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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建筑术语及相关知识2一、规划术语及相关知识规划区: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可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安排和控制各项城乡设施的新建和改建,进行现有用地的合理调整和再开发。二是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进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用地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规划的要求,保证各项用地和设施有秩序的进行开发建设。城乡用地:指市(县)域范围内所有土地,包括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等,非建设用地包括水域、农林用地以及其他非建设用地等。城市建设用地: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内的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般被小河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城市规划用地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和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用地的选址、定点和范围的划定,总平面审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各项管理工作的总称。选址意见书: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项目位置和用地范围的法律凭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和批准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建设活动所实行的审查、监督检查以及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等各项管理工作的统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建筑红线: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容积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日照标准: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南环路道路横断面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按建设部出台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规定,绿线内的土地只准用于绿化建设,除国家重点建设等特殊用地外,不得改为他用。防护绿地: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化用地。包括卫生隔离带、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绿带、防风林、城市组团隔离带等。绿带: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绿道绿廊:绿道是以自然风景和人工风景为基底,串联成网的线形绿色游憩空间和健身休闲慢行系统;绿廊是以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为基底,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提供廊道和生境的绿色空间,以及发挥安全防护作用、美化景观的绿色隔离区域。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城市蓝线:是指水域保护区,包括河道水体的宽度、两侧绿化带以及清淤路。根据河道性质的不同,城市河道的蓝线控制也不一样。城市黄线: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城市黑线:是指高压线用地的控制范围。城市橙线:是指铁路和轨道交通用地范围的控制界线。建筑小品:既有功能要求,又具有点缀、装饰盒美化作用的、从属于某一建筑空间环境的小体量建筑、游憩观赏设施和知识性标志物等的统称。8二、建筑术语及相关知识建筑物:凡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公寓、厂房、学校等。按使用性质分类:1、居住建筑:是指供家庭或个人较长时期居住使用的建筑。2、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购物、办公、学习、医疗、旅行、体育等使用的非生产性建筑,如办公楼、商店、旅馆、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医院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合称为民用建筑3、工业建筑:是指供工业生产使用或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建筑,如厂房、仓库等4、农业建筑:是指供农业生产使用或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建筑,如料仓、养殖场按建筑高度与层数分:1、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2、多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3、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4、高层建筑:指10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总高度大于24m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5、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建筑。构筑物:主要是指除了一般有明确定义的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和农业建筑等之外的,对主体建筑有辅助作用的,有一定功能性的结构建筑的统称。一般是不适合人员直接居住的。如:桥梁,堤坝,隧道,(纪念)碑,围墙,招牌框架等。建筑结构:组成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包括基础在内的承重骨架体系。为房屋建筑结构的简称。对组成建筑结构的构件、部件,当其含义不致混淆时,亦可统称为结构。