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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发展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试点工作手册沂南县开发扶贫办公室沂南县财政局二O一四年一月目录1、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成立及资金运作管理流程……………32、沂南县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还款程序……………………63、沂南县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制度……………………………84、沂南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45、沂南县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监督管理办法………………………246、沂南县x镇x村关于“贫困村村民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办法…………………………………………………………297、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章程………………………………………398、贫困村入户调查表……………………………………………42贫困村民发展互助资金协会成立及资金运作管理流程成立筹备小组↓制定《实施方案》↓调查摸底↓宣传发动↓按政策标准确定全额资助、部分资助户的入会资金缴纳标准,并划分确定全额资助、部分资助户↓发动村民缴纳入会资金、积极入会↓召开入会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互助资金”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召开协会会员大会,讨论并通过协会《章程》↓到民政局、质监局注册登记↓协会业务人员培训↓启动借款程序↓运行监管沂南县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还款程序(仅供参考)一、借款人申请拟借款会员在当月的15号前向协会提出借款申请,填写《协会会员借款申请、审批表》(包括借款数额、借款用途、项目效益、担保人、还款时间、违约保证等),借款人必须本人签字和按手印。二、研究确定拟借款人协会理事会每月20日召开会议(至少邀请一名监事会成员参加),对上报来的《协会会员借款申请、审批表》逐个进行审查,核实申请内容,慎重研究确定拟借款人。借款户数要依据账面余额确定,优先照顾初次借款户和贫困户。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研究的有关事项及结果等。会议记录时间要与《协会会员借款申请、审批表》中理事会的审批时间一致。三、公示每月20至25日,对理事会审批后的拟借款人进行张榜公示。四、签定借款合同公示期过后,如果没有异议,协会理事会要于每月25日同借款人签订《协会会员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协会存档一份,监事会一份,借款会员一份)。借款人、担保人、理事长以及经办人,必须保证本人在《协会会员借款合同》上签字,按手印,绝不允许代签。注意:1、借款担保人必须是本“互助资金”合作社的社员。2、任何社员不得同一时间次做重复担保。3、借款数额:原则上每户每次3000元至5000元,特殊情况最多不超过10000元。4、借款期限:一般为3-6个月,特殊情况最多不得超过一年。5、借款3000元以下者,需1户会员担保;3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者,需2户会员担保;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者,需3-5户会员担保。6、借款要用于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营销业等。五、办理提款手续办理提款手续要与签订《协会会员借款合同》同时进行。主要包括:开据借款凭证,填写借款还款台账,填写会员证,开出支票,记好银行日记账。注意:1、签订借款合同、开据借款凭证、开具支票、借款还款台账记录、填写会员证五者时间要一致。2、要采取会员证抵押制度。会员借款时,其会员证与担保人员会员证一同上交协会保管,实行会员证、借款合同、台账三者统一,缺一不可。六、借款回收理事会要牢记每笔借款的还款时间,在每笔借款到期10天前要对借款人提醒还款时间,还款期到,理事会要及时将借款进行回收。会员必须按时将借款本金及占用费一并归还,由会计、出纳核对金额后,向借款人出具《会员还款收据》,同时记录好借、还款台账,把借款人及担保人会员证退回。收回的现金要及时存入协会账户,严禁坐收坐支现金,出纳手中日留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会员还款收据》上的时间与台账中还款时间以及银行交款单上的时间要一致,方可下账。七、违约处理对到期不按时还款的借款户,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①对无正当理由有还款能力的借款户,协会坚决追回借款本金和使用费,并按逾期时间加倍收取借款占用费。借款人无还款能力,担保人有能力归还的,由担保人偿还。如借款人和担保人有能力偿还但拒不偿还的,由协会提起法律诉讼,依法处理。②借款人随意改变借款用途的,协会要追回借款和使用费。③借款人若出现一次故意违约,二年内不再给予借款,该违约人也不得为其他人进行担保。④如果确因理事会对借款人审批不严,或者出现人情借款等原因,造成无法收回借款的,由理事会成员负责偿还。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财务管理规范1、扶贫互助协会会计科目表类别编号总账科目明细科目备注资产类101现金设置“现金日记账”102银行存款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103会员借款按借款的会员姓名设置设置“会员借款台账”104暂付款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105固定资产按类别、品名设置设置“固定资产登记薄”负债类201暂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净资产类301集体资本302会员资本按会员姓名设置设置“会员资本台账”303公益金304公积金收入类401借款占用费收入402其他收入按存款利息、经费补助等种类设置费用类501管理费用按管理人员误工补贴、会员补贴(非现金)、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坏账损失、其他费用等设置可设置多栏式“管理费用明细账”2、业务记账程序一是填制记账凭证。二是登记会计账薄。必备4本帐薄,即: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账等。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在业务发生时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总分类账、明细账可及时登记,也可在每月底根据填写好的记账凭单顺序登记,月终总账相关科目余额与对应明细账、日记账余额相互核对,要保证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三是编制会计报表。根据总账、明细账数据,填制表格。报表要根据发生的业务综合填列,及时报送乡镇管理部门,并定期公示,接受会员监督。沂南县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账款分开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不登记会计记录,会计不管理现金。二、每笔现金都必须经过银行账户,出纳手头不留互助资金现金,不准公款私存、坐支、挪用。