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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为保证母婴安全,加强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管理,根据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产科门诊应严格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要求,规范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并将评估日期、评估结果等详细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和《四川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来自于省外的就诊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妊娠风险评估内容记录于《母子健康手册》或门诊病历上。二、对首次建册的孕产妇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标注为绿色;对于筛查结果为阳性的孕妇,标注筛查阳性,并按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标识进行标注。三、对于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产科门诊应当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中颜色进行分级标识,加强分类管理。对于妊娠风险评估分级为“橙色、红色”的孕产妇,首诊医师应当填写《绵竹市高危孕产妇报告卡》,在3日内将报告卡报送绵竹市妇幼保健院基层科。如孕产妇风险分类为“红色”的,应当在24小时内报送。四、产科门诊在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过程中,定期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相应管理措施,并在《母子健康手册》和《四川省孕产妇保健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顺序标注评估孕周、日期和结果。五、我院妇幼人员在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时,应当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再次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若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应当及时进行干预。六、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和评估登记标识应保存完整、清晰,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七、建立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自查制度,完善院内管理机制。对本机构内高危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和自查。八、院医务科负责组织对我院高危孕产妇风险筛查及评估情况进行培训、定期质量控制、评价和监督。
本文标题:高危孕产妇风险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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