结构类型按照材料来划分: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砖木结构:房屋的一种建筑结构,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砌块砌筑,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砖混结构:指建筑物中竖向承重结构的墙、柱等采用砖或者砌块砌筑,横向承重的梁、楼板、屋面板等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也就是说砖混结构是以小部分钢筋混凝土及大部分砖墙承重的结构,适用于低层或者多层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指用配有钢筋增强的混凝土制成的结构。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钢结构:主要由钢制材料组成的结构,是主要的建筑结构类型之一。结构主要由型钢和钢板等制成的钢梁、钢柱、钢桁架等构件组成,各构件或部件之间通常采用焊缝、螺栓或铆钉连接。钢筋混凝土多层、高层房屋的结构体系可分为: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和筒体结构。框架结构:指由梁和柱以刚接或者铰接相连接而成,构成承重体系的结构,即由梁和柱组成框架共同抵抗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水平荷载和竖向荷载。结构的房屋墙体不承重,仅起到围护和分隔作用。剪力墙结构: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代替框架结构中的梁柱,能承担各类荷载引起的内力,并能有效控制结构的水平力,这种用钢筋混凝土墙板来承受竖向和水平力的结构称为剪力墙结构。这种结构在高层房屋中被大量运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也称框剪结构,这种结构是在框架结构中布置一定数量的剪力墙,构成灵活自由的使用空间,满足不同建筑功能的要求,同时又有足够的剪力墙,有相当大的侧向刚度。剪力墙主要承受水平荷载,竖向荷载由框架承担。该结构一般适宜用于10-20层的建筑。筒体结构:将剪力墙或密柱框架集中到房屋的内部和外围而形成的空间封闭式的筒体。其特点是剪力墙集中而获得较大的自由分割空间,多用于写字楼建筑。地基和基础:地基是基础下面的土层,它的作用是承受基础传来的全部荷载。天然地基:不需要对地基进行处理就可以直接放置基础的天然土层。当土层的地质状况较好,承载力较强时可以采用天然地基;人工地基:在地质状况不佳的条件下,如坡地、沙地或淤泥地质,或虽然土层质地较好,但上部荷载过大时,为使地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则要采用人工加固地基,即人工地基。基础是建筑物埋在地面以下的承重构件,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作用是承受建筑物传下来的全部荷载,并将这些荷载连同自重传给下面的土层。墙体:墙体是竖向承重构件,它支撑着屋顶、楼板等,并将这些荷载及自重传给基础,作用是承重、围护或分隔空间。按在建筑物中所处的位置:外墙:外墙位于建筑物四周,是建筑物的维护构件,起着挡风、遮雨、保温、隔热、隔声等作用内墙:内墙位于建筑物内部,主要起分隔内部空间的作用,也可起到一定的隔声、防火等作用按在建筑物中的方向:纵墙:是指沿建筑物长轴方向布置的墙横墙:是指沿建筑物短轴方向布置的墙,其中的外横墙通常称为山墙按受力情况:承重墙:是指直接承受梁、楼板、屋顶等传下来的荷载的墙非承重墙:是指不承受外来荷载的墙。在非承重墙中,仅承受自身重量并将其传给基础的墙,称为承自重墙开间进深柱:柱是建筑物中直立的起支持作用的构件,它承担、传递梁和板两种构件传来的荷载。地面:地面是指建筑物底层的地坪,主要作用是承受人、家具等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均匀地传给地基,常见的由面层、垫层和基层组成。地面的名称通常以面层材料而命名。楼板:楼板是分隔建筑物上下层空间的水平承重构件,主要作用是承受人、家具等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及自重传给承重墙或梁、柱、基础。基本构造是面层、结构层和顶棚。结构层:整体结构体系中承重的楼板层。自然层:按楼地面结构分层的楼层。梁:梁是跨过空间的横向构件,主要起结构水平承重作用,承担其上的板传来的荷载,再传到支撑它的柱或墙体上,但圈梁主要是为了提高建筑物整体构件的稳定性,而环绕整个建筑物墙体所设置的梁。屋顶:屋顶是建筑物顶部起到覆盖作用的维护构件,由屋顶、承重结构层、保温隔热层和顶棚组成。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采光井:地下室外及半地下室两侧外墙采光口外设的井式结构。台阶:联系室内外地坪或同楼层不同标高而设置的阶梯形踏步。散水:为了保护墙基不受雨水侵蚀,常在外墙四周将地面做成向外倾斜的坡面,以便将屋面的雨水排至远处。勒脚:在房屋外墙接近地面部位设置的饰面保护构造。即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部分的接触墙体部位的加厚部分。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檐廊:建筑物挑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门斗:建筑物入口处两道门之间的空间。门廊:建筑物入口前有顶棚的半围合空间。走廊:建筑物中的水平交通空间。架空走廊:专门设置在建筑物的二层或二层以上,作为不同建筑物之间水平交通的空间。门:主要功能是交通出入、分隔和联系内部与外部或室内空间,有的兼起通风和采光作用。雨篷:建筑出入口上方为遮挡雨水而设置的部件件。窗:窗的主要功能是用来采光和通风,并兼有空间之间的视觉联系作用。过梁:当墙体上开设门窗洞口且墙体洞口大于300mm时,为了支撑洞口上部砌体所传来的各种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给门窗等洞口两边的墙,常在门窗洞口上设置横梁,该梁称为过梁。落地橱窗: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橱窗。遮阳板:对太阳能有遮蔽作用的材料(如玻璃、金属、木材、陶板、陶瓷等),连接框架、金属构配件组成。飘窗:凸窗,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阳台: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露台: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骑楼:建筑底层沿街面后退且留出公共人行空间的建筑物。过街楼:跨越道路上空并与两边建筑相连接的建筑物。楼梯: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的建筑部件。檐沟:屋檐下面横向的槽形排水沟,用于承接屋面的雨水,然后由竖管引到地面。檐口:结构外墙体和屋面结构板交界处的屋面结构板顶。天沟:屋面排水分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
本文标题:规划建筑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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