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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金元国际新城一期三标段工程塔吊运转防撞措施编制:审核:批准:编制单位: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2006年11月20日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金元国际新城一期三标段塔吊运转防撞措施2006年11月20日贵州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关于多塔作业的防撞措施为了杜绝多塔在一个施工面作业时发生相撞,各塔机的司机应遵守以下操作和各塔吊应具备以下条件。1、各台塔吊的大臂尖部,平衡臂后部,塔帽顶部应安装障碍信号灯。2、有2台塔机同时工作时,处于低位置塔机的起重臂,臂端与另一台塔机的塔身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20米,起重臂之间的垂直距离应不下于2个标准节的垂直高度。3、塔机司机在回转大臂时,应注意另一台塔机大臂位置不允许两台塔机大臂相互交叉回转。4、下班或停吊时,应将钓钩升至最高点并将小车收回到大臂根部驾驶室一方,同时,钓钩不准吊挂其它物件。5、起吊作业时,必须有持证的专业指挥人员在地面上指挥。
本文标题:塔吊防磁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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