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一级安全教育内容一、当前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近几年来,我国生产领域的重大、特大事故频繁发生,伤亡人数居高不下,安全生产面临严峻的形势。频繁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在全社会引起了广泛关注,在国际上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于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当前全国正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二、安全生产法规:1、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安全生产法第一章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4、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5、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6、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7、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8、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且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9、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10、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11、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12、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13、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14、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15、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16、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17、安全生产法第三章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1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19、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章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2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节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的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应视工地的大小设置安全专(兼)职人员或安全机构。2)成立以工地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主的,有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等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并组成安全管理网络。3)要建立由工地领导参加的包括施工员、安全员内的轮流值班制度,检查监督施工现场及班组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做好安全值日记录。4)工地还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验收和事故报告等管理制度。三、安全规定:1、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工伤隐患,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报告,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2、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有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工长报告。3、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能使用。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电、漏雨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冬季施工使用煤炭取暖,应符合防火要求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有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的措施。(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1、13、29、33条)4、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业,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合于高空的人,从事高空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在深坑、深井内操作的时候,应该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现象,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且报告上级处理。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危险区域内的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并且危险区四周设立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通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第5、8、54、55、63条)四、安全纪律1、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2、项目部及组组要坚持安全值日制度;3、吊车起重要有专人指挥;4、电动机具要接零接地;5、电器开关要有箱有锁。6、不准穿拖鞋硬底鞋和易滑鞋及打赤脚上班;7、不准在高处直接向下抛扔砖、土以及建筑垃圾;8、不准在高空开玩笑,严禁酒后作业;9、不准使用腐烂的材料;10、机械不准直接绑在脚手钢管上;11、电线不准直接绑在脚手钢管上;12、起重机械不准超负荷吊装;13、吊车操作中臂下方不准行人通过或停留;14、非指定人员不准开动各种机具;15、电线不准铺在道路上。五、安全知识教育:1)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它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起重工(包括各种起重机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金属焊接(气割)工、爆破工、机动车辆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人员等。《劳动法》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2)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颚带,由于安全帽戴在头部,起到对头部的保护作用。3)土方开挖前必须作好降(排)水。挖土应从上而下逐层开挖,严禁掏挖。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放坡或加可靠支撑。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检查土壁变化,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方,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将人员撤离,排除隐患,确保安全。4)人工挖孔桩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必须挖一节,打一节,不准漏打。孔下人员作业时,孔上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不准擅离职守,保持上下通话联系。发现情况异常,如地下水、黑土层和有害气体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准冒险作业。5)高处作业人员,在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不系安全带作用是违法的。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遇到大雨、大雾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应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6)操作旋转机械设备的人员,应穿“三紧”(袖口紧、下摆紧、裤脚紧)工作服;不准戴手套、围巾;女工的发辫要盘在工作帽内,不准露出帽外。7)振捣器电缆不得在钢筋网上拖来拖去,以防破损漏电,电缆长度不应超30m。操作者应穿胶底鞋戴绝缘手套。振捣器需维修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8)操作搅拌机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非司机操作。料斗提升时,严禁在料斗下工作或穿行,清理料斗坑时,应将料斗双保险钩挂牢后方可清理。运转中不准用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班后将搅拌机内外面洗干净,将料斗升起,挂牢双保险钩,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运转中严禁维修保养。维修保养搅拌机,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电闸箱,挂好“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牌,并派专人监护。9)施工现场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接头不准裸露。当发现接头裸露或破皮漏电时,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以免发生触电事故。10)开关箱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开关箱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并应有足够两人同时操作的空间和通道。开关箱内的电气安装与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操作。电闸保险丝断了,应立即找电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接好保险丝,非电工严禁拆装,更不能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11)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交叉作业应注意:(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3)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12)使用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应注意:(1)运散料应装箱或装笼。(2)运长料时,不得超出吊篮。在吊篮内立放时,应捆绑牢固,防止坠落。(3)吊篮内物料要摆放均匀,防止提升机重心偏移。(4)龙门架、物料提升机的缆风绳必须在专用地锚上,不得栓在树上、电线杆上或不符合要求的物体上,不得随意拆除。严禁载人上下。架身严禁攀爬。13)绑扎钢筋或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在操作平台上作业,施工人员必须在斜道上行走,不得在钢筋骨架上工作或上下攀爬。浇筑离地面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罩、小平台混凝土时,应在操作平台上作业,不得直接站在模板和支撑上作业。15)模板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已经达到要求,经工地负责人批准,方可拆除。拆除模板应按照规定的顺序进行,并有专人指挥。高处拆除的模板和支撑,不准乱扔。拆模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拆模现场。禁止拆模人员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防止发生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拆除钢模时不准采用大面积撬落的方法,防止伤人和损坏物料。三、容易发生事故的规律和预防:所谓事故,是人们在进行有目的活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违背人们意志的不幸事件。其后果,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发生事故要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建筑施工中易发事故有:高
本文标题:一级安全教育内容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206472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