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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年审讲座内容—北京华瑞众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办税流程:备案税务调研会计日常自审应注意事项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1、备案:《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纳税人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机关备案即可自行先行享受政策。带来变化:《行政许可法》税务机关管理方式改变:由注重事前审批事前服务、事中管理、事后检查,加大了监控力度。最近新颁布并从今年10月1日实施《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将减免税的类型分为备案和报批两种类型:备案类的减免税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减免税,纳税人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税待遇。此类减免税只需要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关资料备案即可。(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报批类减免税是纳税人根据相应的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规范的程序和权限审核后确认批准的减免税,即通常意义上需要个案审批的减免税。(16类:软件开发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带来变化:1、管理方式又一次改变,明确了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进行减免税申报。将减免税管理与纳税申报制度结合起来,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应当对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情况加强管理监督。税务机关应结合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每年定期对纳税人减免税事项进行清理、清查,加强监督检查。将过去实行的对减免税每年年审制度,调整为与纳税检查、执法检查或其他专项检查相结合,减轻了纳税人每年应付年审的负担,同时又加强了对减免税的监督。强调税务机关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事后监督检查。2在享受有关政策带来的便利时,需要清醒的认识到:纳税人虽然事先享受了减免税,但是否确实符合减免税的条件,需要经受住税务机关事后的检查、调查,经过较长期限后才能确定。实际上加大了纳税人的风险。因此,大家应该重视税收政策的掌握和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在充分掌握了税法有关规定基础上,对本企业的情况从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进行认真细致的诊断,事前做好纳税风险的控制。如果需要,也可以联系我们。2、《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事减免税项目于非减免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独立计算减免税项目的计税依据以及减免税额度。不能分别核算的,不能享受减免税;核算不清的,由税务机关按合理方法核定。比以前进步。但最好我们自己尽力核算清楚,避免由税务局核定可能对企业纳税不利。备案时,提供有关资料要细致,举例:提供租房协议时要特别注意形式要件(注册地、核算地)。二、税务调研约谈(调研实地勘察,当面约谈、了解基本情况(经营管理、财务核算),做为是否享受减免税参考资料。会计人员应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税法对高新技术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从容应答,签字盖章,要注意内容。三、会计核算:由孟经理讲四、会计日常自审应注意事项(一)、高新技术企业的常规指标的审核1、有关资料(注册地、生产地、经营管理地)一致性。2、高新技术证书是否验证、技术性收入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定。3、技术性收入比例、研发人员比例、研发费比例、新产品产值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与企业会计帐簿核算是否吻合。4、不合格的高新企业:(1)对经年审不符合新技术减免税条件的企业,取消其优惠资格,补征税款。3(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减免税年审资料的,不能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并追回已享受的减免税款。(追缴欠税没有时间限制)摘自京国税[1997]130号(3)主管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采用欺骗手段获得优惠资格的,应按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国税发[2003]83号(二)、表与表勾稽关系年审表1表2表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性《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所得税申报表》收入年度申报审核》年审表》技工贸总收入15行14行技术性收入16行附表一:2行、10行(基本业务收入)(工业制造业务收入和其他基本业务收入)研究开发支出(5%)--------18行(3%)--------22行逻辑关系不一致:研究开发支出中的工资、福利费、折旧分别在18行、19行、20行反映。(报告附注中说明和附表四中说明)五、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人纳税调整事项截止的时间期限为汇算清缴2月28日)(1)重视申报表:纳税申报是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也是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法律责任的依据。因此,纳税申报的书面资料《纳税申报表》作为法律文件具有不容忽视的法律意义。(要有意识重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的消息:税收基本法立法国际研讨会召开,税收基本法框架及内容逐渐清晰。也就税法在不断完善。(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特点4比对采用典型综合税制的西方国家所得税制中法律结构,主要体现在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上,根据各经营业务的税收政策待遇采用正列举的方式(生产、经营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他收入)和运用“定量标准多,定性分析运用少“的特点。(国外用案例)1、企业的一切经济利益总流入都是总收入的组成部分(不包含非营利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收入总额在税法中作为“不予计列项目“从总收入中排除,与直接相关的支出也不得在税前扣除)2、税前扣除项目的指标:定量标准多,定分析运用少,主要基于我国现实税收征管水平及会计人员核算水平。3、申报表反映内容不是企业会计科目的简单汇总,具有税法特定的含义:直接来源于会计科目(表15行-42行)一些收据分析填列(财务费用科目贷方在主表7行,借方在23行)一些数据计祘填列(投资收益中股权收益需要还原税前所得,)(三)所得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1、权责发生制2、配比性3、相关性4、确定性5、合理性配比性:只有销售出去,并在申报纳税期间确认了销售收入的相关部分商品成本才能申报扣除。确定性:金额必须是确定的,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按估计的支出额扣除。