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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少熬夜!制度设计实用5篇【导读指引】三一刀客最漂亮的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制度设计实用5篇”文档资料,供您学习参考,希望此文档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给朋友们吧!公司管理制度1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一)劳动规章制度对员工具有约束效力成立的条件从《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很多,但并不是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具有劳动法律意义上的规章制度,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条所规定的事项的制度才是劳动规章制度,也只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才能对员工具有约束力。一个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能不能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约束员工,这要从三个方面来加以衡量:1、要看规章制度的内容是否合法。即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等相违背。2、要看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对经过了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还要注意保留相关履行民主程序的证据。3、要看规章制度是否已经向员工公示告知。在向员工公示和告知时,还要注意保留已公示和告知的证据。(二)用人单位在制定和公示劳动规章制度时常见的问题劳动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法律”,无疑是由用人单位所掌握管理的。然而,许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公示和管理中却存在以下常见的问题:1、未经平等协商程序确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应该经过平等协商程序,即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然后由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经过平等协商确定。由此可见,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不应该是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行为。在实践中,很多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参考资料,少熬夜!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未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样的规章制度实际上没有法律效力。一些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然已经通过平等协商程序,但由于未保留书面记录作证据,结果在发生争议纠纷时也很容易遭到仲裁和司法机构的质疑。2、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规章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在法律法规保护的主体条件上,劳动规章的内容、标准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问题,《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这只是一个最高限定,并不是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长,只要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就是合法的。单位制定劳动规章时,涉及到试用期问题时,就不能笼统的规定6个月的试用期,更不能让员工先试用后再签劳动合同。在仲裁和诉讼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对试用期的约定无法找到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依据,也就是不能提供出可以被仲裁、司法机构采信的证据,就必然会得到败诉的结果。3、未履行公示和告知程序。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但是,不少用人单位的劳动规章制度都是处于秘密状态,锁在人力资源部管理工作者的抽屉里,只有到员工违反了规章制度的规定时,才拿出来告知员工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于这种现象,只要劳动者提出异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就无法产生法律效力。一些单位即使有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由于公示或告知方法使用不当,导致证据材料没有保留,无法向仲裁庭或法庭举证,同样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三)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法律风险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包括内容违法、制定程序违法、公示程序违法。不合法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规章制度必须符合“民主程序制定”、“合法”,“公示”三个条件,才可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不合法的劳动规章制度,在仲裁或诉讼中不能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2、要承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参考资料,少熬夜!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四)劳动规章制度举证的技巧和方法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示,有一个举证责任的问题。那么,怎样来做好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公示的证据保留工作呢?这里提一些建议供大家参考:1、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应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相关书面证据。从法律规定看,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为此,用人单位在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时,必须进行平等协商程序,并务必要留好记录,保存好相关证据,如会议纪要、讨论情况和经过、张贴公告的记录等。因为一旦劳资双方在劳动规章制度效力问题上发生争议,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其规章制度是经过平等协商程序且曾向劳动者公示、告知,如果用人单位不事先保留相应证据,就无法证明相应的内容。2、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在规章制度公示或告知时选择易于举证的公示或告知方式,并保留已公示或告知的书面证据。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单位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单位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更有利于今后在仲裁庭或法庭举证?规章制度公示与告知的方法与技巧:(1)员工手册发放(要有员工签领确认);(2)内部培训法(注意一定要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培训内容、与会人员签到);(3)劳动合同约定法;(4)考试法(开卷或闭卷,保留试卷);(5)传阅法(保留员工签名);(6)入职登记表声明条款(保存有员工签名的登记表);(7)意见征询法(保留员工意见的签名和书面资料)。尽量避免如下公示方法:(1)网站公布;(2)电子邮件告知;(3)公告栏,宣传栏张贴。从举证角度考虑,不推荐网站公布法、电子邮件通知法、公告栏张贴法,因为这三种公示方式都不易于举证。3、对于已经存在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从内参考资料,少熬夜!容和程序两个方面加以补正。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进行修订或删除,甚至推倒重来,并重新履行法定程序,以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公司管理制度(简单2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1.最新企业规章制度范本工厂规章制度3.年最新亚太股份公司分红管理制度企业员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5.公司规章制度模板年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全文)7.公司员工规章制度大全(最新)8.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20169.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1610.最新工伤管理条例全文2016公司管理制度3电梯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守则第一条领导1、安全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必须亲自抓,做到全面按国家及市技监局相关安全规范及参考资料,少熬夜!标准落实各项要求。2、指定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公司具体安全工作。第二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遵照公司的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组织落实,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严格地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2、随时检查各部门在贯彻公司安全方针及安全目标中的执行情况,对执行坚决正确的人和事予以表彰,对违规的行业进行纠正,对责任人进行批评。对严重违章的人员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第三条一般员工员工必须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种安全措施。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守则,使每个员工的职责。1、电梯三角钥匙由专人保管,并仅限有操作资质的人员按规范要求使用;2、各工种应严格按公司规定的操作规程作业,不允许有违章行为发生;3、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必须严守岗位,禁止离岗办私事;4、坚持持证上岗,无操作证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及维修电梯;电梯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5、在电梯出现故障时要保持镇静,稳定乘客情绪,并用呼救电话与外界或电梯修理人员联系;在故障恢复前应停止使用电梯。公司管理制度4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员工的辞退管理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参考资料,少熬夜!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员工请休假制度一、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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