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纪检监察干部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纪检监察干部自检自查情况报告按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整顿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检视整治环节自查自纠工作,聚焦“六个是否”,紧盯“十三小”“五官不正”等问题,对照逐条开展了问题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信仰缺失方面是否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鬼神,痴迷封建迷信活动,信奉西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等。(一)理想信念不坚定,崇尚西方所谓的自由主义和“普世价值”,信奉西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无此类问题。(二)信仰迷茫、精神迷失,不信马列信鬼神,痴迷算命看相、求神拜佛、结交“大师”、迷信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无此类问题。(三)抵触理论学习、放弃思想改造,把思想理论武装当“软任务”,“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理论学习蜻蜓点水、敷衍了事。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紧。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工学矛盾”没有很好解决,更多时候是安排什么学什么,在八小时以外主动学习的劲头、状态也不足。(四)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和实效性不强,学习的方式方法单一,特别是有思考地学、结合实际地学有差距,理解领会不深不透,不入脑入心。政治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深入性和实效性不强。一般是要求学什么、就学什么,学习方法也比较呆板,只是“泛泛而读”,对如何把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工作、与办公室工作有机结合特别是信息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思考的不够,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三服务”能力方面还有很大差距。(五)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存在纸上谈兵、就事论事的情况。在学用结合上还不到位。紧紧围绕中央纪委和省、州纪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领导时刻关注的、正在思考的、有待了解的问题,作为信息工作的切入点,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灵敏捕捉信息,努力做到小数据形成大决策、小切口解决大问题等当方面做的还不够。二、政治动摇方面是否同党离心离德,搞“七个有之”,投机攀附,参与非组织活动,随意发表错误言论甚至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等。(一)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两面三刀,说一套、做一套,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无此类问题。(二)参与非组织活动,随意发表错误言论甚至妄议党中央大政针,目无规矩、口无遮拦,把网络空间视为法外之地,在微信等网络平台发布涉政有害言论。斗争精神不足,对一些消极负面的言论,特别是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消极负面的言论,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不够,警惕性不足,存在制止并指出错误不及时、不积极的情况。(三)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搞部门和地方保护主义。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实际工作中,特别是督查工作中,有些只满足于下了文件作了提醒安排、方案分工作了细化,在日常跟进、提示提醒、协调沟通、督促落实等方面做的还不够。(四)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不实,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服从组织安排,对组织决定乱评妄议。请示报告不够积极主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请示汇报不够积极、及时,有时存在领导过问后才“被动式”请示报告的情况,心理上仍存在工作完成后、做成了再作汇报的想法。(五)身在政治机关却不讲政治,热衷巴结逢迎,“接天线”、找靠山、钻“圈子”,搞政治投机、政治攀附。无此类问题。(六)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封官许愿、任人唯亲,培植个人势力,搞利益交换、相互投桃报李。无此类问题。(七)政治品行不端,采取编造谣言、传递不实举报、写匿名举报信等方式恶意诽谤、诬告陷害同志;信谣传谣,对发现的问题缺乏政治敏感性,不制止不上报。无此类问题。三、放弃原则方面是否奉行“好人主义”,不敢动真碰硬,搞选择性监督执纪执法等。(一)党内政治生活缺乏旗帜鲜明的政治引领、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严肃认真。在开展自我批评时,只是说了一些无关紧要或者已经被大家知道的问题,没有深刻反思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等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对如何彻底解决这些问题也没有进行深层的思考,导致问题也是年年说、年年改、年年存在。在批评他人时,不够坦诚直率,存在老好人思想,批评时避重就轻、含糊其辞、隔靴搔痒。(二)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意识不强,缺乏斗争精神,缺乏正义感,较真碰硬态度不坚决,一旦触碰实际利益,就顾虑重重、爱惜“羽毛”,怕担风险,怕负责任。较真碰硬态度不够坚决,斗真碰硬的本领也不够强。比如,督查督办时,在对承办部门的催督办上方式方法研究不够、力度不强,有时想着大家工作压力都存在、顾虑较多,限时办结制没有有效落实。(三)不讲原则讲人情,因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对象是“自己人”、熟人,就降低标准,搞选择性执纪执法,故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无此类问题。(四)对一些政治生态中出现的不良风气不敢斗争,对一些错误议论和杂音噪音消极躲避,不敢有力地予以驳斥和回击。无此类问题。(五)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对思想不纯、组织不纯问题失察失管,对干部的错误言行一味纵容默许。无此类问题。(六)政绩错观存在偏差,违背工作实际和办案规律,为了“政绩”搞快立快查快结,为了“面子”搞凑数式追责问责,执纪执法畸轻畸重。无此类问题。(七)存在“以大案要案论英雄”的惯性思维,重显绩轻潜绩,重结果轻过程,重“违法”轻“违纪”,重“抓大放小”轻“抓早抓小”。无此类问题。(八)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认识不清,工作定位不准,“三转”不到位,仍然参加与纪检监察主责主业无关的工作、活动。无此类问题。四、作风不正方面是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规接受吃请,追求奢靡生活、低级趣味,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不对外开放的“一桌餐”吃请、请吃。无此类问题。(二)违规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以学习培训、公务差旅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借机旅游。