三、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出纳有权拒绝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四、加强对银行存款的管理,存折和印鉴应分别妥善保存,定期检对,不出租出借协会银行账户,不签发空头票据,不套取银行信用。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一、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协会有专用的会计账册,不得另立会计账册,不得做假账,隐匿、虚报或故意销毁会计档案。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二、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财务报表,宣传提供给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并向全体成员公布。三、加强对财务和文书档案的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存放有序,方便查找,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财务公开制度一、严格按规定任免会计人员,明确财会人员权利和义务。二、公示扶贫互助协会的各项收入,包括上拨扶贫本金、成员互助金、占用费(逾期占用费)、其它收入等。三、公示扶贫互助协会的各项支出,包括公用支出、管理人员误工补贴。四、公示扶贫互助协会成员贷款和还款情况,确保“借得出、收得回、有效益”。会议与公告公示制度一、成员大会会议:每年召开一至二次,特殊情况召开临时大会,由理事会和监事会筹备。二、理事会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理事会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监事会成员参加的扩大会议,由理事长召集。三、监事会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监事长召集。四、所有会议必须备有记录与签到簿,记入文书档案。五、成员加入、退出公示;互助资金本金的公开公示;借款、还款的公示;收益及分配的公示;消费、开支的公示。岗位责任制度一、理事长职责:领导主持互助协会全面工作,组织成员积极参加组织培训,会议等活动,负责互助资金安全规范管理,有偿有效公开公平公正使用,整理会议记录。二、监事长职责:领导监事会开展监督工作,积极参与互助协会培训、会议、催款等工作,负责互助资金运行质量季度报表。管理文书档案。三、会计职责:在理事长领导下,主要负责互助资金的财务管理,积极组织参与互助协会培训、会议、催款等工作。四、出纳职责:在理事长领导下,负责互助资金的银行和现金交易、台账记录、借款和还款公示等具体工作,积极组织参与互助协会培训、会议、催款等工作。五、监督员职责:在理事会和监事会领导下,负责召集本互助组成员参加互助协会各种培训、会议活动,监督本组成员按照章程制度借款和还款,积极组织参与互助协会与催收本组成员借款和占用费。沂办发〔2013〕20号中共沂南县委办公室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界湖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沂南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沂南县委办公室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29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意见自2008年我县开展扶贫互助资金(以下简称“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全县累计建立62个互助资金组织,入会农户9288户,资金规模达1689万元,农户累计获益2650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为进一步明确试点目的和原则,规范试点运行程序,强化监督管理,促进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有效解决农户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切实提高贫困村农户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增加农民收入、脱贫致富目标,着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二、互助资金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一)互助资金是指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引导,村民自愿缴纳的一定互助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享、周转使用的生产发展资金。(二)互助资金组织是在县一级民政部门注册的非金融非营-2-利性组织,坚持设立自愿、民主管理、服务社员、风险自担,严格遵循“封闭运作、自我服务”的原则。同时要严格遵守不吸收存款,只吸收成员出资;不对外放贷,主要对成员提供信用互助服务;不支付固定回报,盈余主要用于积累;不跨村经营和不超规模发展;不得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三)农户以户为单位加入互助资金合作组织,凡有劳动能力的每户均可加入,加入自愿,退出自由,鼓励残疾人及农村妇女作为家庭代表参加合作组织。农户加入互助组织需交纳一定互助金,贫困户、残疾人可免交或少交,且享有与其他入社农户同等权利,并优先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三、互助资金的来源和试点范围(一)资金来源。互助资金由财政扶贫资金为主体、村民自愿缴纳的互助金、社会无偿捐赠资金为补充组成。(二)试点范围。重点是各乡(镇)扶持的贫困村。试点村的确定要充分体现扶贫原则,竞争、择优、择贫确定。应具备以下条件:村级班子健全、战斗力较强,积极性较高;具有一定的产业发展基础;村风民风淳朴,治安状况良好。四、互助资金试点的组建与管理(一)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确保农户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发挥其主体作用。(二)互助组织组建。试点村建立的互助组织,统一命名为“村扶贫互助协会(或社)”,并在县民政局登记注册为非-3-营利性组织,试点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互助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三)互助资金的管理1.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互助协会会员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营销等。2.互助资金要按照“农户申请、多户联保、管理机构审批、公示、签订合同、放款”的程序运行,采取小额、短期的借款方式。3.互助资金在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由互助社统一管理。互助组织应向借款农户收取一定借款占用费,借款占用费率,按照覆盖运行成本的原则,由互助组织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五、风险防
本文标题:互助资金试点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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