(举例: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合理性:可扣除费用的计算和分配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性。通俗讲,真实、合法、合理是纳税人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的主要条件和基本原则。真实:“足够”和“适当”凭证,要求有发票,自制单:工资发放单合法:非法支出既是有“足够”和“适当”凭证也不允许税前扣除合理:费用是正常的必要的,常规。5(四)、企业所得税项目主表1行与会计制度区别举例:某高新技术企业推销新产品,规定凡购买该产品者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不不满意的,一个月内给予退货。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尽管已将商品售出,也已收到价款,但由于是新产品,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未转移给买方。会计制度规定,该企业在售出商品时不能确认收入。只有当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时或退货期满时才确认收入。而税法认为该产品已经发出,商品所有权已经转移,不能人为估计存在退货的可能,就不确认收入的实现。此项业务的税收待遇是:第一:确认企业实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确保增值税的“链条“不中断;第二,确认企业当期实现的销售收入,申报缴纳所得税。许多企业老总对此都不理解,现在我们从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对收入确认的差异来说明。会计对确认收入的原则: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是否已转移给买方(同时具备)是否仍然保留与所有权有关的继续管理权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否流和企业收入和其成本能否可靠计量税法对收入实现有两个标志:与收入相关的交易行为已经发生或商品所有权已转移(同时具备)货款已经收讫,或已经获得在将来收取货款的权力收入就应该确认。原则上,企业所得税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与流转税一致。差异分析:会计制度从实质重于形式和谨慎原则出发,侧重于收入的实质性实现税法:从组织财政收入的角度出发,侧重法定性原则、税收的稳定性、确定性,更注重形式要件(如发票开具就缴税)。不考虑纳税人潜在的负债可能性,纳税人经营的风险国家不予承担。只要纳税人对赢利或潜在的赢利有控制权时,税法6就会对纳税人的收入加以确认。(年底是否该做收入)处理此类业务时: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必要财务处理,会计收入与计税收入的差异在计祘所得税时,可进行必要的帐外调整,即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调整此差异在附表-18行反映。7行:投资收益:含存款利息(1)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的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2)时间:不论企业会计帐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3)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税负重)12行:补贴收入:软件行业增值税即征即退3%专项用途不缴所得税。财政返还的扶植奖金没有特殊规定缴所得税。18行:工资:为了方便对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对于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以2003年实际发放工资为基数,在2004年,可按利润增长比例做为税前扣除工资的增长比例,利润负增长,工资总额不降。2003年年度中间开业的企业,可按实际经营月份进行换算。2004年新办企业当年按人均960元税前扣除,第二年起执行挂钩。举例:手机费、交通费等19行:工会经费,按工资总额2%,必须获得《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722行:研究开发费用①概念: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项目: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发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国税发[1999]49号②税务要求:分明细按项目核算(材料、试制费用、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其他)③关注点进一步说明A.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50%,享受本政策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立项,并编制技术项目开发计划和技术开发费预算,技术研发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上所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2.必须为工业企业,账证健全。3.资料备齐交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4.盈利企业研发费用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的(含10%)本政策依据国税发[1999]49号《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及国税发[2004]82号B.高新技术企业(含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企业)购买的经市级以上科技或知识产权部门对“先进技术和专利”进行认定的国内外先进技术、专利所发生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批准,可在两年内摊销完毕。(不计算在加计扣除范围内)京地税企[2001]694号C.高新技术企业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当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为此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试制用关键设备、测试仪器的费用,可一次8或分次摊入成本。(不计算在加计扣除范围内)京地税企[2001]694号转发京政发[2001]038号31行:资产盘亏、毁损和报废净损失自2005年9月1日施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①财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且与取得应纳税所得有关的资产②损失项目:正常损失(解释)自行申报扣除(第一次提出)(举例:固定资产、材料运输)非正常损失(自然灾害、战争、人为管理责任毁损、被盗、政策因素)审批扣除③申报时间:当年申报,不得提前或延后,非因计算错误或其他原因,不及时报,逾期不得扣除。具体时间,应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集中一次报审批(多项付)④需提供税务师事务所的专项经济鉴证证明。(第一次提出)⑤审批权限由主管上一级税务机关(一般是指县区级税务机关)审批,上一级税务机关可以直接受理或委托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受理,谁审批谁负责;审批主要是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与法定条件进行书面符合性审查,需要实地核查的,建议由工县一级税务机关组织实施,尽可能与日常检查结合进行等。(及早申报,避免风险)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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