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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基地A区(利钢二期)桩基工程采购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编号:娄星财采计[2019]141号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9-LD-XMZB-0940-01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11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须知正文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响应文件的磋商与评审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七、其他规定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1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娄星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基地A区(利钢二期)桩基工程(政府采购编号:娄星财采计[2019]141号,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9-LD-XMZB-0940-0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娄星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基地A区(利钢二期)桩基工程2、政府采购编号:娄星财采计[2019]141号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19-LD-XMZB-0940-0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技术保修工程量工期合同条款娄星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基地A区(利钢二期)桩基工程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见附件工程量清单20日历天见采购文件二、采购项目预算:3055350.64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2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且无在建项目;(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19年11月13日起~2019年11月20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注:没有办理湖南CA证书的潜在供应商请尽快办理,已在外地办理湖南CA证书的,可以携带CA证书前来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绑定,不需要另外办理CA证书。2、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3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娄底市勤政街政务中心四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3、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六、磋商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2)缴纳时间:在2019年11月24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供应商须用湖南CA证书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八、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采购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双科街389号联系人:聂先生4电话:0738-8350020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3207388522监管部门:娄底市娄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娄星区扶青路财富家园财政局办公楼1109室联系人:曾主任联系电话:0738-83151185第二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在“条款号”内限选一项。(本项目采用的条款用“■”标示)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一、说明第二章第1.1款采购项目娄星工业集中区创新创业基地A区(利钢二期)桩基工程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娄底市娄星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娄底市娄星区双科街389号联系人:聂先生电话:0738-8350020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湖南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13207388522第二章第2.3款供应商的邀请方式■发布公告6第二章第3.1款供应商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具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供应商具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7(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应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标准,且无在建项目;(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形式■不接受第二章第7.1款现场勘察供应商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第二章第8.1款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第二章第9.1款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其他。■否第二章第9.2款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3、两型产品;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其他。本项目不适应第二章第9.6款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二、磋商文件第二章第10.2款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第二章第11.1款提供磋商文件期限2019年11月13日至2019年11月20日止,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第二章第12.1款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三、响应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3055350.64元8第二章第17.3款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不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8.1款样品提供及样品提交的时间、地点■不要求提供第二章第19.1款磋商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2)缴纳时间:在2019年11月24日17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供应商须用湖南CA证书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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