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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_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参考4篇】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_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参考4篇】”,供您参考阅读参考下载。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一篇】员工人事档案是关于员工个人及有关方面历史情况的材料。其内容主要包括:1、记载和叙述员工本人经历、基本情况、成长历史及思想发展变化进程的履历,自传材料;2、员工以往工作或学习单位对员工本人优缺点进行的鉴别和评价,对其学历、专长、业务及有关能力的评定和考核材料;3、对员工的有关历史问题进行审查、甄别与复查的人事材料;4、记录关于员工在所工作或学习单位内加入党派组织的材料;5、记载员工违反组织纪律或触犯国家法律而受到处分及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人事材料。公司人事部对接收员工原单位转递而来的人事档案材料2/23内容,一概不得加以删除或销毁,并且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扩散。1、员工进入公司后,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登记表》,其内容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学历、工作经历、特长及专业技能、奖惩记录等项目。2、项目内容如有变化,员工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人事部报告,以便使员工个人档案内有关记录得以相应更正,确保人事部掌握正确无误的资料。员工人事档案为公司管理的决策部门提供各种人事方面的基本数据,并为人事统计分析提供资料。公司人事决策人员可以通过对有效数据的分析,了解公司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为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提供依据。公司要认真做好员工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保管和利用,充分发挥员工档案材料的作用,为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奠定扎实的基础。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二篇】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使人事异动程序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人事异动是指员工岗位变动和终止,其中包括新进、调动、升迁和离职。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分(子)公司。3/23第四条各分(子)公司必须于每月5日之前报人事异动情况到集团公司总部人力资源中心第五条新进是指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中心或各分(子)公司通过招工招聘、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原有员工等形式引进人员。第六条招工招聘按《招聘管理制度》执行。第七条新进员工管理(一)除人力资源中心和经集团公司总裁直接批准的分(子)公司外,其它部门未经授权不得自行招聘员工。(二)新员工进入公司后,人力资源中心、各分(子)公司人事负责人将新员工简历、身份证复印件、照片、体检表、面试评价表等收集齐全,及时输入人事信息系统。(三)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中心检查冒名顶替和二次入司员工,一经查出立即辞退。(四)集团公司总部所招新员工分到相应分(子)公司或部门的,各分(子)公司、部门须凭借人力资源中心开具的调令接受新员工。(五)由人力资源中心出具调令之日起,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日常考勤,前期新员工工资由人力资源中心督促各部门按培训期工资核发。第八条本规定迁调是指对员工工作部门、岗位、职务或工作地点的变迁,但不包含职务级别的升降。第九条以下情况准予迁调4/23(一)调出和调往部门(单位)都表示同意。(二)本人确实不适合原工作岗位,且调往部门(单位)愿意接收。(三)调往岗位确实能更好的发挥申调者特长,且不影响原工作岗位工作。(四)为了解决员工实际生活困难。(五)其它确实需要迁调的或总裁特批的。第十条员工在部门内部的迁调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部门需要或员工的能力、学识及个人爱好等情况对部门内部的人事迁调做出安排,但对科级(含)以上人员的迁调必须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必要时人力资源中心将组织公开竞聘。第十一条员工在部门之间的迁调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因参加竞聘产生的人事迁调,按《竞聘管理制度》办理。(二)人力资源中心安排的人事迁调,其程序为:第一,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中心递交迁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迁调何人、迁调原因等,或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人力资源规划需要,提出人员迁调议项。第二,科级(含)人员迁调按《干部管理工作条例》规定执行,其他人员经人力资源中心对其资格审核后批准。第三,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第四,自调令开具之日起,调入部门正式对员工进行考勤。5/23(三)因迁调者本人意愿的人事迁调,程序为:第一,申调人向人力资源中心出具书面调动申请,在人力资源中心填写《员工调动申请表》。第二,人力资源中心一周内审查申调人申调资格合格后,与其所在部门(公司)和接收部门(公司)进行协调。第三,调出和调入部门(公司)都签字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迁调调令。第十二条本规定中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在某段时间内,员工在不同部门间或同一部门不同科室间的暂时性工作变动,但其职务级别不变,部门或科室隶属关系不变。第十三条借调程序(一)由用人部门(公司)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借调申请,申请中必须详细说明借调何人、借调原因、借调时间等。(二)人力资源中心对是否需要借调进行审核。(三)调出部门(公司)负责人同意后,人力资源中心开具借调调令。第十四条借调管理(一)借调人员借调期未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应持借调部门(公司)书面证明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注销手续;被借调人员借调期满返回原部门(公司),原部门(公司)人事负责人或其本人到人力资源中心办理借调注销手续。(二)借调期间,被借调人服从借调部门(公司)的管理。