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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志们:大家下午好,根据局机关学习安排,今天由我给大家讲课。下面,我们共同学习一下如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两个责任”的落实。一、党风廉政建设的概念及其内涵(一)党风概述“党风”即党的风气,党的风气取决于党的作风。中国共产党最早对“党风”进行科学概括的是毛泽东。他在《整顿党的作风》中,提出党风包括了政治、思想、组织、生活等多方面。党风的核心内容集中表现在五个方面,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民主集中制的作风。今天,我们谈党的作风,一般包括了思想作风、学风、政治作风、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根本的思想作风。党的学风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学风。党的政治作风表现为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党和党员应有的工作作风,包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办事认真、埋头苦干,处事果断、雷厉风行,一抓到底、善始善终等等。党员应坚持的生活作风包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2-主义、奢靡之风等。(二)廉政概述“廉政”即廉洁从政。该词最早见于春秋时期的《晏子春秋校注卷四》:廉政而长久,其行何也?。虽历经两千多年,但“廉政”一词的基本含义变化不大。廉洁从政,讲的是为官之道,怎么样去当官、如何去执政。现在所说的“廉政”主要指政府工作人员在履行其职能时不以权谋私,办事公正廉洁。廉洁从政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克己奉公、公私分明、恪尽职守、勤俭节约,而不是贪赃枉法、私欲横流、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奢靡铺张。(三)党风廉政建设的概念及内涵1、党风廉政建设的概念党风廉政建设是指我们党开展端正党风的一系列活动,其根本目的是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同心同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如今党风廉政建设这一概念不仅包括了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建设,而且也包含了反腐败的思想内涵。2、党风廉政建设的由来将“党风”与“廉政”放在一起,是从党的十四大开始的。党的十四大上主要表述为“党风和廉政建设”,要求各级党委、纪委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和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和廉政检查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政领导-3-干部廉洁规范制度,要坚定不移地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要妥善处理纠正与防范、治标与治本、阶段性与连续性的关系,坚决而持久地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在党的十五大上,正式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个概念提出,并与“反腐败斗争”连在一起。从党的十六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概念一直沿用,不仅使用频率高,而且内涵也在不断深化。3、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包括的范围较广,主要是教育、监督和惩处。教育包含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案例教育、警示教育等;监督包含着党内监督、干部选拔监督、效能监察、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监督等,惩处主要是案件办理和一般信访件的处理。此外还有制度建设和廉政责任制建设、惩防体系建设等。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两个责任”(一)“两个责任”概念的提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二)“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4-1、党组的主体责任包括主体结构、责任内容和主体能力三个方面。从主体结构上看,党组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从责任内容上看,党组的主体责任具体表现在五个方面:①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②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③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⑤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从主体能力上看,党组的主体责任还指各级党组建立完善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力,具体包括各级党组在党风廉政建-5-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统筹能力、协调能力、治理能力和保障能力等。3、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的地位、监督的客体或对象、监督的职责内容等方面。从监督地位上看,各级纪检组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从监督客体或对象上,纪检组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具体包括对所属系统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所属系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从监督责任来看,纪检组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为党组领导、落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出好主意、当好参谋;积极协助党组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强化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法违纪案件;紧紧围绕狠抓作风建设、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三)“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两个责任”存在着辩证的逻辑关系,党组的主体责任-6-是前提,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1、党组的主体责任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各级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基本方向。只有不断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检组监督地位的权威性,确保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2、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纪纪检组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检组的执纪监督主责,确保纪检组正确履行监督权力,全面提高监督能力,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纪律保障。只有充分发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才能最终保证党组的主体责任的有效履行。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两个责任”的落实(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主体责任是重中之重。党组的主体责任是指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毋庸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局发展的整体布局之中,统筹谋划,全面部署。-7-各级领导班子、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分清职责,厘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限,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不能用党组的集体责任掩盖个人领导责任,也不能用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很多单位往往是依靠纪检组开展和推进工作,甚至有个别领导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纪检部门的工作。可以说所有的纪检工作都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纪检工作并不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全部内容,党风廉政建设中很多工作的开展要靠党组去组织、协调和安排,因此仅仅以纪检工作推动和代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不全面的。各级党组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而且是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就是要求党组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义不容辞地扛起这个重大政治任务,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积极发现、敢于揭露、严肃查处,切实解决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督促不够、措施不够、示范不够的问题,推动所辖地区和部门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抓紧抓好。(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1、要发挥好纪检组的监督作用,首先要明确自身职责和权力。-8-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三项主要任务”是指:一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二是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三是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项经常性工作”是指:一是对党员进行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规定;二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三是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也就是查案并做出处理;四是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五是保障党员权利。对于“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可以概括为“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八个字。纪检组的监督权力在《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各级纪委要“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八条规定:“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部门纪检组主要对所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同时也有权对同级党委委员进行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有权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厘清到纪检组是在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但是纪检组同样对党组负有监督的权力,各级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对同级党组、对“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的监督职责。2、纪检组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纪检组必须在同级-9-党组和上级纪检组的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履行主责,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组做好各项党内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既不能越疱代俎,以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干扰党组的领导地位,也不能缺位失责,以党组的主体责任推卸纪检组的监督责任。3、推进纪检监察部门“三转”,是履行好纪检组监督责任的保障。“三转”是新时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的要求,“三转”之中转职能是根本,转方式是路径,转作风是保证。转职能,重点是回归党章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剥离出去,聚焦中心、突出主业,集中力量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转方式,重点是整合内部资源,调整力量配置,创新思想理念,改进方式方法,增强反腐倡廉工作实效。转作风,重点是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只有做好“三转”,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才能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落实好监督责任提供有力保障。今天的学习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本文标题:落实“两个责任”论述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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