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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18线康定至东俄洛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康定至新都桥段路面工程第LM1合同段路面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全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郭思梦(签字)日期:2009年3月18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承诺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国道318线甘孜境段改造工程指挥部(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国道318线甘孜境段改造工程(项目名称)第LM1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壹佰贰拾万零陆仟捌佰捌拾陆点陆元(¥121206886.6)的投标总报价,工期54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竣工验收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国家验收时要求工程质量等级达到优良。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万元(¥800000)。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及超额履约现金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我们理解并严格遵守你单位的要求,在开标之后中标通知下达之前,不受理任何放弃投标的申请。7.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8.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9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投标人: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郭思梦(签字)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208号网址:电话:028-81234567传真:028-88765432邮政编码:611130日期:2009年2月20日说明:1.下表所有数据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由招标人填写,由投标人签署确认;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额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一卷中的专用条款数据表。(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朱琳必须是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的项目经理人,不得替换。2工期1.1.4.3本项目预计工期为18个月3缺陷责任期1.1.4.524个月无4分包4.3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符合合同通用条款4.3.款和合同专用条款4.3.款规定。5价格调整16本项目不采用6投标保证金金额满足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7履约担保4.2合同价格的10%的履约保函,中标人还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款有关规定提交超额履约现金担保。8发开工令期限(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算起)11.1.128天内9开工期(接到监理人的开工令之日算起)11.1.110天内10拖期损失偿金11.5人民币50000元/天11拖期损失偿金限额11.5合同价格的10%12保修期1.1.4.860个月13期中(月进度)支付证书最低限额17.3.3人民币100万元14质量保证金的百分比17.4.1月计量金额的10%15质量保证金限额17.4.1合同价格的5%16开工预付款17.2.1合同价格的10%17材料预付款17.2.1按照承包人支付其购买材料款额到达第三方帐户的有效单据金额的70%。支付材料预付款的材料仅限水泥、碎石。18支付时间17.3.3、17.6.2期中支付: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28天内;最终结清: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最终结清审请单的28天内。19未付款额的利率17.3.3发包人开户行同期银行短期贷款利率投标书签署人签名:郭思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单位性质:私人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208号成立时间:2000年1月1日经营期限:永久姓名:高宇性别:男年龄:52职务:董事长系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成都市锦江区公证处【盖单位章】投标人: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09年3月18日注:如果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仅提供本表即可。三、授权委托书本人高宇(姓名)系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郭思梦(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国道318线甘孜境段改造工程合同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3个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高宇(签字)身份证号码:510130196011090027委托代理人:郭思梦(签字)身份证号码:5101831991110900xx日期:2009年3月18日注:1、与资格预审阶段比较被授权人无变化且授权仍然有效的,不再附授权书及相关资料。2、与资格预审阶段比较被授权人有变化的,必须重新授权并公证,且满足下述2点要求。(1)授权代理人只能是一个人,且不能再授予他人,否则招标人将认为其授权无效。(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须在授权书上签字,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授权书后须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并保证清晰有效;授权书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有效,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应同日或之后;否则不通过其初步评审。附: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影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影印公证书2009年3月12日四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学与代理人张榆荻在公证处,签订了关于国道318线康定至东俄洛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康定至新都桥段路面工程第LM1合同段授权委托书。特此公证。公证人员签字:李雪、张榆荻、季薇薇、朱庆丹等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帐)致:国道318线甘孜境段改造工程指挥部鉴于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下称“投标人”)拟向国道318线甘孜境段改造工程指挥部(下称“招标人”)送交关于康定至新都桥段路面工程LM1合同段施工招标合同的投标书(下称“投标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须按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现金转帐的投标担保金,作为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义务的担保。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有权没收其投标担保金。1、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2、如果投标人在不接受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与补正;3、如果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1)未能或拒绝签署合同协议书;或(2)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履约担保本担保在按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书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书有效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决定,应通知我单位。投标人: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工程师郭思梦日期:2009年3月18日投标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208号邮政编码:61130电话:028-81234567传真:028-88765432注:应附投标保证金的转帐凭证或收据影印件。五、承诺书致:国道318线甘孜境段改造工程指挥部作为国道318线康定至东俄洛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康定至新都桥段路面工程LM1合同段施工监理投标人在此声明:对所申请合同段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包括所填报的人员及所附证明文件保证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虚假,将按招标文件及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承诺单位:四川川州路桥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高宇(签字)日期:2009年3月18日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国道318线康定至东俄洛段公路改建工程工程量清单LM1合同段(路面工程)(K40+110~K77+370全长:37.260公里)A.说明1.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2.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或者,根据具体情况,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确定的单价或总额价计算支付额。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4.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承包人必须投保,其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和支付,在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单独报价,包干使用。除上述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以外,所投其它保险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不在报价中单列。5.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有数量的细目,都需填入单价或总额价(原始工程量清单中用符号“——”填充了的细目不填入单价或总额价)。6.符合合同条款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7.工程量清单各章是按技术规范相应章次编号的,因此,工程量清单中各章的工程细目的范围与计量等应与技术规范相应章节的范围、计量与支付条款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如有出入,以本清单为准。8.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填报工程量清单细目标价前,应参阅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有关部分。9.对于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在签订合同协议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算术性差错,应按评标方法第3.1.3条规定予以修正。10.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1.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12.在工程量清单中标明的暂定金额,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第15条的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报经业主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金额一般有三种方式:计日工、专项暂定金额与一定百分率的不可预见因素的预备金,都是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招标时难以确定的金额,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办理。投标价中包括此三项暂定金额是表明承包人对此有合同义务。13.计量方法(1).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应符合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条款的规定。(2).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14.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B.工程细目工程量清单合同段编号:LM1合同段货币单位:人民币元清单第100章总则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01-1保险费276917-a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226917-b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50000102-1竣工文件总额60000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00000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100693102-4文明施工费总额550000102-5保通费公里37.261100004098600102-6信息系统及操作系统软件使用及维修费用(暂定金额)总额40000103-1临时道路修建与拆除2190000-a临时便道公里15800001200000-b临时便桥公里3130000390000103-2临时工程用地亩100.06,000.0600000103-3临时供电设施130000-a设
本文标题:公路改建工程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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