(三)借调人员的工资管理:6/23管理人员的借调:在借调期间,基础工资与其它福利待遇按原级别待遇不变(特殊情况除外),绩效工资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普通员工的借调:由借调部门(公司)按其所从事岗位的工资标准计算工资。借调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工作暂时无法交接清楚或其它特殊情况下需要续借时,借用部门(公司)应提交文字说明给人力资源中心,并得到调出部门(公司)的同意。续借程序参照借调程序,但延续时间不得超过10天。员工调动流程:第十五条升迁分为实授、代理和见习三种(一)实授指通过正常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正式担任某一职务,行使相应职权,承担相应责任,并享受相应待遇的升迁方式。(二)代理是指因未经过竞聘或竞聘未产生合适人选,指定某人暂时代理行使某一职务的职责,享受该职务的职务津贴与绩效考核工资,但不享受其相应的基本工资与福利待遇的升迁方式。(三)见习是指通过正常的竞聘程序或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批准,行使某一职务职权,享受低一级别的工资与待遇的升迁方式。第十六条升迁程序(一)通过竞聘的升迁必须按照《竞聘管理制度》进行。7/23(二)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直接任命的升迁,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并发文任命、开出调令。(三)代理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代理职务与原职务同属于一个部门的,可保留原职务不变;不同属一个部门的,必须辞去原职务。代理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实授,并由人力资源中心发正式任命文件。代理时间满6个月的转为实授后需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转正。见习期6个月,见习职务经人事考核合格后自行转正。人力资源中心将该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报财务部审核备案。第十七条本公司离职包括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等四种情况。第十八条辞退下列情况之解除合同属辞退:(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发生非公司或员工个人意愿,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之重大客观事件。辞退权限:员工员的辞退,由各部门、分(子)公司总经理提交辞退8/23书面申请,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后执行。辞退管理:(一)合同期内,人力资源中心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督促所在部门做好人事交接工作。(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辞退,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辞退,人力资源中心和各公司负责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三)公司辞退人员,公司可视具体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第十九条辞职提交辞职申请时间:(一)新进员工在试用内可随时向所在部门提交书面申请。(二)试用期后的合同期内员工应提前一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辞职程序:(一)辞职人员提交辞职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二)辞职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三)辞职人员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后,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辞职人员可结算工资,但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罚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9/23第二十条开除开除是指按照《干部管理工作条例》、《惩罚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责任员工进行的最严厉处罚。被开除人员可结算工资,公司与员工都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员工应按公司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经济处罚。开除程序:(一)构成开除条件的员工,由所在公司、部门或有考核权的部门提交事实报告与初步处理意见,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经所在公司、部门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核准后执行。科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开除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二)科级(含)以上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在全公司发文通告;科级(不含)以下人员的开除由人力资源中心或所在公司在小范围内发文通告。(三)督促被开除人员办理好交接工作。(四)被开除人员办理离职手续。第二十一条自动离职员工无故离开公司,连续旷工3日的、辞职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公司连续3日的均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的员工不得结算工资,并承担一切违约责任。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第二十二条离职人员都要填写《离职工作移交清单》和《离职手续清单》,做好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经接收人和人事助理签字确认后,交接完成。10/23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及各公司不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或总裁授权招入新员工,扣除该公司、部门总经理绩效奖金100元/个人。第二十四条异动人员的每日考勤不得空白,远距离调动应按照《出差管理规定》执行出差与考勤管理工作。否则,考勤人员与员工本人都要承担责任。人力资源部管理制度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第三篇】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11/23定岗。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2/23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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