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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特急国质检特函〔2007〕355号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7年以来,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尽管各类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有所下降,但特种设备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0%,特别是起重机械事故仍呈高发态势,重大事故时有发生,1至4月份发生严重以上事故25起,死亡23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47%和53%。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印发后,总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和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部署,决定立即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目标在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通过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把关的责任和质检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特种设备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消除起重机械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保完成今年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低于327人、万台设备事故起数低于0.83、万台设备死亡人数低于0.92的控制指标,促进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二、对象和范围隐患排查的范围是石油、化工、冶金、有色、电力、水利、建筑施工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和近年来发生过重特大事故的行业使用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范围是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第八十八条定义,且列入《特种设备目录》(国质检锅〔2004〕第31号)的各类起重机械。重点是工厂、码头、货场内和建筑、铁路、交通、水电火电施工工地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各地还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把事故频发、隐患较多、管理薄弱的其他特种设备列入本次排查和整治工作范围。三、主要内容(一)关于隐患排查工作。1.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是否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是否建立应急救援机制;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是否得到有效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是否列入限期整改计划并制订有效监控措施。2.本次排查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分类梳理、明确隐患整改的时限、措施和责任人员,要突出企业治理隐患的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责任。(二)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近期公布的《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92号),自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围绕以下工作重点,依法组织本次专项行动。1.严厉打击无证和超范围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出借许可证、拒绝监督检验等违法行为,维护特种设备生产的良好秩序。2.坚决取缔使用无证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全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严肃查处超核准范围检验、无证人员检验、不按照安全规程检验的违规行为,确保检验工作质量。4.严肃纠正不按程序许可、不按时登记、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等失职行为,确保安全监察工作的到位。四、实施步骤本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分4个阶段进行:(一)安排布置阶段。6月15日前,各地质监部门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当地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动员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从6月15日至8月15日前,各相关单位按照当地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限期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并制订有效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形成报告,报当地质监部门。(三)督促检查阶段。从8月15日至9月15日前,基层质监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当地企业自查自纠进行督促检查;各省级局在10月1日前完成对本地区的督促检查,在此期间,总局将对部分地区组织督查。(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从10月1日至11月1日,各地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的或带有规律性的问题,研究制订措施,并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结束后,各省级局应形成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报告,11月15日前分别报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五、工作要求(一)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各地要向当地政府主动汇报此次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在积极参与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同时,争取将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一并纳入专项行动,在各地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配合下,搞好此次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领导。各级质监部门要对此次专项行动予以高度重视,各级质监部门负责人必须亲自部署,建立以主管领导牵头、有关机构负责人参加的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三)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要与日常监察密切结合。各地要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将隐患排查、专项整治与三个体系建设一并推进,既要消除严重威胁特种设备安全的各种隐患和问题,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快推进动态监管体系、安全责任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形成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四)加强宣传。各地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特种设备的关注程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予以曝光,对先进典型与经验要大力宣扬,同时要向社会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自我防护能力,营造人人关心特种设备安全的氛围。各级质监部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组织好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把起重机械事故高发的态势降下来,确保完成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特种设备事故控制指标,以良好的安全环境迎接党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本文标题:关于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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