无此类问题。(三)以监督者自居,有恃权倨傲的不良习气,耍特权、逞威风,说话做事我行我素,态度生硬,对待基层单位和群众高高在上、盛气凌人、指手划脚,不接地气。宗旨意识不够牢,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不够,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了解的少,平时只是根据安排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或卫生清理活动,没有有效发挥青年党员志愿者作用。(四)表里不一,在单位老老实实、谦虚低调,出了单位却飞扬跋扈,言行粗鲁、出言不逊,口大气粗、颐指气使。无此类问题。(五)工作作风飘浮,存在走过场、做样子、大而化之、敷衍了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派,对工作心中无数,当“差不多先生”“唯诺先生”“摇头先生”。工作作风不够严实,信息工作质量仍需提高。(六)工作标准不高,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及追责问责停留于“毛坯房”、不善于“精装修”,工作不深入不具体,浮于表面就事论事。无此类问题。(七)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对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政治生态情况分析研判不够、掌握不精准,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沟通联系少,研究回应基层反映问题不够。缺乏深入调查研究。平时较多地局限于机关事务性工作中,深入基层不够,特别是指导县市纪委信息工作做的还不够多,没有专门前往县市纪委开展调研。(八)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耽于“舒适区”、“躺平”不作为,遇见困难即躲避,遇见矛盾就上交,瞻前顾后、缩手缩脚。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有时工作中还存在“等、靠”思想,等工作部署、等文件政策、等领导安排,主动研究、分担意识不强,遇到难以催办的事项,有时还是会有将矛盾上交的情况存在。(九)工作执行力不强、主动性不高,办事拖沓,效率低下,不主动研究思考工作,凭经验、吃老本。工作执行力不够强。面对安排的工作能够按时完成,但工作中存在瞻前顾后、不敢创新等保守主义思想,更多凭借经验主义,原来就是、本来就有观念仍然存在,与时俱进革新工作方式方法不够,特别是积极学习其他兄弟地州信息工作的经验不够,信息工作质效提升不明显。(十)把工作当成“饭碗”,不讲奉献,只要待遇,工作敷衍应付、消极懈怠,混日子、熬年头,得过且过。存在“混日子”的念头。有时确实存在把工作当成“饭碗”的情况,尤其是工作任务繁重、压力较大的时候,没能平衡好工作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面对家庭矛盾时,就会产生得过且过的消极思想。(十一)对纪律作风的相关制度置若罔闻,不遵守、不执行,任性妄为,自由散漫、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脱岗,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用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做的还不够。习惯于“踩点”上班,怀孕时甚至偶尔还会迟到个几分钟,认为“踩点”上班问题不大,偶尔迟到一两次似乎也没事。(十二)人际关系庸俗化、低俗化、江湖化,热衷于交际应酬、吃吃喝喝,沉溺于各种娱乐活动,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有时把吃好吃的当作是一种放松的方式,尤其是周末和节假日,会参加朋友聚餐,没有做到用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进行自我约束。(十三)八小时之外放松自我要求,参与赌博活动,接受不健康的陪侍服务,发生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酒后驾车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无此类问题。五、滥用权力方面是否以案谋私、打听案情、串通包庇、跑风漏气,干预和插手组织人事工作、市场经济活动、执纪执法和司法活动,违规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等。(一)权力观异化,身为纪检监察干部,首先考虑的是纪委监委权力大、含金量高,内心对党的领导、自我革命、自我监督机制不认同。无此类问题。(二)“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自觉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把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当做自身炫耀的资本,喜欢显摆自己的权力、显摆自己的能量。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认为自己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党章党纪党规和单位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生活中也不存在不良嗜好,从而对“监督执纪的执行者理应树立高标准、定下严要求、带头遵守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的理解和践行还停留在口头上、纸面上,在自觉、主动接受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和接受群众监督方面做得不够。(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不强,对法律法规以及监督执纪问责、审查调查专业知识理解运用把握不到位,任性用权乱作为。法律法规学习不足,法治思维不强。认为自己身处办公室,并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没有参与过监督执纪执法,就不主动学习,也不积极主动去参与具体业务工作,导致有些材料不接地气。(四)无视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打探消息、跑风漏气,向检举控告对象、问题线索涉及对象、监督检查对象、审查调查对象、巡视巡察对象及其他涉案人员或特定关系人泄露案情和举报人信息。无此类问题。(五)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组织人事工作,违规干预和插手项目工程建设承发包、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经济纠纷等市场经济活动。无此类问题。(六)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听案情、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干扰其他单位、部门公正执行公务。无此类问题。(七)越权接触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未经批准、授权擅自处理信访举报件、处置问题线索,发现重大案情隐瞒不报,损毁灭失证据,私自留存、处理涉案材料,超期处置问题线索。无此类问题。(八)不按程序、权限、规则办事,滥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权力,擅自扩大调查范围、变更调查对象和事项,违规调查取证,违反规定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涉案财物等。无此类问题。六、清廉失守方面是否收受礼品礼金,向私营企业主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利用监督执纪执法权和职务影响力谋私贪腐等。(一)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无此类问题。(二)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承担。无此类问题。(三)违规向私营企业主借用大额资金、车辆和房产等;违规通过民间放贷等金融活动获取
本文标题:纪检监察干部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01092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