告。2019/9/2810二、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续)(二)申报征收1、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并在工程项目完工或劳务合同履行完毕后结清税款。2、企业所得税申报,享受协定待遇(不构成PE)备案。2019/9/2811二、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续)3、指定扣缴(1)预计工程作业或者提供劳务期限不足一个纳税年度,且有证据表明不履行纳税义务的;(2)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履行纳税义务的;(3)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或者预缴申报的。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指定,并同时告知扣缴义务人所扣税款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扣缴期限和扣缴方式。2019/9/2812二、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续)(三)跟踪管理1、境内机构和个人从境外取得的付款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对其真实性有疑义的,可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2019/9/2813二、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续)2、欠缴税款的非居民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非居民个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3、对于非居民工程或劳务项目完毕,未按期结清税款并已离境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告知该非居民限期履行纳税义务,同时通知境内发包方或劳务受让者协助追缴税款。2019/9/2814二、非居民企业提供劳务税收管理(续)(四)发包方法律责任境内机构或个人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019/9/2815三、源泉扣缴管理(一)扣缴义务人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转让财产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2019/9/2816三、源泉扣缴管理(续)(二)登记备案1、扣缴义务人与非居民企业首次签订有关业务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每次与非居民企业签订有关业务合同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2、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依法变更税务登记时,应将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3、扣缴义务人应当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和合同资料档案,准确记录企业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2019/9/2817三、源泉扣缴管理(续)(三)征收管理1、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所得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得税。2、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支付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3、扣缴义务人每次扣缴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表及相关资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内缴入国库。2019/9/2818三、源泉扣缴管理(续)4、非居民企业拒绝代扣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暂停支付相当于应纳税款的款项,在1日之内向税务机关报告。5、扣缴义务人未依法扣缴或者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的,非居民企业应于扣缴义务人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起7日内,到所得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6、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2019/9/2819三、源泉扣缴管理(续)7、非居民企业未依照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收集、查实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及其支付人的相关信息,并向其他支付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从其他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款和滞纳金。2019/9/2820四、代表处税收管理与核定征收(一)代表处税收管理1、明确纳税义务:应就其归属所得依法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就其应税收入依法申报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2、明确申报义务: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相配比的原则,准确计算其应税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2019/9/2821★对不能据实申报的代表机构,税务机关有2019/9/2822四、代表处税收管理与核定征收3、明确核定征收方法(1)企业所得税:采取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和按收入总额两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核定利润率不应低于15%。(2)营业税和增值税:按照营业税、增值税条例规定核定。2019/9/2823四、代表处税收管理与核定征收(续)4、明确协定待遇:代表处从事准备性和辅助性活动的,可按照124号文件规定享受不构成常设机构的待遇。5、明确免税处理:代表处不存在免税审批情形。2019/9/2824四、代表处税收管理与核定征收(续)(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1、核定征收三种方法,分别是按收入总额、按成本费用和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2019/9/2825四、代表处税收管理与核定征收(续)2、核定利润率分为三档(1)从事承包工程作业、设计和咨询劳务的,利润率为15%-30%;(2)从事管理服务的,利润率为30%-50%;(3)从事其他劳务或劳务以外经营活动的,利润率不低于15%。2019/9/2826四、代表处税收管理与核定征收(续)3、核定不能取代据实税务机关有合理理由认为实际利润率明显高于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比上述标准更高的利润率核定其应税所得。4、税务机关发现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算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真实,或者明显与其承担的功能风险不相匹配的,有权予以调整。2019/9/2827五、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有关文件(1)国税函【2008】897号,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业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2)国税函【2008】955号,非居民企业来源于我国利息所得扣缴企业所得税;(3)国税函【2009】47号,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4)国税函〔2009〕6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2019/9/2828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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